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鐘獎
臺灣代表性年度戲劇及節目獎項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金鐘獎(英語:Golden Bell Awards,縮寫為GBA)是臺灣傳播媒體產業的獎勵活動之一,與金馬獎、金曲獎並列為臺灣三大娛樂獎,合稱為「三金」。首屆創始於1965年,金鐘獎是歷史最悠久的華語電視獎。第1屆至第46屆由行政院新聞局主辦,第47屆之後由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接續主辦。其設立之初,是以獎勵無線電廣播事業為主,設置新聞節目、音樂節目、廣告節目等獎項;1971年始將電視節目納入獎勵範圍,2017年開放臺灣影音平臺的網路劇納入[1],2021年再將臺灣影音平臺的部分節目納入,自此金鐘獎正式以無線電廣播、電視及影音平臺為獎勵對象。每年一年一度的金鐘獎原分為「廣播金鐘獎」與「電視金鐘獎」,2022年再宣布明年電視金鐘獎頒獎典禮再分為「電視金鐘獎節目類」與「電視金鐘獎戲劇類」,此三項分開頒獎。[2]2023年再將「電視金鐘獎」更名為「金鐘獎」,使得其他影音平台的影視內容得以加入競賽的頒獎典禮。由於具有官方背景的獎勵性質,使其成為臺灣電視廣播網路節目演藝人員的最高榮譽獎項。
此條目體裁或許更宜作散文而非列表。 (2023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