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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陽「11·3」特大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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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11·3”特大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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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陽「11·3」特大火災,是指2003年11月3日凌晨發生在湖南省衡陽市衡州大廈的特大火災。火災沒有造成平民傷亡,但20名消防隊員喪生[1]。衡陽「11·3」特大火災被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安部、監察部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定性為「特大火災坍塌事故」[2],為當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消防官兵撲救火災傷亡最慘重的一次火災[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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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陽烈士陵園里的衡陽「11·3」特大火災紀念碑

事發過程

火災發生

11月3號凌晨4點40分左右,湖南省衡陽市珠暉區亭村三十八號一棟八層居民樓發生了火災[1]。事發的八層四合院名叫衡州大廈,原是衡州大市場的配套工程。建於1998年,緊鄰衡州大市場,一樓租給周邊湘江市場、衡州大市場部分商家做倉庫,二樓到八樓住着96戶412位居民[4]。 

當日凌晨5時39分,119火警接到第一個報警電話。接到報警後,3分鐘內,衡陽市珠暉區消防中隊10多名官兵與兩台消防車就趕到了火災現場,開始用水槍滅火[1]。出事的商住樓一樓倉庫存放了大量的電器、乾貨和橡膠製品,燃燒產生了大量的毒氣,增加了滅火的難度[1]

疏散居民

火災時尚未天亮,衡州大廈的很多居民還在睡夢中,消防戰士在能見度非常差的情況下挨家挨戶叫醒居民,通知他們離開樓房[1]

5914號住戶已經昏倒在門口,消防隊員劉文斌把自己的空氣呼吸器解下來給住戶戴上,將住戶背下樓。六樓有兩位老人因年老不便未及時下樓,支隊參謀長邵六芝帶領隊員楊丹、劉文斌趕到六樓將兩位老人背下樓,其中一位老人已經昏迷[5]。經過疏散,衡州大廈94戶412多個群眾以及附近樓盤的居民全部安全撤離火災現場,沒有人困在火場[1]

垮塌事故

參見:衡陽113火災中的烈士犧牲瞬間

火災共有衡陽消防支隊130餘消防官兵和4個企業專職消防隊的50餘名消防員集結撲救。 

經過三個小時的撲滅,到上午8點,衡州大廈的火災已經得到有效控制。但在8點33分,大廈東邊和南邊的兩棟居民樓突然相繼倒塌。21名消防官兵被壓在廢墟之下[1]

火災現場周圍的官兵民眾全部驚訝,一名消防幹部當即哭喊自己被埋廢墟下的隊員[1]

搜救過程

最後一名遇難消防隊員聶學敏的遺體,經過兩日的搜索被挖掘出來[6]

第一批尋找出來的消防隊員遺體,因為埋得淺,受損較輕。而後面的八位消防隊員由於壓得太深,加上煙熏火烤,遺體面目全非,慘不忍睹[5]

傷亡情況

火災造成20名消防隊員死亡,11名消防隊員、4名記者受傷[5]。時任國家公安部消防局局長的陳家強認定衡陽「11·3」特大火災為當時新中國成立以來消防官兵撲救火災傷亡最慘重的一次火災,超過1989年8月12日青島中石油公司黃島油庫火災(14位消防隊員犧牲)和1998年的3月5日的西安市煤氣公司火災(7位消防隊員犧牲)[3]

死亡情況

21名被壓在垮塌樓房下的消防隊員,除江春茂搶救成功外,其餘20人全部遇難[6]

  • 衡陽消防支隊犧牲消防員名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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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傷情況

江茂春在廢墟被掩埋達27個小時,腎器官嚴重衰竭,部分內臟和皮膚組織受損,3日後從衡陽醫院轉到湘雅二醫院,經過近4個月醫治全面康復[7]

火災中的垮塌,還造成4名現場採訪的記者受傷。《衡陽晚報》的攝影記者楊帥傷勢最為嚴重,腰椎爆裂性骨折,當時他在着火樓房旁邊的平台上拍攝,被氣浪衝下平台,腿當即失去知覺[8]。《衡陽晚報》的記者李凌,被氣浪衝下樓,失去知覺埋在廢墟中[9]。衡陽電視台的攝像記者曠傑正在二樓的陽台上拍攝消防隊員滅火畫面,當即被震昏過去,攝影機里的消防隊員全部犧牲[1]

事故後續

追悼活動

「來不及留下思鄉的淚,來不及送出愛的玫瑰,來不及擦亮頭頂的鋼盔,來不及衝出烈焰的包圍。我火紅的兄弟,你現在在哪裡?臨別的手還緊緊握在一起,我年輕的兄弟,把希望留在這裡。烈火中你的生命如此美麗,付出了一切。」
— 郭佳作曲作詞的《匆匆——獻給衡陽衡陽「11·3」特大火災壯烈犧牲的20名好兄弟》[10]

2003年11月6日-7日,衡陽市殯儀館分兩批舉行犧牲消防官兵的告別儀式[11]

2003年11月6日,舉行張曉成、戴和熙等8名烈士的遺體告別儀式。上午,衡陽市社會各界3000多名幹部群眾來到衡陽市殯儀館,送別犧牲的消防官兵。湖南省領導楊正午、周伯華、孫載夫等人敬獻花圈到場;周本順、勵明安、陳家強、高正超、賀仁雨等公安部、省市領導參加了遺體告別儀式。許多群眾從幾里外的地方步行至此,告別烈士[11]。2003年11月7日,舉行郭鐵牛等12名烈士的遺體告別儀式。郭鐵牛生前曾擔任過衡陽實驗中學初一84班的軍訓教官,84班的64名學生因此集體來到衡陽市殯儀館參加郭鐵牛烈士的告別儀式,同學們哭泣不止,並向遺體下跪告別[12]

2003年11月9日上午9時,公安部、湖南省委、湖南省政府在衡陽市船山廣場為犧牲烈士舉行追悼大會,追悼大會由時任中共湖南省委副書記、湖南省人民政府代省長周伯華主持。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國務委員兼公安部部長周永康出席追悼會,並代表胡錦濤溫家寶羅幹向遇難消防官兵致哀。衡陽各界共有2萬多名群眾胸戴白花參加追悼會[13]。與此同時,北京消防總隊也舉行了悼念活動,各級官兵和各界群眾共10萬餘人在總隊、支隊、中隊等營房內,集體默哀,奏響哀樂[14]

2003年11月12日上午,北京密雲籍的烈士張虎骨灰安放儀式在北京市密雲縣烈士陵園舉行,上千名群眾自發前往悼念[15]

犧牲的20名消防武警中,有4人畢業自昆明消防學校,分別為張尚、聶學敏、康林、陳桂華,受傷消防武警楊銀斌也畢業自昆明消防學校。昆明消防學校因此派出了慰問組前往衡陽,慰問犧牲烈士的家屬和受傷武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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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賠償

因為事發前的4月份,湖南省公安廳為全省5萬多名公安民警統一投保了中國人壽的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11月左右,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於向犧牲消防官兵家屬支付了320萬元保險賠款,同時捐款280萬元,平均每戶30萬元。公安部追認20名犧牲消防官兵為革命烈士後,按照有關規定向20名烈士的家屬各發放革命烈士撫恤金20萬元[2]

不實謠言

火災之後,衡陽市也流傳着一些不實謠言,對消防隊員造成二次傷害。傳得最廣的謠言為:居民在4點多鐘就打119報火警,但消防隊無人應接[5]

對此,衡陽消防支隊李姓中尉向《南方周末》記者澄清,拿出了衡陽市電信局查到的11月3日當天撥打119的電話記錄單,證實了當天第一個報警電話是11月3日5點39分25秒撥通的。吉林省消防總隊的火災調查專家金河龍也表示,可以從現場的燒灼痕跡來判斷大致起火時間倒底是四點還是五點[5]

直到2008年,還有相關不實謠言出現。2008年中秋節,一隻孔明燈被放飛後,突然墜落于衡陽市中心醫院一棟在建樓房的施工防護網上,引發火災,有網友將未經核實的數據和火災照片傳上網絡,冠以「衡陽再現11·3火災」的標題,對衡陽消防造成不良影響,實際上火災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16]

關懷家屬

事故發生後,社會各界對犧牲消防官兵的家屬深表關心。11月8日,北京消防總隊4000餘名官兵向烈士家屬捐款20萬元[14]。如郭兵華的哥哥郭軍華正在深圳一家五金廠打工,五金廠總經理聽聞消息從外趕回,召集員工開會,集體為郭軍華捐款近萬元,又為郭軍華安排好去衡陽的車[17]

次年的湖南衛視春節聯歡晚會策劃了「祝福媽媽」特別節目,在全國年輕人中為犧牲烈士的母親招募兒子[18]。四川軍人黃自宏等20名志願者入選,與烈士家庭結對,認烈士父母為父母,定期探訪關懷[19]

聶學敏烈士的母親患眼病已有十年之久,湖南省人民醫院眼科的醫務人員趕赴聶學敏家鄉漢壽,接聶母到長沙接受免費手術[20]

表彰獎勵

11月8日,公安部作出決定,在全國公安系統開展向湖南省衡陽市公安消防支隊「11·3」滅火搶險英雄群體學習的活動[21]

2004年2月20日晚,感動中國-CCTV2003年度人物評選晚會舉行,衡陽消防戰士團體,與高耀潔鍾南山等一同入選。從廢墟倖存的江春茂,代表犧牲戰友上台領獎[22]

親屬入伍

事故發生後數年,幾名犧牲官兵的親屬陸續入伍。包括薛相林烈士的弟弟薛銀林[23]、戴和熙烈士的外甥鍾宇、陳桂華烈士的侄子馮豪[24]

責任追查

火災原因

事發的衡州大廈存在着嚴重質量問題。據《南方周末》記者調查,衡州大廈沒有建築單位資質證明和工程施工許可證[5]

衡州大廈1994年由衡陽市計委立項,交給江東城建開發公司開發,後來轉給了城南區人民武裝部下屬的衡陽永興建築開發有限公司(後來的永興公司)[25]

時任衡州大市場工程部部長的尤家駟回憶,1997年秋,他指出正在施工的衡州大廈消防通道和下水管道有問題,當場沒收工地的鼓風機。下午就有一群人沖入他的辦公室對他進行毆打,尤家駟斷了三根肋骨、縫了九針。後來永興公司賠了他兩萬元[5]

衡州大廈居民胡六菊回憶,1999年她家廚房和廁所的牆壁、天花板就開始滲水,客廳中間的橫梁上出現裂縫[5]

審判結果

衡陽市珠暉區人民法院於2004年10月26日上午9時在長沙鐵路衡陽運輸法院審判庭公開審理衡陽市珠暉區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文革、李永開、魏東衡、朱峰、肖偉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告人沈黎明犯重大責任事故罪一案。[26]2005年4月1月,湖南省衡陽市珠暉區人民法院對衡陽「11·3」特大火災坍塌案進行一審宣判:[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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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陽「11·3」特大火災坍塌事故引出的17戶倉儲戶索賠案,2006年2月21日由衡陽市珠暉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民事判決:湖南永興集團董事長李文革被判賠全索賠金額3524223元的20%,即70.48萬元;永興物業管理公司被判賠20%;失火責任人王餘糧負主要責任,被判賠60%[28]

集體索賠

20名犧牲官兵中,除李代偉的家屬放棄起訴外,其餘均向永興集團等責任方起訴索賠,最先起訴的為劉成東和彭國輝的家屬[29]

2005年9月1日,17名犧牲官兵的41名家屬集體起訴永興集團有限公司、朱峰、肖偉(衡陽市建築設計院設計員)、永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等4名被告,索賠死亡賠償金、喪葬費、醫藥費等共計434萬餘元,在衡陽市珠暉區法院第4審判庭開庭審理[29]

紀念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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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陽烈士陵園里的消防烈士墓碑

湖南省消防總隊曾提出在原地建一座烈士紀念碑的設想[30],後來改為在衡陽市烈士陵園修建[31]

  • 「11.3」烈士紀念碑

2006年11月,為紀念犧牲的20位消防官兵,衡陽市委、衡陽市政府在衡陽市烈士陵園內修建了「11.3」烈士紀念碑,烈士墓瞻仰區位於紀念碑的後方,分列20位烈士的墓,每年都有許多市民前來瞻仰[32]。在全國烈士紀念日(9月30日),還有衡陽市公安消防支隊組織的公祭活動[33]

紀錄作品

  • 中央電視台《法制在線》欄目製作了《2003年湖南衡陽11·3特大火災紀實》節目[34]
  • 2003年12月,中共衡陽市委黨史研究室編撰出版了紀實作品《浴火金剛——撲救衡陽11·3特大火災紀實》[35]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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