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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6年澤西海岸鯊魚襲擊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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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6年澤西海岸鯊魚襲擊事件指1916年7月1日到12日間在美國新澤西州沿岸地區發生的一連串鯊魚襲擊事件,造成4人遇害,1人受傷。時值炎夏致命熱浪來襲,脊髓灰質炎疫情肆虐,數千位民眾驅車來到澤西海岸沿岸的度假村避暑。自1916年起,學界一直就涉事鯊魚品種及動物數量展開辯論,其中大白鯊和公牛鯊最常被提到。

民眾及國家層面對鯊魚事件產生了恐慌,引起新澤西州濱海社區積極開展獵鯊活動,勢要消滅「食人鯊」種群,保護當地經濟。度假村紛紛關閉公共沙灘,設置鐵網保護游泳人士。事件也促使魚類學家重新評估對鯊魚能力和鯊魚攻擊性質的普通認知,顛覆科學界此前靠猜想和推測得來的鯊魚知識。
事件也受到美國流行文化的關注,鯊魚在政治諷刺畫中成為危險的象徵。歷史頻道、國家地理頻道和探索頻道推出探討襲擊事件的紀錄片,包括2004年《恐怖12天》和2009年鯊魚週節目《水裡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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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過程

1916年7月1日到12日,新澤西州沿岸地區有5人遭遇鯊魚襲擊,僅一人生還。第一起襲擊發生在7月1日星期六,地點在沙灘天堂,新澤西南岸離島長灘島的一個度假小鎮。28歲的費城人查爾斯·埃普廷·范桑特(Charles Epting Vansant)正和家人在恩格爾賽德酒店度假。晚飯前,范桑特決定進大西洋稍微游個泳,隨行的乞沙比克獵犬在沙灘山玩耍。剛入水沒多久,范桑特就大叫起來。游泳的人認為他在叫狗,實際上是鯊魚咬住了他的雙腿。據救生員亞歷山大·奧特(Alexander Ott)和旁觀者謝里丹·泰勒(Sheridan Taylor)表示,他們把流着血的范桑特從水裡拉上岸的時候,鯊魚在後面跟着他。范桑特左腿被活活扯掉,當晚6點45分因流血過多死在酒店經理的桌子上[1]。
雖然發生了鯊魚咬人事件,澤西海岸的沙灘還是維持開放。進入紐華克和紐約港的船長目擊到大群鯊魚游離海岸,但有關報告被無視。第二次襲擊發生在7月6日星期四,地點是沙灘天堂西北45英里(72公里)處的春湖。受害者是27歲的查爾斯·布魯德(Charles Bruder),瑞士人,埃塞克斯和蘇塞克斯酒店(Essex & Sussex Hotel)侍應員領班。布魯德在離海岸130碼(120公尺)處游泳時被襲擊,腹部被咬,雙腿嚴重受傷,鮮血染紅海水。聽到尖叫聲後,一名女性向兩名救生員通報情況,說一條船體紅色的獨木舟傾覆,浮在水面上。救生員克里斯·安德森(Chris Anderson)和喬治·懷特(George White)劃救生艇游到布魯德旁邊,發現他被鯊魚咬傷。兩人合力把他拉上岸,他最終在上岸的過程中失血過多而死。《紐約時報》表示,布魯德的殘肢被帶上岸後,有幾位女性嚇得昏了過去。蘇塞克斯酒店與鄰近酒店的住客和員工紛紛為布魯德在瑞士的母親籌集善款[2][3]。
接下來兩起襲擊事件都發生在7月12日星期三,地點在新澤西州鑰匙鎮附近的馬塔萬溪,位於春湖以北30英里(48公里)處、拉里坦灣內陸。馬塔萬鎮風貌類似美國中西部城鎮,而非臨近大西洋的濱海度假村[4]。從位置上看,馬塔萬鎮不太可能成為鯊魚和人類接觸的地方。住在馬塔萬的船長托馬斯·科特雷爾(Thomas Cottrell)在小溪發現一頭8英尺(2.4公尺)長的鯊魚,但被鎮民無視[5]。當天下午2點,11歲的萊斯特·斯迪威爾(Lester Stilwell)和一群男孩在溪邊玩耍,其中一個男孩還帶條小狗陪他們一起游泳。在名叫「威科夫碼頭」(Wyckoff Dock)的地方,他們看到「風化黑色木板或原木」之類的東西[6],背鰭出現在水裡,馬上就意識到這是鯊魚。就在快要爬上岸的時候,斯迪威爾被鯊魚拖進水裡[7]。男孩們跑到鎮上尋求幫助,24歲當地商人華生·斯坦利·費舍爾和幾個男人前去調查。費舍爾和其他人潛入小溪,找到斯迪威爾的屍體,一開始以為他癲癇發作溺水而死。將男孩的屍體帶上岸後,費舍爾當着眾人的面被鯊魚咬傷,斯迪威爾屍體不知所蹤[8]。費舍爾右大腿嚴重受傷,最終當晚5點30分在長枝蒙茅斯紀念醫院(Monmouth Memorial Hospital)失血過多而死[9]。斯迪威爾屍體後來於7月14日在威科夫碼頭上流150英尺(46公尺)處發現[10]。
最後一名受害者是14歲的紐約男孩約瑟夫·鄧恩(Joseph Dunn),斯迪威爾和費舍爾遇襲後不到半個小時在威科夫碼頭半英里處被襲,左腿被鯊魚咬傷,但在兄弟和朋友與鯊魚殊死搏鬥之下救回。後來他被送到新不倫瑞克聖彼得大學醫院,1916年9月15日康復出院[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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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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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全國媒體爭相來到天堂沙灘、春湖和馬塔萬鎮報道澤西海岸的襲擊事件,大眾對鯊魚產生恐慌心理[12]。記者邁克爾·卡普佐認為恐慌情緒「是美國歷史上前所未有的」,「傳遍了紐約和新澤西海岸,在電話、無線電報、信函和明信片的幫助下傳播開來」[13]。
天堂沙灘最初的事件發生後,科學家和媒體不太願意把查爾斯·范桑特的死歸咎於鯊魚[14]。《紐約時報》稱范桑特「衝浪的時候被一條魚嚴重咬傷,這條魚可能是鯊魚」[15]。儘管如此,賓夕法尼亞州的國家漁業專員、費城水族館前館長詹姆斯·M·梅罕(James M. Meehan)還是在《費城公共紀事報》上斷言鯊魚是在獵食狗的時候誤咬了范桑特[16],刻意淡化了鯊魚對人類構成的威脅:
儘管最近有查爾斯·范桑特遇害、兩條鯊魚在附近被捕獲的事件,我還是覺得大家不應該因為擔心食人鯊而猶豫要不要在沙灘上游泳。由於有關鯊魚的情報還不確定,我很難相信食人鯊咬了范桑特。當時范桑特帶着小狗一起衝浪,小鯊魚可能在水位升高的時候漂了過來,被潮水淹沒。小鯊魚不能游快點,加上餓着肚子,所以就咬了那條狗,咬了路過的人[17]。
相比之下,媒體對第二次襲擊的反應更為聳人聽聞。《波士頓先驅報》、《芝加哥太陽報》、《費城詢問報》、《華盛頓郵報》和《舊金山紀事報》將報道放在頭版。《紐約時報》的頭條標題寫着「鯊魚在澤西海灘殺死了日光浴者」(Shark Kills Bather Off Jersey Beach)[3]。日益增長的恐慌情緒讓新澤西度假業者損失25萬美元旅遊收入(2024為7,200,000),部分地區日光浴遊客下降了75%[18]。
1916年7月8日,事件新聞發布會在美國自然史博物館舉行,科學家弗雷德里克·奧古斯都·盧卡斯、約翰·特雷德威爾·尼科爾斯和羅伯特·庫什曼·墨菲親自解答疑惑。為了平息觀眾的恐慌情緒,三人強調第三輪人鯊衝突不太可能發生。儘管如此,三人中的唯一一位魚類學家尼科爾斯還是警告泳客不要遠離海岸,留在第一次襲擊後公共海灘用網圍起來的沐浴區[19]。

事件發生後,中大西洋州份目擊鯊魚的報告有所增加。7月8日,春溪摩托艇武裝巡防隊被動物追逐,對方被認為是鯊魚;阿斯伯里帕克阿斯伯里大道沙灘(Asbury Avenue Beach)因救生員本傑明·埃弗林厄姆(Benjamin Everingham)聲稱用船槳擊退12英尺(4公尺)長的鯊魚後被關閉。鯊魚還出現在新澤西州貝永附近海域、紐約州洛基角、康涅狄格州布里奇波特、佛羅里達州傑克遜維爾和阿拉巴馬州莫比爾。《大疆大海》專欄作家在天堂沙灘衝浪捕捉到一頭鉛灰真鯊[20][21]。馬塔萬事件後不久,演員格特露德·霍夫曼在康尼島游泳時遇到一條鯊魚。《紐約時報》指出,霍夫曼當時會想起自己在《時報》上讀過一篇文章,說有位沐浴者濺起水花嚇退了鯊魚,所以就瘋狂拍打水面。霍夫曼剛開始確信自己要被「澤西食人鯊」吞噬,但後來承認自己「不知道到底有沒有遇上問題,還是說自己僥倖逃脫了」[22][23]。
新澤西州當地政府採取措施,在食人鯊事件影響下保護遊客和經濟[24]。阿斯伯里帕克的第四大道沙灘(Fourth Avenue Beach)築起了鋼絲圍網,派遣武裝摩托艇巡防。埃弗林厄姆事件發生後,只有一處沙灘維持開放。斯迪威爾、費舍爾和鄧恩遇襲後,馬塔萬鎮的居民在小溪上排成一排,出動漁網和炸藥抓鯊魚。鎮長阿里斯·B·亨德森(Arris B. Henderson)下令《馬塔萬日報》(Matawan Journal)印刷懸賞海報,獎勵殺死鯊魚的人100美金(2024為2,900)。儘管出動了大批人馬,還是一無所獲[25]。
澤西海岸的度假村向聯邦政府請願,希望地方出手幫助保護沙灘、圍獵鯊魚。美國眾議院劃撥5000美元(2024為140000),用於根除新澤西的鯊魚威脅。美國總統伍德羅·威爾遜與內閣召開會議,商討應付措施。財政部長威廉·吉布斯·麥卡杜建議海岸警衛隊動員巡邏澤西海岸,保護日光浴者[26]。隨後新澤西州和紐約州的沿岸地區紛紛上演捕鯊運動,據《亞特蘭大憲法報》7月14日報道,「負責獵殺的武裝人士乘摩托艇在紐約和新澤西的海岸巡邏,其他人在海灘上排成一排,齊心協力消滅食人鯊」[27]。新澤西州州長詹姆斯·費爾曼·菲爾德和市政當局宣布獎賞參與獵鯊的人[28]。事發後,上百頭鯊魚在美國東岸被捕。東岸獵鯊行動被譽為「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動物狩獵行動」[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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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人鯊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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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起事件發生後,科學家和公眾開始提出理論,解釋哪一種鯊魚造成澤西海岸的攻擊事件,或者說是不是有好幾種鯊魚參與其中。
盧卡斯和尼科爾斯認為一條向北遊的流氓鯊魚造成事件,覺得這條鯊魚最終會抵達紐約海岸,「除非鯊魚途徑港口區,之後向北遊經地獄門和長島灣,否則我覺得它會沿着長島南岸游向入海口,抵達牙買加灣」[30]。

沙灘天堂事件的目擊者估計鯊魚有9英尺(3公尺)長,其中一位船長認為它是幾十年前美西戰爭期間因爆炸被趕出加勒比海的西班牙鯊魚[31]。幾位漁民聲稱在事發幾天後抓獲「澤西食人鯊」。一條大青鯊於7月14日在長枝附近被抓獲,四天後托馬斯·科特雷爾在馬塔萬溪捕獲,當時托馬斯聲稱自己用流刺網在小溪口處抓了鉛灰真鯊[32]。
7月14日,紐約哈萊姆動物標本製作師、玲玲馬戲團馴獅員邁克爾·施萊瑟在拉里坦灣捕魚時抓獲一條7.5英尺(2.3公尺)長、325磅(147公斤)重的鯊魚,位置在馬塔萬溪溪口幾英里處。當時鯊魚幾乎要把船弄沉,還好施萊瑟用斷掉的船槳殺了他。他剖開鯊魚的腹部,取出「可疑的肉和骨頭」,後者裝滿「牛奶箱大約三分之二的空間」,「共重15磅」[33]。科學家認為這條鯊魚是年幼的大白鯊,其所消化的物質屬於人體殘餘物[34]。施萊瑟將鯊魚裱了起來,放在曼哈頓百老匯的櫥窗邊展出,但後來不見了。唯一留存的照片由《布朗克斯家庭新聞》刊出[35]。
在這之後,澤西海灘整個夏天再也沒有鯊魚襲擊事件報告。墨菲和盧卡斯宣稱那條大白鯊就是「澤西食人鯊」[36]。
部分人覺得當中有疑點,提出了不同的說法,其中一個認為罪魁禍首不是鯊魚,其餘觀點則認為事件是眼下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影響。
在寫給《紐約時報》的信中,來自長島最遠端135英里(217公里)處峽灘的布雷特·P·史密斯(Barrett P. Smith)寫道:
懷着極大的興趣拜讀完貴報上有關紐約州春湖鎮死亡事件的說法,鄙人斗膽提出迥然不同的鯊魚理論。科學家認為罪魁禍首極不可能是鯊魚,許多人又覺得襲擊事件更可能由海龜製造。科學家花很多時間待在海上及岸邊,好幾次看到足以造成類似傷口的大海龜。這些生物性情暴躁,一看到有人接近就會生氣,變得非常危險。普通觀點認為布魯德很可能激怒了在水面附近或上面睡覺的海龜[37]。
另一封寫給《紐約時報》的信則把鯊魚出沒歸咎於德國在美國東海岸附近演習U型潛艇。寫信的匿名人士表示:「這些鯊魚可能吞噬了來自德國戰場海域的人體,一路跟着遠洋定期船或是德國號潛艇來到東海岸,希望碰上通常溺水死亡的男人、女人和孩子。」文章結尾寫道:「這恰好解釋了他們的大膽作風及對人肉的渴望」[38]。
一個世紀過去了,研究人員仍未就墨菲和盧卡斯的調查發現達成共識。理查德·G·費爾尼科拉(Richard G. Fernicola)發布兩項關於事件的研究,表示「新澤西襲擊事件背後有諸多說法」,完全沒有一個定論[39]。支持墨菲和盧卡斯的研究人員包括托馬斯·海姆(Thoms Helm)、哈羅德·W·麥考密克(Harold W. McCormick)、托馬斯·B·艾倫、威廉·揚(William Young)、讓·坎貝爾·巴特勒(Jean Campbell Butler)和邁克爾·卡普佐(Michael Capuzzo)[40]。
然而根據美國國家地理學會2002年的一份報告,「部分專家認為大白鯊可能不是鯊魚攻擊事件的元兇。有些人說這些報告事件(包括電影《大白鯊》原型、知名的1916年新澤西鯊魚襲擊事件)背後的真正原因可能是鮮為人知的公牛鯊」[41]。
生物學家喬治·A·拉諾和理查德·埃利斯認為公牛應該就是元兇。公牛鯊從海洋游入淡水河流和溪流,襲擊了世界各地的人。在《鯊魚襲擊人類》(Sharks: Attacks on Man,1975年)一書中,拉諾寫道:
馬塔萬溪襲擊事件最令人意外的一個地方是小溪與開放水域的距離。本書其他地方記載了伊朗阿瓦士(大海上游90英里(140公里)的地方)的人鯊互動,有據可查。也應該注意的是,尼加拉瓜湖的淡水中也有鯊魚生活。1944年,有人設立賞金獎勵殺死淡水鯊魚的人,說它們「最近殺害、重傷在湖裡游泳的人」[42]。
伊利斯認為,大白鯊是「海洋物種,加上施萊瑟的鯊魚在海上抓到,所以至少可以說鯊魚在潮汐小溪游泳是不尋常的,甚至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公牛鯊可以靈活駕馭淡水環境,以氣勢洶洶的好鬥天性人盡皆知。」他承認公牛鯊不是紐澤西水域的常見物種,但比大白鯊出現得更頻繁[43]。
在接受邁克爾·卡普佐採訪時,魚類學家喬治·H·伯吉斯推測涉事物種「會一直受到懷疑,可能會繼續引發激烈的辯論」。不過他沒有否認大白鯊的作用:
之所以這麼多人認為是大白鯊,乃是事發地馬塔萬溪屬於半鹹水或淡水,是公牛鯊一般會選擇的棲息地,也是大白鯊會避開的地方。然而我們檢查過這個地方,發現「小溪」的寬度、深度和鹽度接近於海洋港灣,小白鯊顯然可以進入。由於事發後不久有一條大小適中的鯊魚被捕獲,其胃部有人類的遺骸(後續沒有事件發生),這條鯊魚至少與馬塔萬的死亡事件有關。而根據事件時間及位置順序判斷,先前襲擊中的鯊魚很可能是同一條[44]。
1916年的襲擊後來被列入國際鯊魚襲擊檔案,由伯吉斯以大白鯊襲擊受害者的身份管理[45]。
水中人類增加也被證明是事件的誘因:「隨着全球人口逐年增加,人們對水上休閒活動的興趣也逐步上升,以至於入水人數深刻影響鯊魚襲擊的次數,不管是哪一年,不管是哪個地區[46]。」然而,只有一隻鯊魚涉事的說法也有爭議。根據盧卡斯和墨菲1916年呈現的證據,維克多·M·科普森(Victor M. Coppleson)及讓·巴特勒(Jean Butler)等科學家斷言涉事的鯊魚只有一條[47]。另一方面,理查德·費爾尼科拉(Richard Fernicola)認為1916年是「鯊魚的大年」,美國中大西洋州份報告了上百起鯊魚和船長看到鯊魚出沒的事件[48]。伊利斯認為外界「用我們知道的事實去迎合『流氓鯊魚』論調,將聳人聽聞和可信度拉出合理範圍之外」。他承認證據早已不復存在,「我們不用不會知道涉事的是一條鯊魚還是幾條,是一個物種還是幾個」[49]。
2011年,史密森尼頻道發布調查紀錄片《真實故事:鯊魚》(The Real Story: Jaws),多角度深入探尋一連串的事件。其中針對馬塔萬小溪的襲擊事件,影片認為事發日正逢月亮周期中的滿月,溪水漲潮前幾個小時的鹽度會增加一倍以上。而約瑟夫·鄧恩的傷勢表明這類咬傷更可能是公牛鯊造成的,而不是大白鯊,所以部分人相信五起事件中的鯊魚不止一條[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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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科學界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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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16年以前,美國學界質疑美國東北部溫帶水域的鯊魚在沒有被挑釁的情況下會攻擊活人。其中一位持懷疑態度的科學家認為「被鯊魚襲擊和被鯊魚咬傷之間有很大的不同」,鯊魚可能會因為被網纏住或遭餵食腐肉而故意咬傷周遭的人類[51]。1891年,億萬身家的銀行家兼冒險家赫爾曼·奧爾里希斯就一名男子於北卡羅來納州哈特拉斯角以北地區遭遇鯊魚襲擊的事件,在《紐約太陽報》上懸賞500美金[52],希望證明「活着的男人、女人或小孩會在溫帶水域遭遇鯊魚襲擊」[53],最終無人兌現。科學家仍然相信美國東海岸上部居住者人畜無害的鯊魚[54][55]。

學界對鯊魚重傷人類表示懷疑。費城德雷塞爾大學自然科學院魚類學家亨利·威德·福勒和策展人亨利·斯金納(Henry Skinner)認為鯊魚的頜骨不具備一口咬斷人腿的力量[56]。美國自然史博物館館長弗雷德里克·盧卡斯(Frederic Lucas)質疑長達30英尺(9米)的大鯊魚是否能折斷人骨。1916年初,他告訴《費城詢問報》:「就算是體型最大的噬人鯊,也不可能有咬斷成人男子腿的力量。」他用奧爾里希斯無人兌現的賞金作總結,認為人被鯊魚咬傷的概率比被閃電劈中要低非常多,所以「我們兩個海岸的鯊魚實質上不存在襲擊人的風險」[57]。
然而澤西海岸的襲擊世嘉出現後,美國的科學家紛紛一改先前鯊魚膽小無能的假設。1916年7月,美國國家地理學會的編輯休·麥考密克·史密斯在《紐瓦剋星鷹報》發表文章,稱部分種類的鯊魚「像鴿子那樣人畜無害,其他則是兇猛的化身」。他認為,「其中最為驚人(也許也是最為可怕的)是食人的大白鯊。大白鯊漫遊於各個溫帶和熱帶海域,所到之處無不叫人聞風喪膽。當中體型最大者可達40英尺(12.19米),獠牙可達3英寸(76毫米)[58]。」
到1916年7月底,約翰·尼科爾斯和羅伯特·墨菲看待大白鯊的目光變得審慎。在《科學美國人》雜誌中,墨菲說「大白鯊或許是所有已知鯊魚中最為罕見的......他們的習性鮮為人知,據說某種程度上以大海龜為食......從身體構造上看,它會毫不猶豫地攻擊開放水域的人。」他總結道:「很明顯,重大兩三百磅、體型相對較小的大白鯊會在咬穿肉體之後猛烈抽搐,把人體骨骼最大的那塊折斷[59]。」
墨菲和尼科爾森在1916年10月的文章中寫道:
鯊魚的體型透出一種特別兇險的感覺。每到夏日時分,他用黝黑、瘦削的背鰭懶洋洋地在波光粼粼的海面上劃出之字,透出邪惡的感覺。他那沒有下巴的臉虎視眈眈着一切,大嘴巴有兩排刀一樣的牙齒,非常了解如何用牙齒擺弄漁夫的裝備。最終時刻到來之時,他用無情的憤怒猛擊船甲板,撕咬他的敵人。他很堅韌,很野蠻,毫無生氣,對身體傷害不敏感,不像人那樣欽佩於瀟灑、聰明、具破壞性、美味的扁鰺、鮪魚或鮭魚[60]。
馬塔萬襲擊事件過後,弗雷德里克·盧卡斯(Frederic Lucas)在《紐約時報》頭版承認自己低估了鯊魚。報紙表示:「本國最為權威的鯊魚專家曾公開質疑鯊魚襲擊過人類,直至最近的案件改變了他的看法[23]。」尼克爾斯後來在生物調查「紐約附近的魚(1918年),Carcharodon carcharias(拉丁名,大白鯊),「食人鯊」,夏天的意外,1916年6月到7月14日」中記載大白鯊出現的事件[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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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影響
1916年澤西海岸襲擊事件出現後,人們不再像以前那樣認為鯊魚人畜無害,輿論的鐘擺也轉向另一極端,迅速將鯊魚視作食人機器和無畏無情的殺手。
第一起事件發生後,政治漫畫家開始用鯊魚諷刺政治人物、U型潛艇、維多利亞時代道德觀念及服飾、脊髓灰質炎及當時席捲東北部的致命熱浪。費爾尼科拉指出,「從1916年開始,美國人試圖擺脫維多利亞時代的死板風氣及保守主義態度,漫畫家畫了一件有傷風化的波點泳衣,標榜它是游泳者趕走鯊魚的秘密武器。」另一位漫畫家畫了「一個被激怒的人站在掛有『危險!禁止游泳』標語的碼頭末端,提到當時最『危險』的話題是小兒麻痹症(脊髓灰質炎)、致命熱浪和大海里的鯊魚」。這幅漫畫題為「居家男人要怎麼辦?」(What's a Family Man to Do?)[62]。1916年時值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美國愈發不信任德國,漫畫家把鯊魚描繪成有嘴有背鰭的U型潛艇進犯着水裡的山姆大叔[63]。
1974年,作家彼得·本奇利出版小說《大白鯊》,講述一條流氓大白鯊震懾了虛構的長灘濱海社區和睦小鎮(Amity),咬死了四個人,警察局長馬丁·布羅迪(Martin Brody)、生物學家馬特·胡珀(Matt Hooper)、漁民昆特(Quint)奉命前去獵殺。小說後來於1975年被改編成同名電影,由斯蒂芬·斯皮爾伯格執導。電影提到了1916年的事件,布羅迪(羅伊·謝德飾)和胡珀(李察·德雷福斯飾)敦促和睦小鎮鎮長范恩(Vaughn,默里·漢密爾頓飾)在7月4日那天關閉沙灘,避免再次出現兩名游泳者和一名漁民死亡的事件。胡珀向鎮長解釋道:「要知道,情況明顯就是大白鯊來占領和睦島的水域,只要水裡食物,它就會一直等待投喂。」布羅迪補充道:「他做事情沒下限的。我們已經出了三個事故了,一個禮拜有兩個人死了。會再次發生的,之前就發生了!就在澤西海灘!1916年!五個人衝浪的時候被吞了[64]!」理查德·埃利斯、理查德·費爾尼科拉和邁克爾·卡普佐認為這一幕是在指澤西海岸的襲擊、科普森的流氓鯊魚理論及啟發本奇利的紐約漁民弗蘭克·蒙多的功績[65]。襲擊事件也出現在本奇利的小說《白鯊》中。
襲擊事件也成為三個研究的對象,分別是理查德·費爾尼科拉的《尋找澤西食人鯊》(In Search of the "Jersey Man-Eater",1987)和《恐怖12天》(2001),以及邁克爾·卡普佐的《海岸的附近》(2001)。卡普佐以戲劇化形式深入調查事件,費爾尼科拉研究了襲擊的科學、醫學和社會方面[66][67]。歷史頻道根據費爾尼科拉的調查製作紀錄片《歷史大搜索》(In Search of History)的一集《1916年鯊魚襲擊》("Shark Attack 1916"),探索頻道用他的調查製作文獻紀錄片《恐怖12天》(2004)[68][69]。費爾尼科拉也親自撰寫執導90分鐘紀錄片《追蹤澤西食人鯊》(Tracking the Jersey Man-Eater),由喬治海洋圖書館(George Marine Library)1991年製作。然而片子未大規模發行[70]。
國家地理頻道也根據馬塔萬的事件製作紀錄片《神秘鯊魚襲擊事件》(Attacks of the Mystery Shark,2002),研究公牛鯊殺死斯坦利·費舍爾和萊斯特·史迪威的可能性[41]。探索頻道製作了《水中的血》(2009)[71]、《岸邊的東西》(Shore Thing,2009,洛瓦里(Lovari)和詹姆斯·希爾(James Hill))。史密森尼頻道製作《真實故事:鯊魚》(20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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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延伸閱讀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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