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數 |
起末時間 |
議程 |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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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5日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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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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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政府工作報告 通過關於202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關於2022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3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 通過關於修改立法法的決定[註 1]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通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 選舉國家機構組成人員,表決全國人大工作人員名單、國家機構組成人員人選[註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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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 |
2023年3月14日 |
任命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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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 |
2023年4月24日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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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註 5] 修訂通過反間諜法[註 6] 修訂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守則 通過了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名單 通過有關任免案 審議無障礙環境建設法草案 聽取審議關於2022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關於新時代僑務工作情況的報告 |
[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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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 |
2023年6月26日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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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無障礙環境建設法、對外關係法[註 7] 決定設立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 決定設立全國生態日 批准《萬國郵政聯盟組織法第九附加議定書》、《關於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約的補充議定書》 批准2022年中央決算 通過有關任免案 審議愛國主義教育法、糧食安全保障法草案 審議行政複議法、海洋環境保護法修訂草案 聽取關於區域協調發展情況的報告、關於檢查特種設備安全法實施情況的報告 |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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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 |
2023年7月25日 |
任免外交部部長、中國人民銀行行長[註 8] 通過有關任免案 審議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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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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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8日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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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外國國家豁免法、關於修改民事訴訟法的決定[註 9] 修訂通過行政複議法[註 10] 決定延長授權國務院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工作期限 決定批准和厄瓜多爾的引渡條約 通過有關任免案 審議增值稅法、學前教育法、學位法草案 審議公司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 聽取關於2023年以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關於2023年以來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關於財政轉移支付情況的報告、關於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工作情況的報告、關於反家庭暴力工作情況的報告 |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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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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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0日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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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愛國主義教育法[註 11] 修訂通過海洋環境保護法[註 12] 免去國務委員、國防部部長,任免科學技術部部長、財政部部長[註 13] 決議批准國務院增發國債和2023年中央預算調整方案、決定授權國務院提前下達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 決定批准和哥倫比亞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決定批准和毛里求斯的引渡條約 決定批准《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關於打擊非法製造和販運槍支及其零部件和彈藥的補充議定書》、決定批准《亞洲相互協作與信任措施會議秘書處及其人員、成員國代表特權與豁免公約》、決定加入《國際航標組織公約》 通過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分別提出的關於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免去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任命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註 14] 通過其他任免案 審議糧食安全保障法草案、慈善法修正草案 審議國務院組織法修訂草案、保守國家秘密法修訂草案、傳染病防治法修訂草案、關稅法草案、文物保護法修訂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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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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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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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5日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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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糧食安全保障法、刑法修正案(十二)、關於修改慈善法的決定[註 15] 修訂通過公司法[註 16] 任命國防部部長,任免民政部部長、文化和旅遊部部長[註 17] 決定完善和加強備案審查制度、決定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實施管轄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召開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的決定,決定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於2024年3月5日召開 決定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博茨瓦納共和國引渡條約》、決定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塞內加爾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通過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華僑委員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分別提出的關於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通過其他任免案 審議國務院組織法修訂草案、突發事件應對管理法草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草案 審議監督法修正草案、國境衛生檢疫法修訂草案、礦產資源法修訂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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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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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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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6日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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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通過保守國家秘密法[註 18] 原則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稿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議程草案、主席團和秘書長名單草案 通過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列席人員名單等 通過其他任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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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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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5日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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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 |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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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政府工作報告 通過關於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關於2023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4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 修訂通過國務院組織法[註 19]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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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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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3日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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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學位法,關稅法,關於修改農業技術推廣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生物安全法的決定[註 20] 決定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毛里求斯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決定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尼泊爾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決定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塞內加爾共和國引渡條約》、決定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希臘共和國引渡條約》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其他任免案 審議國防教育法修訂草案 審議會計法修正草案、統計法修正草案、能源法草案、原子能法草案、反洗錢法修訂草案 審議關於授權國務院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暫時調整適用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的決定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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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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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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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5日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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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關於修改會計法的決定[註 21] 修訂通過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境衛生檢疫法[註 22] 任免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註 23] 決定授權國務院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暫時調整適用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 決定批准《〈關於汞的水俁公約〉締約方大會第四次會議第4/3號決定對〈關於汞的水俁公約〉附件A的修正》、決定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拿馬共和國引渡條約》 批准2023年中央決算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其他任免案 審議金融穩定法草案、學前教育法草案、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文物保護法修訂草案、礦產資源法修訂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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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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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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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0日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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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關於修改統計法的決定[註 24] 修訂通過國防教育法[註 25] 任免農業農村部部長[註 26] 決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七十五周年之際授予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註 27] 決定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 決定批准《關於修改一九九三年一月十四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議定書》、決定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拉圭東岸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決定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任命中國人民解放軍選舉委員會委員的名單 通過其他任免案 審議傳染病防治法修訂草案、能源法草案、反洗錢法修訂草案 審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草案、國家公園法草案、監察法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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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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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4日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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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學前教育法、能源法、關於修改監督法的決定[註 28] 修訂通過文物保護法、礦產資源法、反洗錢法[註 29] 任免交通運輸部部長[註 30] 決定延長授權國務院在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暫時調整適用計量法有關規定期限 決議批准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增加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置換存量隱性債務的議案 決定批准《〈《防止傾倒廢物及其他物質污染海洋的公約》1996年議定書〉污水污泥修正案》 通過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分別提出的關於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其他任免案 審議代表法修正草案、仲裁法修訂草案、海商法修訂草案、科學技術普及法修訂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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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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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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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1日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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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增值稅法、關於修改監察法的決定[註 31] 修訂通過科學技術普及法[註 32] 任免自然資源部部長[註 33]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召開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決定,決定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於2025年3月5日召開 決定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津巴布韋共和國引渡條約》、決定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蘇里南共和國引渡條約》 通過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華僑委員會分別提出的關於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第六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 決定接受束為辭去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等職務的請求 通過其他任免案 審議代表法修正草案、國家公園法草案 審議法治宣傳教育法草案、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草案、漁業法修訂草案、危險化學品安全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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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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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4日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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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稿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議程草案、主席團和秘書長名單草案 通過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列席人員名單等 通過其他任免案 審議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 審議民用航空法修訂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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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5日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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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 |
[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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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政府工作報告 通過關於202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關於2024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 通過關於修改代表法的決定[註 34]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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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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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7日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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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民營經濟促進法[註 35] 修訂通過傳染病防治法[註 36] 任免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註 37] 決定授權國務院在中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適用種子法有關規定 決定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沙特阿拉伯王國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與合作的協定》、決定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埃塞俄比亞聯邦民主共和國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其他任免案 審議原子能法草案、仲裁法修訂草案 審議生態環境法典草案、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監獄法修訂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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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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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4日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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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通過治安管理處罰法、反不正當競爭法[註 38] 決定批准《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 批准2024年中央決算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免去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註 39] 決定接受武增辭去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的請求[註 40] 通過其他任免案 審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草案、海商法修訂草案、法治宣傳教育法草案、漁業法修訂草案、民用航空法修訂草案 審議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修正草案、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社會救助法草案、醫療保障法草案、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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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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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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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8日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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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原子能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國家公園法、法治宣傳教育法、關於修改食品安全法的決定[註 41] 修訂通過仲裁法[註 42] 任免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註 43] 決定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塞爾維亞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的條約》、決定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塞爾維亞共和國引渡條約》 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 通過其他任免案 審議危險化學品安全法草案、生態環境法典總則編草案、生態環境法典生態保護編草案、生態環境法典綠色低碳發展編草案、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監獄法修訂草案 審議網絡安全法修正草案、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企業破產法修訂草案、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修訂草案、對外貿易法修訂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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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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