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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影奇俠 (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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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影奇俠》(英語:The Shadow)是斯崔特與史密斯出版社1931至1949年出版的美國紙漿雜誌,每期都有一部同名系列小說,取材出版社《偵探小說雜誌》系列短篇小說經廣播節目播出創造的神秘犯罪剋星。廣播節目台詞「人心邪惡誰知曉?魅影奇俠明秋毫」促使聽眾在報攤詢問是否有賣「魅影奇俠雜誌」,反過來推動出版商確信根據單個人物發行雜誌也能熱賣。主編弗蘭克·布萊克威爾同意請沃爾特·吉布森創作該系列第一部長篇小說《活着的魅影奇俠》,在1931年4月的創刊號發表。

雜誌非常熱銷,很快從季刊改成月刊,後又調為半月刊。約翰·納諾維奇1932年獲聘主編,他和吉布森、出版社業務經理亨利·拉爾斯頓開會劃定主打小說大致情節。前幾年所有魅影奇俠小說均為吉布森執筆,30年代中期開始協助的西奧多·廷斯利貢獻近30部。二戰紙張短缺迫使出版社把雜誌縮減至文摘規格。紙漿雜誌史學家認為《魅影奇俠》刊登的小說質量在30年代過後下滑。1946年與出版社發生合同糾紛後吉布森不再為雜誌撰文,布魯斯·艾略特接手,後者筆下的魅影奇俠基本只是背景人物,書迷評價很差。吉布森1948年回歸,但1949年斯崔特與史密斯就中止紙漿雜誌發行,1949年秋季號為《魅影奇俠》最後一期。
《魅影奇俠》熱賣影響很大,單人物紙漿雜誌如雨後春筍,每期都以雜誌主角小說主打。崔特與史密斯很快推出《薩維奇博士》,其他出版社發行《蜘蛛客》、《幽靈偵探》,還有西部或科幻題材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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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史
紐約斯崔特與史密斯出版社1915年推出《偵探小說雜誌》,是史上首部專門刊登一種體裁作品的紙漿雜誌。哥倫比亞廣播公司1930年開播實際長半小時的廣播節目《偵探小說一小時》,腳本根據《偵探小說雜誌》作品改編。劇作家哈里·英格曼·查洛特提議節目以神秘人物視角解說。1930年7月31日,播音員詹姆斯·拉科托在首期節目念出台詞「人心邪惡誰知曉?魅影奇俠明秋毫」。拉科托數周后為出演百老匯劇作退出節目錄製,弗蘭克·雷迪克接手。節目只持續一年,促使聽眾在報攤詢問是否有賣「魅影奇俠雜誌」,[4][5]他們實際想買的是《偵探小說雜誌》,但斯崔特與史密斯馬上發現商機[2]。
斯崔特與史密斯業務經理亨利·拉爾斯頓相信,市場需求說明單個人物足以支撐雜誌發行[4][5]。這在廉價小說時代就有尼克·卡特、弗蘭克·梅里威爾等先例,但在紙漿雜誌領域尚屬空白。拉爾斯頓還擔心其他出版商以類似人物發行雜誌分一杯羹。[2][6]他請《偵探小說雜誌》主編弗蘭克·布萊克威爾編撰《魅影奇俠》,還拿出尚未出版的尼克·卡特小說手稿[7][8]:141。職業魔術師兼記者沃爾特·吉布森曾為人捉刀,1930年12月到辦公室拜訪布萊克威爾時恰好聽到消息,說服編輯把改給小說的任務交給他[7]。出版社承諾,只要創刊號熱銷就委聘吉布森繼續創作至少三部長篇小說[9]:45–52。此時距出版日期只剩兩個月,吉布森當晚就在開往費城的火車上開始寫作[2]。
紙漿雜誌史學家威爾·默里和羅伯特·溫伯格認為,新雜誌創刊號卻不請人創作封面畫作,而是再利用過去刊登的老封面,說明斯崔特與史密斯沒抱多高期望[2]。封面主體是面目陰狠的華人,身後是巨大的影子。紙漿雜誌史學家羅恩·古拉特聲稱出版社當時只找到這一張帶有陰影的畫作,但原作人物身後其實一片漆黑,根本不是輪廓清晰的影子。[2][9]:45–52吉布森為此不得不馬上改寫文稿增加華人角色[2]。
創刊號標註日期1931年4月,主打小說署名「麥克斯韋·格蘭特」乃吉布森杜撰,所有權歸出版社,此後所有魅影奇俠系列小說無論是否吉布森創作都署此名[7][注 1]。雜誌原計劃為季刊,第二期標識1931年7至9月,與創刊號一樣賣到脫銷,斯崔特與史密斯從第三期開始把雜誌轉為月刊,標為1931年10月號。如此持續一年後,《魅影奇俠》1932年10月轉為半月刊,分別標識每月1號和15號。[11]吉布森每月要寫完兩篇小說。出版社1932年4月委聘約翰·納諾維奇主編雜誌,他與拉爾斯頓、吉布森定期會晤規劃情節。吉布森提供詳細大綱,三人達成一致後由吉布森在定稿落實。[6][7][12]寫作任務實在太重,甚至導致吉布森手指流血[7]。
雜誌發行量迅速上漲至30萬,對於史上所有紙漿雜誌而言都是非常亮眼的成績[8]:285–296。1935年,拉爾斯頓與納諾維奇開始改變小說風格,要求吉布森從以情節為中心改為以動作為賣點,同時決定請多一人創作,減輕吉布森的工作量[6]。新作者西奧多·廷斯利的第一部作品發表在1936年11月1日刊,題為《危險夥伴》[13][6]。此後七年,廷斯利共創作近30部魅影奇俠主打小說[6]。
1943年,戰時紙張短缺迫使出版社把《魅影奇俠》從紙漿雜誌規格縮減至文摘規格[6]。納諾維奇在戰爭結束前離職,巴貝特·羅斯蒙德1944年6月接手[12]。廷斯利也在這段時間離開,吉布森又需獨力承擔主打小說創作任務,但他同出版社發生合同糾紛[6],1946年8月號開始小說由布魯斯·艾略特執筆[1]。艾略特接手寫作後雜誌改為雙月刊,但銷量不見起色[6]。糾紛解決後吉布森回歸,作品在1948年8至9月號開始發表[6][1]。1948年底黛西·培肯取代羅斯蒙特,還說服拉爾斯頓把已轉為季刊的《魅影奇俠》改回紙漿雜誌規格,1948年冬季刊開始生效[14]。培肯告訴朋友,1948年冬《魅影奇俠》發行量上漲兩成五[14],但此後雜誌只持續三期[12],1949年夏季刊淪為絕響。斯崔特與史密斯同年停辦絕大部分紙漿雜誌,除《魅影奇俠》、《偵探小說雜誌》外還有《西部小說雜誌》、《薩維奇博士》等,決定把前程押在《小姐》等高檔雜誌上[6][15]。消息在1949年8月公布,出版社解僱培肯,把她同父異母的妹妹兼助理編輯埃絲特·福特·羅賓遜留下,為培肯經手的《魅影奇俠》等雜誌收尾[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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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與反響
《魅影奇俠》開創單人物紙漿雜誌模式,引來許多雜誌效仿。每期雜誌刊登一篇涉及該人物的主打中長篇小說,還有內容無關的短篇小說。[2]第一篇主打小說題為《活着的魅影奇俠》,開頭是年青人打算自殺,關鍵時刻被「頭戴寬邊氈帽且向下完全擋住面部」的陌生人所救。年青人宣誓效忠四處打擊犯罪的神秘救命恩人,成為魅影奇俠征程上的助手。[7]第二篇小說《魅影奇俠之眼》透露魅影奇俠真實身份是大富翁拉蒙特·克蘭斯頓,但出版社決定保留神秘氛圍,故在第三部小說《魅影奇俠的笑聲》提示神秘主角只是偶爾假扮克蘭斯頓,真實姓名始終不明[7][8]:285–296。吉布森在後續小說暗示魅影奇俠曾在第一次世紀大戰時當間諜等過往,直到1937年才提示他的真名叫肯特·阿拉德[6]。魅影奇俠槍法高超且善於推理,擁有魔術、催眠等技能。吉布森創作早期甚至賦予人物超能力,如罪犯只要看到他的臉就會死,但身份揭露後這種能力消失。魅影奇俠的對手都很強大,警察基本無力對抗,這種強大偶爾還有科幻色彩,其中掌握死光的大反派就不止一期,反派甚至可能是機器人或超自然力量。據默里與溫伯格估算,約25篇小說帶有科幻色彩,按比例在吉布森筆下只占少數,但考慮獨立創作已經非常多。[2]
許多小說還有常見人物登場,如魅影奇俠的青年助手哈利·文森特、投資經紀人拉特利奇·曼、蒙冤入獄的克利夫·馬斯蘭、記者克萊德·伯克、警探喬·卡多納[6][9]:45–52。
默里認為,吉布森是《魅影奇俠》系列小說吸引並令讀者流連忘返的關鍵,特別是他筆下恢弘的背景、豐富的人物、複雜高妙的情節設計,在不同類別情節間切變的能力。吉布森的作品多年來質量參差不齊,默里認為1941年後的小說「炒冷飯、有時死氣沉沉,甚至無意間模仿過去的作品」。[6]紙漿雜誌史學家埃德·赫斯指出,書迷認為雜誌的黃金時代從1934年開始,赫斯本人覺得1935年最好,許多讀者最喜歡這年12月1日刊登的《澤巴》,赫斯最喜歡4月1日雜誌刊載的《林戈》。他和默里都認為小說品質在20世紀40年代初下滑,但趨勢是在1937年人物身份揭秘之際開始。[8]:285–296紙漿雜誌史學家李·賽爾弗認為吉布森對魔術和魔術史非常了解,是創作魅影奇俠系列小說的完美人選:「這些小說就像大師級魔術師的舞台演出,充滿各種陰謀詭計、突然死亡的威脅、始終保持神秘氣氛」[7]。古拉特聲稱作者早期創作稍嫌過火,小說包括的計謀和意外太多,對魅影奇俠本人描繪不足:「效果就像充滿各種手段但卻沒有明星魔術師的魔術表演」[9]:45–52。
與吉布森相比,廷斯利的作品暴力、色情比例更重,不過默里認為廷斯利創作早期基本是在模仿吉布森風格。默里稱廷斯利創作的《撒旦簽名》對斯崔特與史密斯而言「突破禁忌」太多,不敢在《魅影奇俠》發表,最後作者改掉魅影奇俠情節,在出版社的《線索》雜誌發表。[6]赫斯聲稱紙漿雜誌忠實讀者對艾略特執筆的15部魅影奇俠小說評價很差,「而且他們完全有理由輕視」。這些小說篇幅短小,主角由魅影奇俠變成拉蒙特·克蘭斯頓。另據赫斯記載,主編羅斯蒙德「不喜歡英雄小說」,故將艾略特的作品放在雜誌靠後版面。[8]:285–296古拉特覺得魅影奇俠在艾略特筆下「不那麼聳人聽聞……顯然是想給予人物全新演繹」[9]:45–52。
每期雜誌刊登多部短篇偵探小說,作者如弗蘭克·格魯伯、諾曼·丹尼爾斯、約翰·麥克唐納。雜誌還有定期來信與俱樂部專欄[2]。除創刊號外,前四期雜誌封面由傑羅姆·羅森供圖[16];1932年1月起傑羅姆的兄弟喬治·羅森接手,成為《魅影奇俠》雜誌最有名的封面畫家[17]。據稱,斯崔特與史密斯美術副主編比爾·勞勒是魅影奇俠的人物原型,在辦公室留有斗篷和帽子[9]:45–52。1938至1941年格雷夫斯·格拉德尼經常為雜誌供稿,發表封面70幅[18]。內頁插圖早年大多由湯姆·羅威爾繪,隨後是艾德·卡地亞、厄爾·瑪雅,二戰時保羅·奧班接手。卡地亞戰後回歸,奧班為最後幾期創作插圖[9]:45–52。
《魅影奇俠》是史上首部「英雄紙漿雜誌」,每期均以英雄人物小說主打,雜誌熱賣影響很大[6]。斯崔特與史密斯1933年推出冒險體裁雜誌《薩維奇博士》,其中包括大量科幻情節[19]。其他出版社為分一杯羹迅速入場:標準雜誌社1933年2月發行《幽靈偵探》,流行出版社同年十年推出《蜘蛛客》,同樣取材打擊犯罪的神秘俠客[9]:60–63[8]:317。此後幾年其他體裁也有單人物紙漿雜誌問世,如斯崔特與史密斯的西部雜誌《皮特·賴斯雜誌》、更佳出版社科幻雜誌《未來隊長》[8]:308, 326–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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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目詳細信息
斯崔特與史密斯出版社1931年4月至1949年夏共發行325期《魅影奇俠》[2]。首位主編是弗蘭克·布萊克威爾,朗·默里協助。約翰·納諾維奇1932年4月接手至1943年11月。查爾斯·莫蘭1943年12月接手,至1944年5月只經手五期就由巴貝特·羅斯蒙德取代。羅斯蒙德走人後威廉·德·格魯奇僅主編1948年8至9月號一期,此後1948年冬至1949年秋共四期由黛西·培肯負責。[12]
雜誌均為128頁,1943年12月至1948年9月為文摘規格,其他是紙漿規格。雜誌初步定價十美分,1943年4月漲到15美分,1947年2至3月號再漲至25美分。卷號始終保持規則,每卷六期,最後一期為55卷首期。[2]前兩期標識日期分別是1931年4月、1931年7至9月,此後從1931年10月至1932年9月改為月刊。1932年10月起改半月刊,標識日期分別是每個月1和15號直至1943年3月1日。1943年4月雜誌恢復月刊周期並堅持到1947年1月,隨後轉雙月刊,1948年秋至1949年夏的最後一期為季刊。[11]雜誌名原為《魅影奇俠,偵探雜誌》,兩期後改為《魅影奇俠,偵探月刊》,但再堅持兩期又從1931年12月起微調為《魅影奇俠偵探月刊》。雜誌接下來轉為半月刊,1932年10月更名《魅影奇俠雜誌》。1937年8月15日,書名簡化成《魅影奇俠》。1947年2至3月雜誌更名《魅影奇俠之謎》並持續十期;1948年秋至1949年夏的最後四期又改回《魅影奇俠》。[3]
《魅影奇俠》刊登的許多小說後來重印,1964年開始又有新作面世。人物還在漫畫和電影露面,如1994年電影《魅影奇俠》便由艾力·寶雲詮釋標題人物。[20]
注釋
參考資料
Wikiwand - 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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