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縣台灣清治時期行政區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此條目頁的主題是臺灣清治時期所設置的縣之一。關於其他標題相近或相同的條目,請見「淡水 (消歧義)」。淡水縣為臺灣清治時期在臺灣所設置的縣之一,由淡水廳演變而來。此行政區劃名稱持續至1895年臺灣被割讓給日本,臺灣總督府將臺北府淡水縣改為臺北縣淡水支廳為止。所轄範圍約為今臺北市及新北市、桃園市部分區域。 Quick Facts 漢字, 白話字 ...淡水縣漢字 淡水縣 白話字 Tām-chúi-koān 臺羅拼音Tām-tsuí-kuān Close
此條目頁的主題是臺灣清治時期所設置的縣之一。關於其他標題相近或相同的條目,請見「淡水 (消歧義)」。淡水縣為臺灣清治時期在臺灣所設置的縣之一,由淡水廳演變而來。此行政區劃名稱持續至1895年臺灣被割讓給日本,臺灣總督府將臺北府淡水縣改為臺北縣淡水支廳為止。所轄範圍約為今臺北市及新北市、桃園市部分區域。 Quick Facts 漢字, 白話字 ...淡水縣漢字 淡水縣 白話字 Tām-chúi-koān 臺羅拼音Tām-tsuí-kuān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