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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立法會

澳門的立法機構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澳門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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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葡萄牙語:Assembleia Legislativa),是澳門立法機關。立法會共有33名議員,當中14名經由直接選舉產生、12名由間接選舉產生、7名由行政長官委任。立法會每屆任期四年,現任立法會為第七屆,於2021年10月開始。

事实速览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Assembleia Legislativa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種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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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全體會議廳

澳門政府奉行「行政主導」體制,在實行以行政為主導和核心的前提下行政與立法互相制衡及配合。行政長官在澳門具有超乎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個機關之上的地位,是特區的權力和領導核心,在政治體制中處於中心地位,故澳門的立法權與行政權之間並非對等[2]

澳門立法會的直選議席不過半數,其組成傾向親政府,而在2021年第七屆立法會選舉大部分民主派人士被取消參選資格。與香港立法會相比,澳門官員不用向立法會負責,只是列席立法會會議,造成「有問無責」的情況,故澳門立法會被民主派人士稱為「橡皮圖章[3][4][5][6]。而支持行政主導體制的聲音則認為,若立法權行政權相比下處於一種更加主動和優勢地位並不符合《澳門基本法》,認為「立法主導」是不符合實際環境且沒有用處的純議會制度[2]

另外,澳門立法會在澳門回歸後擁有自己的辦公大樓;葡屬時期的立法會會議原於澳督府內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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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立法會職權

根據《基本法》第71條,立法會職權如下:

  1. 依照基本法規定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暫停實施和廢除法律
  2. 審核、通過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審議政府提出的預算執行情況報告;
  3. 根據政府提案決定稅收,批准由政府承擔的債務;
  4. 聽取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並進行辯論;
  5. 公共利益問題進行辯論;
  6. 接受澳門居民申訴並作出處理;
  7. 如立法會全體議員3分之1聯合動議,指控行政長官有嚴重違法或瀆職行為而不辭職,經立法會通過決議,可委託終審法院院長負責組成獨立的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調查委員會如認為有足夠證據構成上述指控,立法會以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可提出彈劾案,報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決定;
  8. 在行使上述各項職權時,如有需要,可傳召和要求有關人士作證和提供證據。

而根據第75條,議員依照本法規定和法定程序提出議案。凡不涉及公共收支、政治體制或政府運作的議案,可由立法會議員個別或聯名提出。凡涉及政府政策的議案,在提出前必須得到行政長官的書面同意。而且有關財政監察的法律尚未制訂,相關權力只是一紙空文。

另外,根據第76條,議員亦有權依照法定程序對政府的工作提出質詢,惟在2004年經修訂的《議事規則》中在放寬口頭質詢的同時,限制了書面質詢的數目。這兩條,外加上支援工作不足,都是立法會工作的重大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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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議員

立法會議員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擔任,多數議員由選舉產生。每一屆任期為4年。立法會設主席、副主席各一人。主席、副主席由議員互選產生,並由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滿15年的特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主席缺席時由副主席代理。主席或副主席出缺時,另行選舉。

現屆議員

現屆為第七屆,任期由2021年至2025年,由33名議員組成,其中:

  • 由直接選舉產生14名,
  • 由間接選舉產生12名,
  • 由行政長官委任7名。

目前立法會有30名建制派議員,2名公務員背景議員和1名中間派議員。14名議員是直選產生,佔總比例42%(七分之三)。

名單

更多信息 直接選舉 (14), 間接選舉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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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主席及秘書

更多信息 委員會, 年度主席 ...

立法會議席變遷

根據《澳門基本法》附件二規定,2009年(第四屆起)及以後立法會的產生方式如需修改,須有3分之2議員贊成,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更多信息 總數, 直接選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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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選舉議席變遷

間接選舉分類改名(例如「僱主利益」改為「工商、金融界」)之後即以新名稱為準。

更多信息 類別, 第一屆 1996年-2001年[註 1] ...

運作

設主席(Presidente)、副主席(Vice-Presidente)各1名,秘書兩名,由全體議員互選產生。四人組成執行委員會,與行政委員會為行政機構。

另有章程及任期委員會、三個常設委員會(第一、第二、第三)、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及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根據《議事規則》第九十三條,委員會會議閉門進行,但有相反議決者除外。

議員豁免權、權利及特權

根據基本法規定,議員擁有以下豁免權、權利及特權。

  • 議員在立法會會議上的發言和表決,不受法律追究。
  • 議員非經立法會許可不受逮捕,但現行犯不在此限。

歷屆主席

更多信息 任, 肖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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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屆副主席

更多信息 任, 肖像 ...

誓詞

立法會主席誓詞

立法會議員誓詞

爭議

澳門立法會一直被部分傳媒和部分人士批評是「垃圾會[註 3]、「花瓶」和「橡皮圖章」,立法會內33個議席當中,親政府的間選和官委議員佔了大半,而直選議員則佔有14席,不足總數的一半,且當中的民主派只佔當中2席,其餘的議員大多屬於建制派且與親中社團、地產界或博彩企業等關係密切,他們的選前承諾有些沒有實現[7][8][9][10][11][12][13]。澳門立法會屢被批評體制和運作差劣,引申出「垃圾會事件」。

相關法律法規

參見

注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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