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米(英語:12 Metre)是根據國際規例所設計的一個級別的帆船。此規格並不代表帆船任何一個尺寸為12米,而是根據特定的方程式所計算出來的總數不大於12米。它容許參賽者很大的靈活性對船隻的各範圍進行探索,亦帶來某程度上的規範確保比賽的公平性。首條方程式於1907年定立,並於1908、12及20年的奧林匹克運動會中使用。
自由號12米級帆船
1907年至20年的方程式:

1920至33年的方程式:

1933年以後的方程式[1]:

= 水線長 (LWL)
= 船寬
= 鏈條周長
= 船殼周長與鏈條周長的差距
= 船帆面積
= 乾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