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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應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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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應嘉(1524年—1570年),字祈禮,號杞泉,直隸淮安府沐陽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事实速览 胡應嘉, 籍貫 ...

生平

世居淮安府城。祖父胡璉徐階是同鄉。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壬子科應天府鄉試第三十六名舉人,三十五年(1556年)丙辰科會試三十名,廷試三甲四十五名進士[1][2]。兵部觀政,初任江西宜春縣知縣,三十八年九月考選吏科給事中,四十三年復除吏科給事中,七月升工科右,十月為副使,冊封唐府衛輝王,四十四年二月升兵科左,七月升吏科都給事中。應嘉峭直,恪盡職守,且不畏權勢,曾彈劾過侍郎黃養蒙李登雲布政使李磐侯一元等,使其劣跡暴露,一一被革職。還曾揭發大學士高拱庇護鄉里,執法不公,並趁帝病,私運直廬器物於宮外諸罪。

穆宗嗣位,應嘉請帝御文化殿,與輔政面議大政,以集思廣益。穆宗欣然採納。隆慶元年(1567)正月,吏部尚書楊博負責考核京官,挾私貶斥給事中鄭欽、御史胡維新,而庇護鄉里,山西人無考核下等者。應嘉彈劾楊博私憤,貶斥言官,包庇同鄉。胡惟新亦上疏,揭發楊博考察官吏不公,上下其手,營私舞弊。大學士高拱、徐階等挾私報復,指責應嘉、惟新「黨同官妄奏,擬旨斥為民」[3],引起輿論譁然。給事中歐陽一敬辛自修,御史陳聯芳等不平,聯手俱交奏章營救,指責高拱、徐階,應嘉遂得以免禍,調任建寧府推官。後任湖廣布政司參議等職,仍一如既往,直道不誣。應嘉居言官,主張仗義執言,不能「挾私妄論邪正臧否」,並斷言「忠直者,必正人也;諂諛者,必小人也。」應嘉是當時號稱「敢言」、「忠直」的賢臣,奸官視之若虎。後高拱重新柄政,驚怖而卒。晚年匯編《科甲奏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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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

曾祖胡綱,封刑部主事贈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祖父胡璉,曾任戶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左僉都御史;父胡效忠,曾任知縣、順天府通判。母佟氏[4]。兄應恩(知縣)、應捷、應徵(舉人)、弟應采、應守(生員)、應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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