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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映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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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映興(1992年4月16日—2008年9月11日)是一宗馬來西亞謀殺案的受害者。她被燒焦的屍體於2008年9月16日凌晨在古來公主城附近的樹林內尋獲。案件被稱為「古來校花撕票案」[1]。
人物簡介
賴映興,案發時年16歲,人稱古來校花,就讀於古來蘇丹依布拉欣國中。他也是一名工讀生,在廣場的服飾店兼職銷售員。
謀殺
2008年9月11日晚間10時左右,16歲的賴映興在古來一購物商場前被四名綁匪劫持。次日清晨6時,綁匪打電話要求6萬令吉的贖金。家屬在一天內籌集到3.3萬令吉,並在13日凌晨3時將贖金交給了綁匪。兩天後,警方於15日清晨6時逮捕了四名華裔嫌犯,並找回了贖金。然而,賴映興並未歸還,反而傳來了她被害的消息。16日,警方在嫌犯的指引下找到賴映興的遺體,發現她的屍體在草叢中嚴重腐爛且被焚燒。法醫鑑定確認她在被勒死後遭到焚燒。此案因此被稱為「古來校花綁架謀殺案」[2]。
審判
賴映興案的第四被告黃家偉,高庭於2010年11月25日宣判他表面罪名不成立,獲得無罪釋放。
2011年3月31日,高庭宣判第一被告,也是唯一成年犯的被告鄭錦洪謀殺及綁架賴映興罪名成立,判決死刑,然而最後的兩名被告黃順興與梁順龍因犯案年齡未滿18歲,逃過了死刑,反而被判無限期監禁,待柔佛蘇丹發落[3][4]。
2024年5月16日,由於馬來西亞政府在2023年4月廢除強制性死刑,犯下謀殺罪的嫌犯將在新法令下面對死刑或者30至40年監禁,主謀鄭錦洪申請撤銷死刑判決。法庭最後裁決,改判鄭某監禁40年及鞭打17下。[5] 賴映興的家屬得知後感到不滿,表示希望鄭某重新面對死刑。[6]
家庭
- 父親:賴添送
- 母親:謝秀萍
- 兄弟姐妹:賴穎慧、賴穎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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