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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專屬經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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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專屬經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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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專屬經濟區菲律賓EEZ,英語:Exclusive Economic Zone of the Philippines),係指菲律賓共和國政府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及菲律賓相關法律與命令(主要為2009年《第9522號共和國法案》》所主張之海域範圍[1]。其面積涵蓋2,263,816平方公里(874,064平方英里)的海域。菲律賓全國共有7,641座島嶼,構成菲律賓群島[2]。該區域的座標範圍位於東經116°40′至126°34′、北緯4°40′至21°10′之間。其東側與北側為菲律賓海[3],西側為南海西菲律賓海[4],南側則為西里伯斯海所環繞[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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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製圖與資源資訊局(NAMRIA)繪製之地圖,其中綠線表示專屬經濟區(不考慮鄰國陸地部分)的最大範圍,紫色則為依據中線原則劃定之理論專屬經濟區。

西菲律賓海

2012年9月12日,菲律賓總統貝尼格諾·艾奎諾三世發布《第29號行政命令》,將菲律賓群島西側且位於菲律賓專屬經濟區內之海域定名為「西菲律賓海」,並規定菲律賓政府各部、下屬機構、署局及附屬單位均須使用該名稱[6]。「西菲律賓海」一詞有時被錯誤地用來指稱整個「南海[7]。」

爭端

南海領土爭端中,菲律賓在南海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存在領土爭議。中國以「九段線」主張幾乎整個南海的主權,而該爭議線劃入並切割了菲律賓專屬經濟區的一半。2011年,菲律賓總統貝尼尼奧·阿基諾三世表示:「中國以九段線聲稱對整個南海擁有領土主權,違反了國際法,特別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8])。」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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