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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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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秉倫(1460年—16世紀),字宗道,山東成都府蓬萊縣軍藉,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趙秉倫是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舉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成進士,授陝西咸寧知縣,上級稱其有卓異三十六事,入朝試任監察御史。弘治十八年(1505年)實授雲南道監察御史[1]。
孝宗駕崩,趙秉倫提出送終大事下應該延遲查訪,新政應該嚴肅,又彈劾朝臣哭喪不莊重,糾正勳戚侵佔土地,上奏後都一一獲施行,不久因為父喪回鄉[2][3]。
家族
曾祖趙思恭;祖趙悅,衛經歷;父趙慶,縣主簿;母徐氏。具慶下。兄秉彝、秉衷、秉仁(貢士)、弟秉常、秉理[4]。
引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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