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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陽女生跳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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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陽女生跳樓事件,官方稱之為西峰6·20女孩跳樓死亡事件,是指2018年6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甘肅省慶陽市西峰區南大街麗晶百貨大樓(現更名為東方麗晶)19歲女子李奕奕(1999年4月25日—2018年6月20日)跳樓自殺身亡事件。[1][2][3][4]
事件經過
6月20日下午15時左右,在西峰小什字地下商業步行街服裝店做導購的李奕奕爬上百貨公司8樓玻璃幕牆外直播,期間不少網民冷嘲熱諷,催促其快跳。[5]而圍觀群眾有不少人起鬨大喊,「你到底跳不跳啊」「要跳就跳,果斷一點」「樓下好熱,快跳啊,你到底跳不跳?」。[6][7]19時15分許,李奕奕掙脫了消防員的手,向消防員道謝後跳樓身亡。[8]
自殺原因及後續處理
據報道,死者李奕奕在就讀慶陽市第六中學高三(二)班上學期間,於2016年9月5日晚因胃部不適被輔導老師羅進宇安排在公寓樓D棟109宿舍臥床休息,當晚21時許被探視的班主任吳永厚在黑暗中用嘴親吻其面部、嘴唇和耳朵,並用手摸其後背。[2]事後,李奕奕向學校政教處主任段利智告發吳的行為,並要求「替換掉班主任」,但被他拒絕,只建議李奕奕換班或轉學。段利智還在李奕奕明確表示拒絕的情況下,強行安排吳永厚單獨在心理輔導室向李奕奕道歉[9]。
之後,李奕奕被診斷患上抑鬱症和創傷性應激障礙,四次自殺未遂。但猥褻和抑鬱症之間是否有直接因果關係,抑鬱症是否是促使李某奕走上八樓並最終跳下來的直接誘因,警方表示還在繼續調查中。李將吳訴至法院。但法院認為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2018年3月1日,作出不予起訴的決定[1][10][11]。
2017年7月23日慶陽市教育局黨委作出決定,降低吳永厚崗位等級,並將其調離教學崗位。跳樓案發生後,吳被註銷教師資格證[2],其家門口被不明人士噴紅漆,個人信息和家庭住址也被人肉到網上[12][13] [1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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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傳言
根據記者走訪市民了解到,學校在事發之後與李奕奕父親李軍明擬簽訂和解協議並賠償其35萬元,但是到簽字當日李軍明反悔並要求學校賠償其100萬,學校因為數額巨大無力賠償並停止一切協商要求李軍明走法律途徑,導致此事進一步發酵。
事後處理
2018年6月25日晚10時許,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召開「西峰6·20女孩跳樓死亡事件」媒體通氣會,警方介紹稱,已有兩名圍觀群眾因妨礙救援被行政拘留,4月24日又確定6名,事件正進一步調查中。[2][16][17]
2020年4月10日,吳永厚被依強制猥褻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出獄後3年內禁止從事教育或與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觸的職業[18]。
許多中國大陸網友認為判刑太輕[19]。李奕奕的父親李軍明表示會繼續上訴[20]。
約2020年8月,吳永厚刑滿釋放,隨後李軍明對其提起民事訴訟,向其本人以及慶陽市第六中學索賠女兒的醫療、交通、喪葬等費用14萬餘元(人民幣,下同)。根據裁判文書顯示,最終判決吳永厚賠償67556.67元,慶陽市第六中學賠償16889.17元[9]。
關聯
外部連結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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