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
中国古代隋朝以来的中央官制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三省六部制是中國古代的中央官制。三省指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六部指尚書省下屬的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轄四司,共為二十四司。三省六部是自西漢以後長期發展形成的制度。其中尚書省形成於東漢(當時稱尚書台),中書省和門下省形成於三國,目的在於分割和限制尚書省的權力。在發展過程中,組織形式和權力各有演變。至隋朝,隋文帝綜合漢魏官制創立了五省六曹制,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審核與貫徹執行,因避楊忠諱,改中書省為內史省。唐朝基本上沿用了隋朝的制度,並有所補充和發展,使其中央集權體制更加完善,因避李世民諱,改民部為戶部。宋朝承唐制,但三省六部的主要職權都己轉移至中書門下、樞密院、三司、審官院等機構,三省六部有名無實。遼朝設官同於宋制。金朝自海陵王以來只設一省六部,一省為尚書省,元朝在大多數時間內也只設一省六部,一省為中書省,而尚書省則只偶爾設置。明朝初年沿襲了元朝的一省六部,但於1380年罷中書省,分中書省之權歸於六部。自此,六部取代了三省六部之制。此間六部制基本沿襲未改,對於三省制,各不同時期的統治者作過一些不同的調整和補充。三省六部制的特點在於分散了丞相及中央機構的權力,把相權「一分為三」,互相牽制;同時,又將尚書省權分六部,即限制了地方割據勢力的產生和發展又推動部門牽制與機構運轉,加強了皇權。此外,受到中國文化的影響,渤海國和朝鮮半島的高麗王朝也設置三省六部的制度。越南在脫離中國獨立之後,也模仿中國官制,設立了三省六部的官制。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23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