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軒轅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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軒轅國權(1929年—1951年6月17日),男,台南州嘉義郡嘉義街人,中國共產黨黨員,1949年8月由其同學許江新吸收加入省工委台南市工委會,發展台南工學院學生小組,光明報事件後全省大搜捕,台南市工委會遭破獲,於1951年6月17日槍決於台北水源地刑場。

事实速览 軒轅國權, 個人資料 ...

2013年列名北京西山無名英雄廣場,紀念在台灣被處決的「隱避戰線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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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加入省工委

軒轅國權,嘉義市人,父親軒轅緒家,在嘉義從事漢醫工作,1947年軒轅國權進入台南工學院電機系就讀。

1947年,二二八事件導致許多知識分子左傾,何川畢業於臺灣總督府臺南高等工業學校,畢業後在台北市政府公用事業管理處汽車課工作,居住宿舍期間認識蔡瑞欽郭琇琮吳思漢,1947年5月經由郭琇琮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1][2],由於郭琇琮李媽兜都是省工委早期成員,1946年底,李媽兜就與陳文山陳福星籌組台南市工委會,1947年何川返回台南任職台南工業職業學校,在李媽兜領導下,擔任台南市工委會重要幹部,何川吸收教師徐國維鄭海樹入黨。

1948年初,何川吸收工學院學生呂丁南許江新加入,拓展組織, 1949年8月,許江新吸收軒轅國權加入台南市工委會[3]

身死馬場町

軒轅國權加入台南市工委會後,領導施志聰、陳顯榮、曾繼紹。1949年8月光明報事件爆發後,省工委最高領導人蔡孝乾變節,全省大搜捕,1950年8月,情治單位循線逮捕何阿水,不久何川在嘉義梅衡山處落網,1950年8月23日軒轅國權遭到逮捕[1]

韓戰爆發之後,情勢急轉直下,在軍法處的省工委要角自知由於案情嚴重可能遭重判,以「吃麵包」為暗號蘊釀越獄,1951年2月6日,何秀吉邱焜棋梅衡山施教爐等人在軍法處趁機打開牢門持酒瓶攻擊獄警,參與的成員包含台南案、桃園案、于凱李凱南等人,陳英泰稱其為軍法處「吃麵包計畫」,越獄失敗後所有參與成員除施志聰、陳溪加重徒刑外其餘都遭判處死刑,連帶加速台南案的判決[4],原先,軒轅國權被判15年徒刑,向上呈報後。總統府參軍長劉士毅認為:「被告參加叛亂組織,擔任匪小組負責人,領導、從事叛亂工作,擬將被告照意圖顛覆政府著手實行罪改判死刑。」,遂改判死刑。

1951年6月6日軒轅國權遭判處死刑,同年6月17日軒轅國權與同案鄭海樹何秀吉何川何阿水黃武宗台南工學院曾錦堂唐朝雲邱焜棋梅衡山共十人槍決於水源地刑場[1][2]

平反

2018年10月5日,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促轉三字第1075300110B號函文,正式撤銷受難者林慶雲君等1270人之刑事有罪判決暨其刑,其中(40)安潔字第 1187 號,有關軒轅國權共同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之有罪判決暨其刑及沒收之宣告正式撤銷[5]

紀念

2013年10月 北京西山國家森林公園的無名英雄廣場上立有無名英雄紀念碑,為紀念來台灣在1950年代被處決「隱避戰線烈士」而設立,軒轅國權銘刻於紀念碑上,為中共國家安全部追認之中華人民共和國烈士[6]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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