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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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法語、英語、西班牙語: Capital,德語: Kapital), 在經濟學里是一種生產要素,為用於生產的耐久財,即資金、廠房、設備、材料等物質資源,用來生產其他商品或產生收入的累積物力與財務資源[1]。例如在狩獵採集社會中,石箭是捕獵工具,屬於資本。道路則是城市居民的資本。資本可以用人工的方式增加,和土地及其他不可再生能源不同。資本不包括住家及車輛之類,沒有直接用在生產商品及服務上的耐久財。
亞當·史密斯定義資本為「一個人的資產中用來產生利潤的部份」。在經濟模型(英語:Economic model)中,資本定義為生產函數中的一個輸入。物質資本在特定時間點的數量稱為資本存量(capital stock)。資本財、實體財或固定資產是一些可以用來生產商品或服務的耐久財或其他非經濟資產[2]。在金融學和會計領域,資本通常用來代表金融財富,特別是用於經商、興辦企業的金融資產。廣義上,資本也可作為人類創造物質和精神財富的各種社會經濟資源的總稱。
簡單而言,資本可以分為三類:
亞當·斯密在《國富論》認為,資本因節儉而增加,因浪費和錯誤運用而減少。因此資本具有儲備的特質,如果因為錯置而用來維持非生產性的項目(如豪奢的暴飲暴食、過度的軍費開支),那麼將資本引入歧途的結果,便是全國的生產價值遭到減損。亞當·斯密也認為,「大國不會因為私人的奢華和誤用資本而陷於貧窮,反而是政府的浪費和措施失當,時常會導致這種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