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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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行模式(英語:Airplane mode,又譯作「飛航模式」、「飛安模式」)是指手機的一種狀態,可以關閉SIM卡的信號收發裝置。絕大多數航空公司禁止在飛機上使用射頻信號發射設備,飛行模式因可以避免這類信號的發射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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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況
手機的飛行模式又叫航空模式或飛航模式,手機的通訊功能被暫停,與基站沒有聯繫,從而避免因手機信號的發射和接收干擾飛機上電子設備的正常運行。而關於手機信號會不會干擾飛機電子通訊的爭論已持續了數十年,至今仍無定論。[1]行動電話開啟飛航模式後,基本上不會有太多的輻射。
專利
目前世界上有3家科技公司均宣稱擁有飛行模式的專利權,分別是高通、華為和諾基亞。其中,高通於2000年2月在美國取得「飛行模式」專利,而華為於2001年取得其中國專利,並於2005年通過審核。此後由於諾基亞也推出了飛行模式,華為與諾基亞展開了一場關於「飛行模式」的專利大戰,最終諾基亞被迫修改飛行模式為「離線模式」。然而「飛行模式」專利的歸屬至今依然存在爭議[2][3][4]。
民航方面
部份國家已開放在飛機爬升到巡航高度後,可在開啟手機的飛航模式之下使用手機,但在起飛及降落階段仍需關閉手機。但各國於近年開始允許民航班機在飛行的全部過程中打開手機飛行模式,美國自2013年10月起解禁[5],歐盟自2013年12月起解禁[6],香港、日本自2014年9月起解禁[7][8],巴西於2014年10月底解禁。[9]有些航空公司的部份飛機上提供Wi-Fi上網及手機通話的服務,手機無需開啟飛航模式即可上網或通話。
中國民用航空局在2017年前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籍航空公司在航班飛行過程中,尤其是飛機起降時廣播要求關閉包括飛行模式在內的所有手機[10]。2017年9月18日,中國民航局發布《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第五次修訂稿,修訂稿中規定,自10月起,中國民航局將解除在飛機上使用手機等便攜式電子設備的禁令,改由航空公司對便攜式電子設備的影響進行評估,屆時中華人民共和國籍航空公司執飛的航班可以開啟飛行模式。[11]。
2018年1月,中國民航局發布《機上便攜式電子設備(PED)使用評估指南》,該指南規定在空中使用手機時須關閉蜂窩移動通信功能。同年1月17日,中國東方航空和海南航空先後宣布對使用飛行模式的便攜式電子設備解禁,但當晚21時許從海口飛往北京的海南航空7781號班機率先開放飛行模式使用,東航班機(僅限總公司執飛的航班)則自1月18日零時起對飛行模式解禁[12]。中國南方航空也於1月18日宣布,自1月19日起,搭乘南航實際承運航班的旅客,可在飛行過程中使用可開啟飛行模式的便攜式電子設備[13]。截至2018年1月21日,已有14家中華人民共和國籍航空公司宣布對飛行模式解禁,分別是海南航空、中國東方航空(東航雲南公司於1月20日起解禁)、祥鵬航空、中國南方航空、廈門航空、四川航空、上海航空、首都航空、中國國際航空、春秋航空、山東航空、長龍航空、深圳航空和紅土航空[14][15]。
但是,不具備飛行模式的移動電話等設備在飛行中仍然被禁用,而飛機如果處於低能見度飛行階段(II 類與III類進近和着陸及低能見度起飛)和飛機疑似受到便攜式電子設備干擾的情況,則需要禁止使用[16]。
據交通部民航局在2015年6月23日修正公告、同月25日起實施的《干擾飛航或通訊器材之種類及其使用限制規定》,乘客可在開啟飛行模式時,使用手機等行動裝置,但在起飛與降落階段或低能見度飛行時除外[17]。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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