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關於事件先後順序、過去與未來的物理量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時間(time)是一種尺度,在物理定義是純量,藉着時間,事件發生之先後可以按過去-現在-未來之序列得以確定(時間點/時刻,point in time/instant),也可以衡量事件持續的期間以及事件之間和間隔長短(時間段,duration)[1][2]。
在閔考斯基時空中,時間是除了空間三個維度以外的第四維度[3]。長久以來,時間一直是宗教、哲學及科學領域的研究主題之一,但學者們尚且無法為時間找到一個可以適用於各領域、具有一致性且又不循環的定義[4]。在商業、工業、體育、科學及表演藝術等領域都有一些各自來標示及度量時間的方法[5][6][7]。一些簡單,爭議較小的定義包括「時間是時鐘量測的物理量。」[8][9]及「時間使得所有事情不會同時發生。」[10][11][12][13]時間在國際單位製中的基本單位是秒,1967年起採用的定義為「銫-133原子在基態下的兩個超精細能級之間躍遷所對應的輻射的9192631770個周期的時間。」
哲學家對於時間有兩派不同的觀點:一派認為時間是宇宙的基本結構,是一個會依序列方式出現的維度,像艾薩克·牛頓就對時間有這樣的觀點。包括戈特弗里德·萊布尼茨及伊曼努爾·康德在內的另一派認為時間不是任何一種已經存在的維度,也不是任何會「流動」的實存物,時間只是一種心智的概念,配合空間和數可以讓人類對事件進行排序和比較。換句話說,時間不過是人為便於思考宇宙,而對物質運動劃分,是一種人定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