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2025年人民討厭貪污2.0集會
2025年6月28日馬來西亞的遊行集會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人民討厭貪污2.0集會(馬來語:Himpunan Rakyat Benci Rasuah 2.0),是馬來西亞非政府組織和大專學府的學生委員會組織,於2025年6月28日聯合舉辦的遊行集會。該活動是延續2025年1月25日第一次舉辦的同名集會。
背景
2025年1月16日,大馬民主聯合陣線、大馬人民之聲以及馬大新青年等非政府組織組成人民仇貪秘書處(Sekretariat Rakyat Benci Rasuah,SRBR),連同淨選盟以及反貪污與朋黨主義中心(C4)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將於1月25日在首都吉隆坡聯合舉行「人民討厭貪污集會」(Himpunan Rakyat Benci Rasuah)。SRBR組織在獨立廣場上發表反對貪污宣言時提出三項訴求,包括總檢察署與檢察官權力分離、賦予反貪會自主權、制定政治獻金法令,並在演講中警告稱,如果政府不落實集會上提出的3項訴求,將會引發更多抗議活動。
2月18日,SRBR組織在馬來西亞國會大路旁聚集,以向政府呈交備忘錄。備忘錄首先由人民公正黨吉打州雙溪大年國會議員莫哈末道菲·佐哈里代為接領,隨後由國會廉正、治理與反貪跨黨派主席,兼人民公正黨禮讓區國會議員賽依布拉欣在內的16名代表政府的國會議員正式接收[2][3][4]。
Remove ads
2024年7月13日至15日,趙明福家屬趙麗蘭發起名為「正義之行示威遊行」,要求執政後的希望聯盟兌現為趙明福墜樓死亡尋求真相的承諾。8月1日,趙明福的父親趙亮輝和母親張秀花,胞妹趙麗蘭,遺孀蘇淑慧和兒子趙爾家與代表律師藍卡巴星一同前往布城的首相署官邸與首相完成會面[5]。並且獲得首相安華在會議上同意重啟對趙明福2009年死亡事件的調查[6]。
於此同時,趙明福家屬就其死亡事件向警方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請,於2024年11月21日獲得司法批准,吉隆坡高等法院諭令警方必須在六個月內完成趙明福案件的調查。2025年5月21日,趙明福家屬以及趙明福民主促進會主席黃業華向外界指出,他們在20日接到由警方發出通知調查進展的信函,被告知總檢察署已將趙明福案件列為「無進一步行動」(NFA)[7]。調查結果引起趙明福家屬及非政府組織及活動人士的質問,指出上訴法庭早在2014年就已裁定反貪會官員與趙明福的死亡有關,但涉嫌的反貪會官員至今未被追究責任一事,要求當局公開警方調查的完整細節,並且不滿安華在趙明福案件被列為「無進一步行動」(NFA)和總檢察署表示「證據不足」後,面對相關人士的追問一直保持沉默,完全背棄在選舉時宣稱要為趙明福的死亡「追求正義」的承諾[8][9][10]。
2025年5月13日,馬來西亞聯邦政府首席秘書山蘇阿茲里確認,經國家元首批准,阿占峇基將連任反貪會主席一年,持續到2026年5月12日。他的延長任期引起數十個非政府組織和學生團組不滿,以號召舉行集會抗議反貪會主席阿占巴基任期再度延長[11]。
隨後在同年5月人民公正黨內部選舉期間,試圖競選公正黨署理主席的努魯依莎在吉隆坡舉行會見聯邦直轄區的黨員與領袖的特別會議後向媒體表示,承諾如果她贏得選舉,將向首相安華提出關於反貪會主席阿占峇基第3次獲准延長任期的問題,並形容阿占峇基的延長是一項不受歡迎的決定[12][13]。努魯依莎後來在5月23日擊敗原任署理主席拉菲茲,贏得新任公正黨署理主席職。
相反,首相兼公正黨主席安華·依布拉欣則在柔佛州新山舉行的公正黨全國代表大會上為政府續簽阿占峇基的延長反貪會主席合約辯護,堅稱阿占峇基在打擊知名人士方面展現「非凡的勇氣」,稱讚阿占峇基是反貪機構成立30年以來,首次敢於追究大亨(tauke besar)的責任,因此不確定下一個替換人選是否還有同樣的勇氣[14]。
5月24日,由公民組織號召發起名為「逼退阿占峇基遊行集會」(Support Azam Baki)從吉隆坡崇光商場(Sogo)徒步到達獨立廣場,出席者包括已故趙明福妹妹趙麗蘭、淨選盟、社會主義黨(PSM)、馬來西亞民主聯合陣線(MUDA)、藝術活動家法米·惹札和學生組織的代表等。在集會上,青年聯盟秘書長阿米爾哈迪批評首相安華讚揚阿占峇基在打擊貪污方面展現勇氣的言論,指出安華以前不同意阿占峇基的觀點,但在執政後卻改變立場稱他很勇敢[15][16]。「逼退阿占峇基秘書處」代表哈姆丁·諾丁(Norhaddin Nordin)表示,要求努魯依莎履行竟選承諾,而不是依賴贏得公正黨內部選舉支持的而發表空洞的政治言論。馬來西亞大專學生聯盟 (Liga Mahasiswa Malaysia)代表阿薩努·阿克馬爾(Ahsanul Akmal)敦促安華和希望聯盟兌現大選期間做出的承諾,反對阿占峇基繼續擔任反對會領導職務,希望更換另一位有能力和可信的人物領導反貪會[17]。MUDA代理主席阿米拉艾莎提醒,MUDA與希望聯盟的領導人都曾在2021年末至2022年一同參與抗議阿占峇基在持有股票問題的一系列集會上都反對阿占峇基,但如今阿占峇基卻連續第三年被任命為反貪會主席,對希望聯盟領導人在此事上的明顯沉默表示失望[18]。民政黨署理主席胡棟強促新任公正黨署理主席努魯依莎信守承諾,堅決反對政府延長反貪會主席阿占峇基的任期,並批評安華在捍衛政府延長阿占峇基的言論是在貶低整個公務員體系的專業能力[19]。
Remove ads
準備
2025年6月12日,人民仇貪秘書處(SRBR)在八打靈再也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宣布,將於6月28日再次在吉隆坡舉行「人民討厭貪污集會2.0」(Himpunan Rakyat Benci Rasuah 2.0),預計在當天下午2點30分開始在吉隆坡崇光商場(Sogo)前集合,參與者之後將遊行到獨立廣場。SRBR表示,再次舉行遊行集會的目標是敦促政府加快實施體制改革,以打擊腐敗。SRBR組織發言人之一布萊頓(譯音:Brendan Gan)指出,政府未能兌現其改革承諾,儘管自在野黨時代已不斷重複重申的改革承諾,但由首相安華領導的政府似乎更傾向於保持沉默。與此同時,SRBR也表示已經厭倦政府的冷漠態度,甚至將希望聯盟稱為「虛偽」,並表示支持沙巴學生組織將於6月21日至22日舉行的沙巴反貪污集會2.0[20][21]。
SRBR宣布除了延續上次集會的改革訴求目標之外,另增加一項要求政府對趙明福死亡案件作出解釋。據SRBR表示,儘管現任政府是曾經承諾伸張正義的執政聯盟,但該案至今仍未取得重大進展[20][21]。
馬來西亞人民倡導組織(HARAM)主任的阿比舍克·普拉薩德(Abishek Prasad)表示,作為SRBR組織下屬機構的成員,這場和平、無黨派的集會旨在要求採取更強有力的行動,以淨化國家的政治體系。而自2月份向政府提交備忘錄以來,改革建議尚未取得任何實質性進展。阿比舍克·普拉薩德強調,此次集會面向所有馬來西亞公民開放,不分政治立場,並呼籲更多人參與,以表達對改革拖延的不滿。他們還表示支持6月21日至22日在沙巴舉行的另一場相關集會,並鼓勵沙巴州學生和當地居民追究政府的責任[22]。
6月19日,兩名公民組織成員前往金馬區警察總部提交集會通知書,擔任SRBR和HARAM兩個組織發言人的慕哈末法卡魯茲(Fakrurrazzi Khairur Rijal)表示,該通知書是根據《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提交給金馬區警方,以符合公眾集會的法定要求[23]。慕哈末法卡魯茲指出,SRBR早已經要求首相安華與人民進行辯論,為政府執政2年以來,依然未兌現改革承諾作出回答,然而首相至今依然沒有對此作出反應。慕哈末法卡魯茲也批評「昌明政府」在日益嚴重的貪污問題上表現虛偽,安華與其女兒努魯依莎等希望聯盟的領袖都曾公開反對延長阿占峇基反貪污委員會主席的職務,但在執政後卻保持沉默,而政府的各種恐嚇手段,旨在壓制人民的聲音[24]。
Remove ads
行動
遊行集會沿着同年1月舉辦的人民討厭貪污集會的相同路線,參與者從吉隆坡崇光商場(Sogo)的地區作為起點,穿過端姑阿都拉曼路(Jalan Tuanku Abdul Rahman)到達獨立廣場(Dataran Merdeka)。警方則在端姑阿都拉曼路周圍的幾條主要道路上布置制服人員和便衣警察,以控制交通並監視局勢。在整個遊行過程中,約有200名警察和聯邦後備隊人員維持秩序[25]。
從下午1點30分左右,遊行參與者開始陸續聚集在崇光商場門前,並在地面上放置準備在遊行時舉着印有反腐敗標語的橫幅,遊行活動也吸引該地區的商販和遊客好奇地觀察着參與者的行蹤[26]。下午3點02分開始,遊行參與者開始從端姑阿都拉曼路步行前往獨立廣場進行抗議集會,之後與警方交涉獲得批准,進入獨立廣場範圍進行演說,警方亦派員駐守在現場維持秩序[27]。
SRBR的代表布萊頓(譯音:Brendan Gan)在集會演講上,稱現任政府是「人民希望的叛徒」,允許腐敗和濫用權力繼續在國家行政體系中扎根,對所秉持的價值觀遭到背叛而感到痛心,而腐敗不僅僅是行政不當行為,更是對一個所謂主權國家的信任的背叛。布萊頓還質疑政府和在野黨在幾個重大問題上的沉默,包括數十億令吉的貪污醜聞、政治人物的「釋放不代表無罪」(DNAA)機制以及任命有爭議的人士擔任國家要職。布萊頓指出,自1月25日組織第一次「人民討論貪污集會」以來已經過去155天,但政府尚未就其提出的改革要求做出任何官方回應,SRBR將繼續發出疾呼,要求落實改革承諾。布倫登也表示,人們走上街頭,並非因為喜歡製造混亂,而是因為這是人民發聲的唯一空間,希望可以打破權力傲慢的壁壘,如果政府不採取行動,人民就不會保持沉默[25]。
Remove ads
在下午4:30左右遊行集會即將結束時,一名學生活動家阿薩努爾·阿克馬爾·穆罕默德·蘇拉姆(Ahsanul Akmal Muhamad Sulam)在結束演講後點燃一枚釋放橙色煙霧的手持式火焰信號。該舉動引發一名警員即刻上前阻止並試圖上前逮捕,試圖將該學生帶出集會區域。兩人肢體衝突期間,該名學生的衣服也不慎被扯破,險些跌倒受傷,並當場被繳獲其手持式火焰信號,隨後該名警察趁亂逃走。阿薩努獲得其他幾名遊行參與者幫助攙扶,隨即聲稱自己在被制服期間遭到警方的粗暴對待。警方的舉動引起了現場學生團體的群情激憤,要求追究該名警員的責任。遊行參與者隨向警方展開叫罵,雙方再爆發一輪推撞。在場集會者與警方對峙近半小時,學生團體要求提供涉事警察的姓名和編號,以便警方立案調查。截至下午5時15分,經雙方多次交涉後,遊行參與者取得有關警員的編號,也表明較後會舉報警察暴力。集會於傍晚6點左右結束[27][28]。
金馬警區助理主任蘇利茲米·阿芬迪·蘇萊曼(Sulizmie Affendy Sulaiman)之後指出,這場集會吸引了約100人參與[29]。
Remove ads
倡議
反應
霹靂州人民公正黨青年團副主席R·沙爾文(R Sharvin)對由非政府組織和大學學生聯合舉辦的「人民討厭貪污2.0」集會作出評論,稱由首相安華·依布拉欣領導的政府致力於實施改革議程,包括加強政府的廉政和透明度。但也表示打擊貪污並非易事,因為腐敗根深蒂固,但昌明政府一直在分階段推進改革措施。沙爾文亦表示,公正黨青年團尊重學生的發言權,並歡迎不同的觀點,包括對政府的批評,但這些觀點必須基於事實的方式提出[31]。
人民公正黨所屬組織馬來西亞青年正義力量(Angkatan Muda Keadilan Malaysia,AMK)法律與公共投訴局局長凱魯·奈姆·拉菲迪(Khairul Naim Rafidi)表示,該黨已注意到包括學生、民間社會以及淨選盟等組織在內的各方人士的意見,認為制定《政治獻金法案》的實施已經迫在眉睫。他在聲明中表示,政治資金和選舉費用來源的透明度不再是一種選擇,而是維護國家政治誠信的基本要求,並認為昌明政府對於機構改革的承諾依然堅定不移[32]。
伊斯蘭黨助理秘書長凱魯·法伊茲表示,現今一系列集會的出現,不僅是由政黨推動,也是源於曾經高喊「改革」口號的學生在內的民眾,這表明不再僅僅是反對派的憤怒,而是人民對改革的花言巧語和戲劇性感到厭倦的信號。他表示,這證明曾經被寄予厚望的政府,現在卻更多地展示領導人與藝術家和精英合影的畫面,而不是解決人民的生活成本問題,包括公務員、高等教育院校的學生和小型企業團體的人民已經開始表現出失望的反應。凱魯·法伊茲批評稱,此次集會主要來自希望聯盟的支持者,他們感到自己被欺騙,因為改革的承諾沒有兌現,他們不願繼續被那些『光說不做』的領導人利用,這次集會表明,民眾的憤怒已經達到了頂峰[33]。
國家誠信黨副主席馬夫茲·奧瑪表示,年輕人反對首相安華在貪污問題上扮演的角色,或許是因為對馬來西亞貪污案件缺乏深入研究,只有在首相安華執政時期,丹斯里、拿督斯里和馬哈迪·莫哈末等VVIP的貪污案件才會受到馬來西亞反貪會的調查,但仍然尊重學生敢於站出來,堅定地表達討厭和拒絕貪污的態度。他在聲明中指出,首相安華和昌明政府不會庇護腐敗和賄賂,並指政府明確給予了反貪會、馬來西亞皇家警察和總檢察長等執法機構充分的空間和自由,使其能夠專業地開展工作,不受政治干預。馬夫茲·奧瑪亦表示,他不解會有人對一位為反貪會和執法機構不受阻礙地採取行動,並使國家法院和司法機構獨立鋪平道路的首相表示憤怒。他呼籲全國的學生和年輕人在保持批判性思維時也要保持公正,否則此類集會只會削弱人們對正在進行的改革的信心。最後,他表示希望年輕人能夠憑藉更多的知識繼續反對腐敗的肇事者,而不是那些為了根除腐敗而鋪平道路的領導人[34]。
影響
遊行集會結束後的隔日,金馬警區主任蘇利茲米·阿芬迪·蘇萊曼(Sulizmie Affendy Sulaiman)表示,警方已接獲3宗關於遊行集會的投報,將援引《刑事法典》第353條文(使用武力妨礙公務人員執法)、《1955年輕微犯罪法令》第3(5)條文及第14條文展開調查。7月1日,吉隆坡副總警長莫哈末·尤索夫(Mohamad Usuf Jan Mohamad)表示,警方在完成「人民討厭貪污集會2.0」中發生的騷亂事件的調查報告後,已提交給副檢察官尋求進一步指示。警方指出,調查報告共傳喚19名證人錄取口供,其中包括11名警方證人,以及4名吉隆坡市政廳官員、2名記者及2名公眾[35]。莫哈末·尤索夫之後在第二天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警方也收到集會主辦方的報案,將對此進行公正的調查[36]。7月8日,莫哈末·尤索夫表示,遊行集會案件的調查文件已於7月2日提交至總檢察長辦公室,警方仍在等待總檢察長辦公室對案件進展的評估,以便採取進一步行動[37]。
Remove ads
爭議
金馬區警察助理主任蘇利茲米·阿芬迪·蘇萊曼(Sulizmie Affendy Sulaiman)表示,遊行集會在進行至下午4點30分左右,警方人員發現一名遊行參與者手持點燃的火焰信號,認為可能威脅到參與者、安保人員以及附近公眾的安全和健康,而是採取預防措施,確保產生的煙霧不會擴散。蘇利茲米指出,警方採取預防措施期間,與遊行參與者發生衝突,導致一名警察受輕傷,但衝突很快在其它警員的介入下平息[38][39]。吉隆坡副總警長莫哈末·尤索夫(Mohamad Usuf Jan Mohamad)於7月2日的新聞會上表示,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和平集會法令》,任何集會都可以舉行,參與者沒有必要點燃手持式火焰信號來表達感受,呼籲那些想要集會的人注意自己的行為舉止,以保持各方的禮貌和感受[40]。
民主行動黨甲洞國會議員林立迎敦促警方釐清該名遊行參與者是否涉及現場燃點發焰筒的行為,並表示他不支持在公眾集會中燃放發焰筒的行為,稱此類行為具高度危險性,威脅公眾安全與健康,應依法禁止,但這並不能成為警方對和平集會人士,動用過度武力的正當理由[41]。
學生活動家阿薩努爾·阿克馬爾·蘇拉姆(Ahsanul Akmal Muhamad Sulam)表示,當他在結束演講後點燃像征着「改革已死於1998-2025」墓銘的手持式火焰信號時,一名警察突然從後方勒緊他的頸部,並在試圖制服他的期間撕扯他的衣服,在學生和集會參與者的反覆詢問下,該警員並未提供任何理由。涉及警員隨後被查證是來自金馬區警察總部(IPD)的警員祖菲卡(Zulfekar),編號23197[42]。
SRBR組織表示將向金馬區警察總部、獨立警察行為委員會(IPCC)和馬來西亞人權委員會提交一份報告,以譴責警方在集會期間對一名參與者涉嫌粗魯並違法的行為。SRBR組織指出,儘管集會仍然在和平進行,且未構成任何安全威脅,但這名警員卻在沒有任何警告或合理理由的情況下,突然掐住一名學生的脖子,而這名警員在集會參與者的反覆詢問下,亦未能解釋其行為的任何理由。這一行為公然侵犯個人自由權,違反《刑事訴訟法》第28A(2)條的法律規定,該條明文規定:「警察官員應儘快告知被捕者逮捕原因」。之後在學生和集會參與者近一個半小時的堅持下,警方才同意提供信息,這清楚地表明警方試圖掩蓋不法行為並隱藏肇事者的身份。SRBR組織也在聲明中強烈譴責多家媒體和吉隆坡市政局官員發布具有虛假、偏見和操縱性新聞報道,散布『警察是受害者』的論調,卻無視遊行參與者的個人權利被侵犯,宣布將公開已被記錄下來的警察暴力行為,以揭露強加於人民的謊言和操控論調[42][43]。
民主行動黨甲洞國會議員林立迎敦促警方針對一名遊行參與者疑遭警方鎖喉並粗暴拖行事件展開全面,透明且公正的調查,但也重申,若毫無關聯,為何該名遊行參與者會成為執法行動的目標,否則此舉已構成明顯的濫用職權,必須依法追責。林立迎提醒稱,和平集會是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利,現今政府正是建立在無數人民過去走上街頭,爭取公義與改革的基礎之上[41]。
活動人士兼作者希山慕丁萊益斯告知,他因為參與遊行集會而被武吉阿曼警察總部要求在7月2日上午11點錄取口供,他在非政府組織自由律師團隊(LFL)的律師陪同下前往警局[44]。陪同希山慕丁萊益斯的自由律師團隊顧問蘇仁德蘭表示,錄供的主要依據是其當事人涉嫌侮辱安華[45]。非政府組織Mandiri告知,馬來西亞大專學生聯盟(Liga Mahasiswa Malaysia)協調員阿麗亞·哈尼(Alyaah Hani Anuar)因為參與遊行集會,而面對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9條文(蓄意悔辱他人貞潔罪)的調查[46][47]。
人民社交媒體行動秘書處(Sekpur)在吉隆坡一家酒店舉行的新聞發布會宣布,該組織指控希山慕丁萊益斯於6月28日在參加人民討厭貪污集會2.0時發表不當言論,違反《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中包括辱罵、誹謗或有人與公務員發生衝突或妨礙公務員工作。該組織指出,希沙慕丁在集會上使用英語發表一些冒犯首相安華·依布拉欣的言論,並已獲悉警方傳喚希沙慕丁錄供[48]。登嘉樓甘馬挽縣人民公正黨分部負責人艾哈邁德·納茲里(Ahmad Nazri Mohamad Yusof)於7月2日聯同兩名成員向警方提交報案書,以舉報集會中一名參與者對首相使用辱罵性語言。甘馬挽公正黨分部在聲明中指出,此舉是為了維護首相的聲譽,並保護首相機構免受違反國家道德的人士的玷污[49]。
非政府組織Mandiri發言人黃庫奎(譯音:Wong KuKui)針對活動人士兼作者希山慕丁萊益斯被警方傳召調查作出回應,表示該指控不僅毫無根據,且帶有政治動機,違反聯邦憲法第10條賦予的民主和言論自由原則。黃庫奎強調,批評安華並非刑事犯罪,呼喚政府停止利用法律來壓制對國家領導人的批評[45]。Mandiri發布一份聲明中,針對馬來西亞大專生聯盟協調員阿莉亞·哈尼(Alyaah Hani Anuar)被警方傳喚調查的情況表示,此舉旨在威脅和壓制那些正在反腐敗和濫權的學生的聲音。該聲明指出,刑事法典第509條文(蓄意悔辱他人貞潔罪)含糊不清,且帶有政治動機,並提出質疑稱「誰會感到羞辱?難道批評腐敗行為和腐敗制度的言論會被視為對某些人榮譽的侮辱嗎?」。Mandiri認為,將學生拖到警察局,像對待罪犯一樣對他們進行調查,這只能說明政府在處理批評意見方面的軟弱無力,要求當局停止對阿麗亞·哈尼和所有學生活動人士的恐嚇,並取消根據刑事法典第509條文進行的調查[46][47]。
備註
參考文獻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