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歡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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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歡呼(英語:acclamation)是一種早先的天主教教宗選舉方式。
教宗選舉的方式被包含在歷任教宗的宗徒憲章:教宗額我略十五世的Æterni Patris Filius and Decet Romanum Pontificem,教宗烏爾巴諾八世的Ad Romani Pontificis Providentiam以及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的宗座憲令《主的普世羊群》(Universi Dominici Gregis,1996年)中說明,三種教宗選舉的方式被認定為有效:秘密投票、妥協與一致歡呼。一致歡呼的方式要求全體在場的選舉人一致同意一位候選人成為教宗,而不需要正式的投票過程。正因這種方式不需要事先磋商和會議,被看作是聖神推動了這一過程,也被稱作「quasi-inspiration」。[1]
現今,教宗選舉都是通過秘密投票進行,選舉人員投下秘密選票。最後一次通過妥協進行的選舉被認為是選舉教宗若望二十二世(1316年),而最後一次通過一致歡呼方式當選的是教宗諾森十一世(1676年)。新的規定由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採用,以正式廢棄這些長期不用的體制而總是採用秘密投票方式進行選舉[1]。2007年,教宗本篤十六世撤銷了若望·保祿二世的修改(該修改被認為有效廢除了三分之二多數的要求,因為任何多數將能夠阻撓選舉直到一個簡單多數足夠選舉另一位教宗),重新確定了三分之二多數的要求[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