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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專屬經濟區
海上边界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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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專屬經濟區(菲律賓EEZ,英語:Exclusive Economic Zone of the Philippines),係指菲律賓共和國政府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及菲律賓相關法律與命令(主要為2009年《第9522號共和國法案》》所主張之海域範圍[1]。其面積涵蓋2,263,816平方公里(874,064平方英里)的海域。菲律賓全國共有7,641座島嶼,構成菲律賓群島[2]。該區域的座標範圍位於東經116°40′至126°34′、北緯4°40′至21°10′之間。其東側與北側為菲律賓海[3],西側為南海(西菲律賓海)[4],南側則為西里伯斯海所環繞[5]。

西菲律賓海
2012年9月12日,菲律賓總統貝尼格諾·艾奎諾三世發布《第29號行政命令》,將菲律賓群島西側且位於菲律賓專屬經濟區內之海域定名為「西菲律賓海」,並規定菲律賓政府各部、下屬機構、署局及附屬單位均須使用該名稱[6]。「西菲律賓海」一詞有時被錯誤地用來指稱整個「南海[7]。」
爭端
南海領土爭端中,菲律賓在南海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存在領土爭議。中國以「九段線」主張幾乎整個南海的主權,而該爭議線劃入並切割了菲律賓專屬經濟區的一半。2011年,菲律賓總統貝尼尼奧·阿基諾三世表示:「中國以九段線聲稱對整個南海擁有領土主權,違反了國際法,特別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8])。」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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