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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麻醉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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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麻醉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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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麻醉品局(Federal Bureau of Narcotics,FBN)是美國財政部的一個機構,具有追查與持有、分銷和販運所列麻醉品(包括大麻鴉片可卡因及其衍生物)有關的犯罪的法定權力。 [1] FBN 總部位於華盛頓特區,在世界各地開展行動和任務。 [2]該局自 1930年成立一直存在,直到 1968年解散。 FBN 被認為是緝毒局的前身。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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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N特工羅伯特·S·奧布萊恩使用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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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聯邦麻醉品局(FBN)成立於 1930年6月14日,其職能整合了聯邦麻醉品管制委員會(Federal Narcotics Control Board,FNCB )和禁酒局(Bureau of Prohibition,BOI)麻醉品處[4]這兩個前身機構的成立是為了承擔 1914年《哈里森麻醉品稅法》和 1922年《瓊斯-米勒麻醉品進出口法》賦予的執法職責[5]

萊維·納特

聯邦麻醉品局是列維·G·納特上校的意見,他曾擔任禁酒局麻醉品處負責人二十年。 [6] 1930年6月,納特被胡佛總統任命為第一任麻醉品專員。 [7]他是一名註冊藥劑師,在禁酒令時期帶領麻醉品處逮捕了數以萬計的吸毒者和毒販。 [8]然而,納特卻捲入了一場令他震驚的醜聞。 [9] 1930年2月,調查結束後,大陪審團裁定麻醉品處的活動沒有刑事損害,但政府無法承受這樣的批評。 [9] 1930年3月,納特被降職為現場主管。 [10] 9月,他的職責移交給未來的聯邦麻醉品局局長哈里·J·安斯林格[9]

陣亡警官

來源: [11]

  1. 特工曼塞爾·羅斯·伯勒爾。1967年12月19日。槍擊。
  2. 特工威爾遜·邁克爾·希。1957年12月12日。槍擊
  3. 地區主管安克·馬呂斯·邦斯。1950年9月24日。槍擊。
  4. 特工安德魯·P·桑德森。1944年9月23日。車禍。
  5. 斯賓塞·斯塔福德探長。1935年2月7日,星期四。槍擊。
  6. 特工約翰·W·克羅齊爾。1934年11月16日。車禍。

哈里·安斯林格

哈里·J·安斯林格被譽為「禁毒體制的化身」,並在麻醉品局成立的大部分時間裡一直擔任局長。他曾任禁酒局助理局長,並於1929年接管了禁酒局的麻醉品處。 [12]

一年後,隨着聯邦麻醉品局(FBN)的成立,安斯林格被財政部長安德魯·梅隆任命為美國首任禁毒專員。 [12]

在安斯林格的領導下,聯邦麻醉品局(FBN)積極遊說對吸毒者施以嚴厲的懲罰。 [13] [14]他幾乎不尊重吸毒者,曾說過:「治療毒癮的最好方法是什麼?永遠不要讓它發生。」 [12]這句有問題的口號與「堅決說不」類似。他還說過:「我們打算讓毒販和他們的嫖客戒掉毒品買賣……這個問題的答案很簡單——消滅毒品、毒販和吸毒者。就這樣。」 [12]

這種方法對所有使用者一視同仁,沒有區分偶然使用和臨床定義的成癮。根據安斯林格的說法,所有使用麻醉品的行為都構成犯罪。 [12]

毒品戰爭

美國聯邦麻醉品局 (FBN) 因在 1937年通過《大麻稅法》將大麻等毒品定為犯罪,並強化了1914年《哈里森麻醉品稅法》而受到讚譽。即便如此,FBN 的主要工作重點是打擊鴉片海洛因走私。打擊鴉片的一個例子是1942年的《罌粟管制法》 。 [2]

FBN 助理專員馬拉奇·哈尼 (Malachi Harney)在加州大學出版社發表的一篇文章中闡述了該機構的權力:

需要注意的是,該局的管轄範圍僅限於一些明確列舉的毒品。這些毒品包括鴉片……鴉片生物鹼及其衍生物(包括嗎啡海洛因、可待因、二氫嗎啡酮等產品),以及鴉片的半合成衍生物……全合成物質……阿片類藥物……古柯葉及其衍生物(可卡因)……大麻……大麻……聯邦麻醉品管理局對許多其他通常被描述為危險藥物的化學品不負有任何責任,例如……巴比妥類藥物、苯丙胺、鎮靜劑……致幻劑……」 [1]

在本文中,哈尼將大麻定義為大麻這種植物的基質。 [1]該機構最初使用「大麻」一詞時,並非指大麻植物。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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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莉·霍利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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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莉·霍利戴 (Billie Holiday) 1947年演唱

FBN 特工喬治·亨特·懷特 (George Hunter White)在舊金山的馬克雙子酒店 (Mark Twin Hotel) 逮捕了爵士歌手比莉·霍利戴 (Billie Holiday)[15]在 2014年美國緝毒局 (DEA) 的一次會議上,歷史學家約翰·C·麥克威廉姆斯 (John C. McWilliams) 出示了證據,證明懷特服用了他所追捕的大部分毒品。 [13] [14]當他因持有毒品而逮捕霍利戴時,他很可能已經吸毒了。 [15]

多年後,1959年,霍利迪在警方拘留期間去世,她被銬在醫院的病床上,被聯邦麻醉品局特工包圍。 [15]特工不允許她見家人和朋友,並禁止她的醫生給她注射美沙酮[15]

第二次世界大戰和戰略情報局

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戰在歐洲爆發。威廉·J·多諾萬、米勒德·普雷斯頓·古德菲羅和戴維·K·布魯斯安斯林格局長索要一份名單,用於他們新成立的戰時情報機構對抗軸心國。該機構當時名為信息協調員辦公室(COI),是戰略情報局(OSS)的前身,最終成為中央情報局(CIA)。 [16]

被借調到 COI/OSS 執行特殊任務的 FBN 特工包括喬治·亨特·懷特和加蘭·H·威廉姆斯等人。 [16]這些人被派往加拿大多倫多郊外的英國特種作戰執行局訓練營參加訓練,該訓練營被稱為X 營。 [16] [17]懷特稱此地為「混亂和謀殺的學校」。 [18] [19] [20]

那年春天,懷特成為華盛頓特區 COI 校舍的一名教員,在他的 FBN 主管兼 COI 培訓主任加蘭·H·威廉姆斯 (Garland H. Williams)的指揮下,他向數百名潛在和有希望成為臥底特工和游擊隊員的人教授反間諜知識。 [21] [17]那些成功的特工和操作員隨後被部署到世界各地與軸心國作戰。 [17]

戰略情報局和聯邦調查局在戰爭期間進行的另一項努力是追捕納粹的「吐真劑」,即「T 劑」,這兩個機構合作在不知情的美國公民身上進行實驗,以觀察某些麻醉品的效果。 [13] [14]這些實驗主要針對黑幫、皮條客、妓女和其他「不良」階層的美國公民。 [13] [14] 聯邦麻醉品局特工會在目標不知情的情況下給他們注射麻醉品,並記錄下幾個月到幾年內會發生什麼。 [13] [14]這些實驗最終成為「午夜高潮行動」的一部分,是MKUltra計劃的一部分,由聯邦麻醉品局特工喬治·亨特·懷特和中央情報局化學家西德尼·戈特利布管理。 [13] [14] [22]這些實驗一直持續到 20 世紀 60年代,據稱是弗蘭克·奧爾森死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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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販毒網

1934年,美國聯邦麻醉品局(FBN)的一份實地報告顯示,紐約的海洛因是從科西嘉島分銷的。 [23] [24] 「聯繫」指的是科西嘉兄弟會與西西里黑手黨之間的關係。美國聯邦麻醉品局(FBN)是負責揭露法國販毒集團網絡的主要美國聯邦執法機構。 [23] [24]

到了 20 世紀 50 和 60年代,美國消費的海洛因 80% 以上都產自法國南部,由科西嘉聯盟分銷。這些毒品經古巴運往美國。 [23] [24] 20 世紀 50年代,聯邦麻醉品局特工經常被派往古巴,聯邦麻醉品局臥底特工雅克·沃尼耶 (Jacques Voignier)駐紮在古巴,肩負雙重任務,為中央情報局收集有關一名名叫菲德爾·卡斯特羅的古巴匿名特工的情報。 [25]

幸運的盧西亞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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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運盧西亞諾的面部照片

戰爭結束後,聯邦麻醉品局特工立即恢復全職工作,安斯林格委託加蘭·H·威廉姆斯和喬治·亨特·懷特追捕並繩之以法——幸運的盧西亞諾是芝加哥的意大利黑幫老大,戰略情報局和海軍情報局(ONI) 嚴重依賴他來保證芝加哥和紐約的造船業安全。 [13] [14] [26]戰爭期間,ONI 和戰略情報局還利用盧西亞諾作為特工,確保在入侵美國並向北推進抵抗德國人時,美軍免受意大利黑社會犯罪組織的保護。 [26] [27]

盧西安諾當時仍在獄中管理他的團伙,但美國於 1945年以「戰時對國家的貢獻」為由對他減刑。 [26]威廉姆斯指控稱,盧西安諾 1947年從古巴返回意大利三個月後,第一批價值 25 萬美元的海洛因被走私到美國。——盧西安諾的故事[26]

1950年,特工查爾斯·西拉古薩(Charles Siragusa)被指派從懷特和威廉姆斯(White and Williams)手中接過追捕盧西安諾的行動。 [28] [29]追捕盧西安諾主導了他接下來十年的生活。有一次,一群記者問盧西安諾聖誕節想要什麼禮物。他的回答是「西拉古薩裝在一噸水泥里!」 [30]盧西安諾在那不勒斯因心臟病發作去世,西拉古薩還沒來得及起訴他。西拉古薩後來在1973年的電影《幸運的盧西安諾》中飾演了他自己。 [31]

海外辦事處

隨着時間的推移,FBN 在海外設立了多個辦事處;

其他國際毒品走私熱點地區也設有辦事處。 [32]

這些國際部署的特工(人數從未超過 17 人)與當地緝毒機構合作收集有關走私者的情報,並在當地進行秘密搜捕。 [32]

越南戰爭

然而,禁海洛因和鴉片的工作因美國的外交政策考慮而受到阻礙:例如在越南戰爭期間,美國非常重視調查可能與抵抗運動有關的越南小規模走私犯,而對來自美國盟友泰國的大型走私犯的調查卻未完成。 [12]

解散

安斯林格於 1962年退休,亨利·喬達諾接任,後者擔任聯邦麻醉品局局長,直到 1968年聯邦麻醉品局與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 下屬的藥物濫用控制部合併,成立麻醉品和危險藥物局

麻醉品和危險藥物局隸屬於美國司法部,是現任緝毒局的前身,成立於 1973年。 [33] [34] [3]

法律糾紛

比文斯訴六名身份不明的特工案中,聯邦調查局被控侵犯了比文斯的第四修正案權利,即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非法搜查和扣押毒品。 [35]

參見

  • 謝爾曼訴美國案:美國最高法院涉及該局的案件。
  • 美國聯邦執法機構列表
  • 加蘭德·H·威廉姆斯
  • 喬治·亨特·懷特
  • 查理·西拉古薩
  • 雅克·沃尼耶
  • 瑪拉基·哈尼

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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