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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簡稱:上海市一中院、上海一中院、滬一中院;發文機關代字:滬一中)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的一所中級人民法院,位於上海市長寧區虹橋路120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徽 | |||||
主要領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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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 | 陸衛民 一級高級法官 | ||||
副院長(2) | 澹臺仁毅 一級高級法官 孫 軍 二級高級法官 | ||||
政治部主任 | 張佳傑 | ||||
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 | 施 楊 二級高級法官 | ||||
機構概況 | |||||
上訴法院 |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 ||||
業務上級機構 |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 ||||
組織上級機構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
機構類型 | 中級人民法院 | ||||
行政級別 | 正地廳級 | ||||
授權法源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
組織法規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 | ||||
上級中共組織 | 中國共產黨上海市委員會 | ||||
本級中共組織 | 中國共產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黨組 | ||||
聯絡方式 | |||||
總部 | |||||
實際地址 | 上海市長寧區虹橋路1200號 | ||||
對外官網 |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 ||||
機構沿革 | |||||
前身 | 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 | ||||
成立時間 | 1995年7月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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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1995年7月1日經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設立。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是1995年7月1日在原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撤一建二」的基礎上建立的,坐落於長寧區虹橋路1200號。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現設有立案庭、刑事、民事、民商、金融、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申訴審查庭、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執行局、執行裁判庭、審管辦、研究室、法警支隊等17個審判業務部門;此外還設有辦公室、政治部、監察室等3個司法行政部門。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下轄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徐匯區人民法院、閔行區人民法院、長寧區人民法院、松江區人民法院、奉賢區人民法院、金山區人民法院等7家基層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主要包括一二審案件,且以二審案件為主。刑事一審案件主要包括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等;民事一審案件主要包括訴訟標的金額為人民幣1億元以上的案件等;行政一審案件主要包括對轄區人民政府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等。二審案件是當事人不服本轄區基層法院審判決、裁定提出上訴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018年人民法院內設機構改革後[1],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設有以下審判業務部門和司法行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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