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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配偶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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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配偶,指與臺灣人結婚而歸化為中華民國國籍的越南人。在台灣的新聞媒體,多以「越南配偶」、「越配」或「越娘」稱呼[a]。直到2003年3月,在台灣的婦女團體推動正名運動票選新名,由「新移民女性」獲得最高票[1];同年9月,內政部宣佈將過去的「XX新娘」改稱為「外籍」與「大陸」配偶[2];2011年,台灣新住民發展協會成立,再推動正名運動;[3]2012年,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署長謝立功宣佈官方將其統稱為新住民[4],至此發展出了新詞「台灣新住民」;然而在統計資料中,仍然以「外籍配偶」稱之[5]。
根據內政部移民署的統計資料,截至2014年9月,共有90,669名越南人(包含男性)與臺灣人結婚;若除去男性471人不計,則90,198名為女性。[5]
歷年人數累計
- 本表為累進,非每年新增
- 內政部移民署網站公佈的統計數字是自2004年起,本表僅擷取原國籍越南,並包含已經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的國民,以符合本文定義
- 2014年統計至9月底止
- 「佔比」指佔所有外籍配偶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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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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