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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牛㹴混種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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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牛㹴混種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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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牛㹴混種犬Bull and terrier)是 19 世紀初期用來指稱古代英國鬥牛犬㹴犬之間混種犬的通稱。其他名稱尚包括 half-and-halfs 與 half-breds。[2] 當時犬隻的分類方式,與現代為培育外觀標準、作為家庭寵物而繁殖的犬隻不同;在那之前長達數千年的歷史中,犬隻多依其用途或功能進行分類。[3]:14

事实速览 別名, 原產國 ...

鬥牛㹴混種犬的雜交最初是為了作為鬥牛誘殺熊誘殺等血腥運動的鬥犬,這些活動在維多利亞時代相當盛行。鬥牛誘殺所需的犬隻必須具備堅韌與勇氣、寬闊而骨量沉重的體格,以及肌肉發達、向前突出的下顎。透過將鬥牛犬與來自愛爾蘭與英國的多種㹴犬交配,繁殖者為這類混種犬引入了「鬥性與敏捷性」。[2]

關於鬥牛㹴混種犬的血統,以及同時期出現的其他混種犬,其具體系譜所知甚少。不同地區的犬型與風格,往往取決於當地繁殖者的個人偏好。[3]

某些地區的繁殖者偏好㹴犬比例較高的混種;部分早期軼聞記載指出,鬥牛犬與㹴犬的直接交配,比「鬥牛㹴混種犬再與鬥牛㹴」的交配更為常見,後者往往會使後代含有至少一半甚至更多的鬥牛犬血統。[3]

鬥牛㹴混種犬從未成為正式的犬種;該名稱僅用於指稱一群異質性極高的犬隻,其中可能包含來自不同品種的純種犬,以及被認為是上述品種混種的犬隻。這些混種犬被視為多個現代品種標準犬種的前身。[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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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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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ie Lloyd 與 Pilot,約1881

數個世紀以來術語的變化,導致描述用語被廣泛誤用,進而造成混淆。其中一個例子,便是描述詞的普遍濫用。例如,「獒犬」常被作為所有大型犬的通用描述,這也使鬥牛犬最早期的起源變得模糊不清。阿朗特犬 曾一度被認為是鬥牛犬與獒犬的可能祖先,兩者皆被認為源自亞洲;但也有人認為鬥牛犬僅是由獒犬演化而來。[5]

在數個世紀的演變中,鬥牛犬與㹴犬的雜交型犬隻被賦予了多種不同的別稱,例如「half-and-half」、「half-bred」、「pit dog」、「bulldog terrier」 與「pit bulldog」。[2] 其中最普遍使用的名稱是「bull-terrier」,而此名稱後來也被用於19世紀下半葉由 James Hinks 所培育的犬種。另有大量在此時期或更早之前創作的繪畫、文獻與版畫,皆僅以「bull-terrier」一詞來標示鬥牛犬-㹴犬混合型犬隻。Hinks 當時仍在培育其新型牛頭㹴,該犬被暱稱為 White Cavalier,並於1862年5月在伯明罕犬展中展出。[2][6]

「比特鬥牛㹴」一詞有時亦被使用,但該名稱後來則被用於命名現代標準化犬種 美國比特鬥牛㹴[7][8]「pit bull」一詞是一種被廣泛使用但經常遭到誤用的泛稱,常被誤認為是一個正式的犬種名稱;實際上,它指的是一個多樣化的犬隻群體,可能包含多個純種犬種的個體,以及被推定為上述犬種混合後代的犬隻。此類描述用語會因所承認的犬種體系與觀察者觀點不同而有所差異。儘管存在大量軼聞性錯誤資訊與不正確的外觀辨識,犬主、動物收容所獸醫及一般大眾,仍經常在非正式與正式文件中使用「pit bull」一詞,彷彿其代表一個單一、被正式承認的犬種。[4]:197–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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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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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型梗犬,Rose
(巴黎,1863年)

19世紀的鬥牛犬被描述為具有「圓形頭部、短吻、小耳朵,以及寬闊而肌肉發達的身軀與四肢」。[5]其性情被形容為比同時代的其他犬種更具攻擊性且更為兇猛。一般認為其祖先可能為亞洲血統的獒犬,因其侵略性與力量顯著,但「獒犬」一詞在當時常被作為大型犬隻的泛稱。[5]是否曾與巴哥犬進行雜交以提升其鬥牛能力,至今仍具爭議。[9]

一般認為,牛型梗犬雜交犬是由多種鬥牛犬與㹴犬進行交配而成,其具體類型會依地區而有所不同。2016年的一項遺傳評估證實,鬥牛犬確實源自獒犬血統,但同時也發現其中混有巴哥犬的基因。[5]該研究針對特定一群英國鬥牛犬個體進行分析,使用DNA而非血統紀錄,確認其仍保有一定程度的遺傳多樣性,同時也證實該品種因創始族群規模極小(約68隻)而遭受嚴重的遺傳多樣性流失。針對特定外觀特徵的集中選育,造成人為的遺傳瓶頸[9]

" 人們如今飼養作為寵物的絕大多數犬隻,其實都是在維多利亞時代透過高度積極的育種才出現的……真正的「古老犬種」其實非常少。"

 —Krishna Veeramah,理學士、博士[5]

在愛爾蘭,人們使用古老的愛爾蘭鬥牛犬與不同的㹴犬進行交配,並混入部分獵用視獵犬/㹴犬雜交血統。[10]英格蘭,則存在多種型態,例如沃爾索爾型與克拉德利希斯型。[10]Phil Drabble指出,在多種牛型梗犬類型之中,來自克拉德利希斯的類型後來被認定為一個獨立犬種,即史塔福郡鬥牛㹴[10]19世紀時,沃爾索爾型隨移民被帶往美國,透過如 Lloyd's Pilot 等個體[11]以及 Colby 血系,並與愛爾蘭系統強烈結合,成為美國比特鬥牛㹴的重要遺傳基礎。[10][12]牛型梗犬的體型結構,乃為狩獵[13]鬥犬誘捕活動而進行選擇性育種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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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裔

在《Popular and Illustrated Dog Encyclopaedia》(1934–35)中,Major Mitford Price 寫道:「最早的牛㹴犬,或當時所稱的牛型梗犬,是為坑內搏鬥而繁育,其外觀與當時的鬥牛犬相比,遠比與㹴犬祖先相似;因為大量古老版畫顯示,無論是古老型鬥牛犬或牛型梗犬,都具有未被誇大的鬥牛犬頭型(相較於荒謬的現代標準),以及筆直且較長的㹴犬四肢。與此同時,當新的牛型梗犬出現後,鬥牛犬愛好者開始將其培育得更為厚重且貼地,使鬥牛犬形成了一種新的型態。」[14]

共有六個明確犬種源自牛型梗犬雜交體系,其中五個已獲美國犬業俱樂部(AKC)承認,依序為:牛㹴波士頓㹴美國史塔福郡㹴(AmStaff)、史塔福郡鬥牛㹴迷你牛㹴。上述五個犬種亦獲加拿大犬業俱樂部(CKC)及國際犬業聯盟(FCI)承認。美國比特鬥牛㹴(APBT)則由聯合犬業俱樂部(UKC)與美國犬隻育種者協會承認。[3]:39AKC並不承認美國比特鬥牛㹴。1930年代,在收到承認請願後,AKC雖同意登錄,但以不同名稱「史塔福郡㹴」承認,後改名為「美國史塔福郡㹴」,以避免與英國史塔福郡㹴混淆。美國史塔福郡㹴與美國比特鬥牛㹴曾為同一犬種,至今仍有人如此認定。現今仍存在同時於UKC登錄為APBT、並於AKC登錄為AmStaff的個體。[15][16]

DNA 分析

遺傳學家得以進一步釐清犬種形成過程中歷史資料稀缺的部分,以及雜交發生的時間。2017年一項全基因組研究指出:「在本分析中,所有牛型梗犬雜交體系皆對應至愛爾蘭㹴犬,年代約為1860–1870年。此結果與歷史記載高度吻合——當時雖未清楚記錄涉及的所有犬種,但確實描述了愛爾蘭鬥犬活動的盛行,以及育種紀錄缺乏可靠性,導致雜交未被記錄。」[17]

研究亦確認,牛型梗犬屬於一個異質性極高的犬群,可能包含多種犬種純種個體,以及被認為是不同犬種雜交的犬隻。[2][4]1874年,英國首次出版《犬業俱樂部育種登錄冊》,其中已收錄牛㹴犬[18]與鬥牛犬。[19]

獵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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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lldog and scotch terrier》,亞歷山大·加布里埃爾·德康(Alexandre Gabriel Decamps)繪,約1837年。畫中為一隻古英國鬥牛犬,以及一隻戴著口套的鬥牛㹴混種犬。

部分研究者認為,無論是過去或現代的大多數㹴犬,之所以能承受及其他獵物的咬擊,並持續對其進行圍堵、挖掘或攻擊,其勇猛性源自於牠們體內約四分之一至八分之一的古代英國鬥牛犬血統。[20] 其他未透過古英國鬥牛犬與掘地作業犬進行雜交而發展出的㹴犬,則被認為品質較低,其價值亦遠不如前者。[13]

有些掘地作業犬,依其功能與定義,自然被稱為㹴犬,因為牠們具備進入地下洞穴追蹤獵物的能力;然而,最優秀的掘地作業與狩獵㹴犬,則被視為由鬥牛犬與掘地作業犬(㹴犬)所繁殖出的後代,其子代被稱為「鬥牛㹴犬」(bull-terriers)或「半血犬」(half-bred),以及其他名稱。[13][21]

沃爾什亦曾撰寫關於獵狐㹴犬(更準確地說,是其雜交祖先):「用於在狐狸鑽入地洞後將其逼出的野外獵狐㹴犬,正屬於此一品系「鬥牛㹴混種犬」。」獵狐㹴犬不僅是鬥牛㹴犬的後代,[22] 艾爾谷㹴犬亦然,[23] 此外還包括捕鼠㹴犬、工作型黑褐色㹴犬,以及幾乎所有其他用於獵捕害獸的㹴犬。[13][21]

詹姆斯·羅德威爾在其著作《The Rat: Its History and Destructive Nature》中描述道,在各類以狩獵害獸與老鼠為目的而繁殖鬥牛㹴犬的育犬者之間,最重要的目標是使犬隻盡可能接近純種鬥牛犬的血統,同時仍保留㹴犬在體型、外觀與毛色方面的所有特徵。

用於狩獵的㹴犬,是一種強健而實用的小型犬,具備極高的耐力與勇氣,其嗅覺幾乎可媲美米格魯犬獵兔犬。由於與鬥牛犬雜交所帶來的卓越勇氣——正如多數獵害㹴犬所具有的特質——牠們通常被用來獵殺會使西班牙獵犬或米格魯犬卻步的害獸,而這些咬擊反而只會使㹴犬在追捕過程中更加堅定。 ~ 約翰·亨利·沃爾什,《The Dog, in Health and Disease, by Stonehenge》(185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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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鼠鬥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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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Billy),著名的捕鼠鬥犬,倫敦,約1823年

以犬隻進行的捕鼠鬥犬活動,通常使用鬥牛㹴混種犬(bull and terrier),是19世紀在英國(特別是倫敦)相當流行的一種血腥運動。在此類活動中,犬隻會被放置於一個密閉空間或坑中,內有活鼠,並由一名計時員記錄犬隻殺死老鼠所需的時間。這項血腥運動結合了賭博、觀賞性表演以及工作犬的傳統。捕鼠鬥犬活動位於維多利亞時代都市文化娛樂、犬類歷史,以及人類對動物虐待逐漸轉向動物福利之觀念變遷的交會點。

一隻名為「比利」(Billy)的著名鬥牛㹴混種犬[24][25],體重約12公斤(26磅),擁有輝煌的比賽紀錄,其血統亦反映了多年來的選育成果。該犬由查爾斯·杜(Charles Dew)飼養,並由繁殖者詹姆斯·亞丁頓(James Yardington)所培育。父系為來自格洛斯特郡 沃頓安德埃奇(Wotton-under-Edge)的約翰·塔特索爾(John Tattersal)犬舍之「老比利」(Old Billy),其血統可追溯至最優秀的古代英國鬥牛犬系統之一;母系則為「亞丁頓的莎爾」(Yardington's Sal),源自柯利(Curley)血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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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米·肖(Jemmy Shaw)與冠軍犬傑科(Jacko),約1865年

根據《體育紀事年鑑》(Sporting Chronicle Annual)記載,捕鼠世界紀錄由一隻名為「傑科」(Jacko)的黑褐色鬥牛㹴混種犬所保持。該犬體重約13磅,飼主為傑米·肖[26][24][25] 傑科共創下兩項世界紀錄:第一項於1862年7月29日,以每隻老鼠2.7秒的速度完成;第二項則於1862年5月1日,進行對抗100隻老鼠的比賽,其速度比先前的世界紀錄保持者「比利」快了兩秒。擊殺1,000隻老鼠的壯舉則歷時十週完成,每週擊殺100隻,並於1862年5月1日結束。

所謂「黑褐色鬥牛㹴混種犬」(black-and-tan bull-and-terrier),指的是一種現已滅絕的19世紀雜交犬型,於英國透過將古代英國鬥牛犬與多種㹴犬類型進行交配而培育而成,其中最主要的是曼徹斯特㹴犬的黑褐色類型。[27] 這類犬隻專為捕鼠鬥犬等血腥運動而培育,其血系成為多個現代犬種的重要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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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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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ghting Dogs Getting Wind》 ,埃德溫·亨利·蘭西爾,1818年[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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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Dog Fight at Kit Burns》,愛德華·溫斯洛·馬丁,紐約,1868年

19世紀時,育犬者將鬥牛犬與英國白㹴犬進行雜交,培育出用於鬥犬的犬隻,這些犬隻成為現代牛頭㹴品種的前身。[29]

當19世紀初期血腥運動遭到禁止後,育犬者仍在地下場所(如地下室與倉庫)秘密舉行鬥犬活動。在維多利亞時代,犬類遺傳學發生了重大轉變,部分犬種的外觀開始被有意識地改變。19世紀初期的鬥牛犬被描述為具有「圓頭、短鼻、小耳朵,以及寬闊而肌肉發達的身軀與四肢」。[5]

1830年代,鬥牛誘捕(bull baiting)的禁令開始被嚴格執行,原始型鬥牛犬的受歡迎程度亦隨之明顯下降。然而,育犬者早已開始將鬥牛犬與㹴犬進行雜交,以供秘密的坑鬥犬活動使用。[2]

來自伯明翰的育犬者詹姆斯·欣克斯,被認為在鬥牛㹴混種犬的標準化過程中扮演了關鍵角色。[2] 欣克斯引入新的血統,推測為柯利犬,以延長口吻。[29] 其培育出的犬型在保有結實體格的同時,外觀更為流線。

欣克斯之子表示,其父親在早期亦使用斑點狗,以創造牛頭㹴犬引人注目的純白被毛。[2] 亦有觀點認為,欣克斯透過引入指示犬格雷伊獵犬血統,改善鬥牛犬原本彎曲的前肢結構。

欣克斯之子回憶道:「簡言之,牠們成為被文明化的老式鬥犬,粗糙的稜角被磨平,卻未因此變得軟弱;警覺、活躍、勇敢、肌肉發達,是真正的紳士。」[2]

早期的牛頭㹴犬多為白色,這也導致先天性感音神經性耳聾(CSD)的出現,此為一種與被毛顏色表現型相關的遺傳疾病,其成因超越單純的毛色因素。隨時間推移,牛頭㹴犬的外觀持續演變,至20世紀時,其蛋形頭部已更加明顯,並與後續引入的多種毛色一同被正式標準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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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的鬥牛㹴混種犬

作家「大衛·哈里斯」(David Harris)在其著作《鬥牛犬品種》(The Bully Breeds)中,描述了兩幅描繪著名鬥犬的插圖。第一幅是出現在1806年《體育雜誌》(The Sporting Magazine)中的「忠實」(Trusty),第二幅則是出現在1812年同一雜誌中的「塵土人」(Dustman)。「忠實」(Trusty)是一隻淺黃褐色(fawn coloured)的鬥牛㹴混種犬,其外觀特徵顯示出比㹴犬更多的鬥牛犬血統特徵,據稱從未落敗,並贏得了104場鬥犬比賽。「忠實」(Trusty)由 第二代卡梅爾福德男爵托馬斯·皮特購入,並贈與英格蘭著名的職業拳擊冠軍「傑姆·貝爾徹」(Jem Belcher)。與「忠實」(Trusty)不同,「塵土人」(Dustman)的外觀顯示出比鬥牛犬更多的㹴犬特徵,並被用於獾誘捕[30]

「「塵土人」(Dustman)是一隻著名的犬隻,為Wm. Disney,Esq. 所有,屬於鬥牛犬與㹴犬之間的混合品種,是攻擊那種可畏動物——獾——的最佳犬種之一。近年來,此類犬種受到極大的鼓勵與高度評價,因其比㹴犬更為堅定勇猛,同時又不至於對而言過於強大。」[20]

1822年,19世紀20年代的體育賽事評論員皮爾斯·伊根(Pierce Egan)首次引入「Bull Terrier」一名(不應與1880年代由欣克斯培育的牛頭㹴混淆)。其後,在查爾斯·狄更斯1838年的小說《霧都孤兒》(The Adventures of Oliver Twist)中,角色「靶心」(Bulls-eye)登場,普遍認為該犬是一隻由反派「比爾·賽克斯」(Bill Sykes)飼養的鬥牛㹴混種犬。[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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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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