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志雄(1953年—),中華民國法律學者、政治人物。先後任教於淡江大學[1]、國立臺灣大學、國立嘉義大學,曾任台灣法學會理事長,長期教授憲法、行政法等公法學課程。研究專長為人權、憲政主義、民主及憲法變動等。2005年,獲選任務型國民大會代表暨主席團主席,參與憲政改革[2]。2007年,時任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提名其為司法院大法官,但未獲立法院同意[3]。2016年,獲時任總統蔡英文再次提名為司法院大法官[4][5]並獲立法院同意。曾於陳水扁政府擔任行政院政務委員、蒙藏委員會委員長。
事实速览 許志雄, 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 ...
許志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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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2016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 與許宗力、蔡烱燉、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及黃昭元同時在任 |
提名 | 蔡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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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 | 許宗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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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2002年2月1日—2008年5月20日 |
行政院院長 | 游錫堃 謝長廷 蘇貞昌 張俊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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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 徐正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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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 高思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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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2001年6月11日—2008年5月20日 |
行政院院長 | 張俊雄 游錫堃 謝長廷 蘇貞昌 張俊雄(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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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臺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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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 | 中華民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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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碩士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法學組法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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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立嘉義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教授(2010-2016)
-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兼任副教授、教授(1997-)
- 興國管理學院財經法律學系講座教授(2008-2010)
- 國立蒙古大學榮譽博士(2005)
- 任務型國民大會代表、主席團主席(2005)
- 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2004)
- 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委員並為副召集人(2002-2004)
- 蒙藏委員會委員長並為行政院政務委員(2002-2008)
- 行政院政務委員(2001-2002)
- 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籌備委員、出席代表(1999)、結論執行監督委員會委員(2000)
- 台灣法學會理事長(1998-1999)
-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主任(1995-1999)
-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講師、副教授、教授(1992-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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