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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馬來西亞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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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馬來西亞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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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馬來西亞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馬來語Pejabat Ekonomi dan Kebudayaan Taipei,英語: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Malaysia)是中華民國馬來西亞代表處。兩者間無正式外交關係,但該機構在實務運作上相當於實質大使館館務轄區巴基斯坦[6]

事实速览 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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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駐馬來西亞代表洪慧珠(中左)與訪客合影於代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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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1964年11月,中華民國在馬來西亞設立駐吉隆坡領事館,1969年升格為駐吉隆坡總領事館。

1974年5月31日,馬來西亞政府與中華民國政府終止領事關係,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建立外交關係。

1974年8月,中華民國在吉隆坡設立駐吉隆坡遠東貿易旅遊中心,1988年升格為具大使館性質的駐馬來西亞臺北經濟文化中心,1992年7月13日改為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7][8]

歷任代表

參見

注釋

  1. 2012年9月1日,中華民國外交部為統一駐外人員內部職稱,明定大使館、代表處設大使、公使,代表處對外仍稱代表、副代表;辦事處設總領事、副總領事,對外仍稱處長、副處長。[2][3]
    代表處館長為特任或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者任大使銜代表、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者任公使銜代表;辦事處長為簡任第十二職等者任總領事銜處長、副處長為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者任副總領事銜副處長。[4]
    註:部分駐外機構名稱雖使用「辦事處」,但層級等同「代表處」,館長為代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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