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作運動
印度历史上的公民运动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不合作運動(英語:Non-cooperation movement),印度文為Satyagraha,本義與真理有關,又譯為非暴力不合作運動,1920—1922年和1930—1934年發生於英屬印度全國範圍,後來成為一些政治運動的模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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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戰結束後(1918年),英國對印度的統治轉趨嚴厲,反英運動隨之興起,要求獨立自治的呼聲高張。1919年3月的《羅拉特法》在審判中,剝奪了被告的權利。當時的印度國民大會黨在1919年3月21日《羅拉特法》頒佈與1919年4月13日的阿姆利則慘案後撤回了對英國的支持[1][2],儘管幾年後它被宣佈為無效,英國人視為恐嚇威脅,這一事件被印度則視為政治覺醒。
甘地首創呼籲以非暴力的不合作手段,抵制英國的統治。律師出身的聖雄甘地於1920年9月4日發起了不合作運動,這是世界歷史上第一個全國性的非暴力反抗運動。他要求印度人不納稅、不入公立學校、不到法庭、不入公職、不購買英貨,並多次絕食。由此產生的公眾集會和罷工導致尼赫魯和他的父親莫蒂拉爾·尼赫魯於1921年12月6日被首次逮捕。[3]
不合作運動也非一路順遂,其精髓在於所有人的一致,都絕對地堅持非暴力,正如尼赫魯在自傳中所描述的那樣,在喬里喬拉事件發生後的1922年2月突然宣佈結束。隨後的運動是公民抗命和退出印度運動等混合形式。1930年,爲了展示抵制英貨的決心,甘地再次號召群眾焚燒英國工廠傾銷給印度人民的衣物及公開製鹽。甘地和平消極抵抗的方法,強大的當局卻是束手無策,使當地的殖民政府近乎癱瘓,英國政府雖然動用了手段企圖翻盤,但不斷上升的維穩成本越來越讓當局感到痛苦,使英國政府不得不頒佈新憲法,讓印度逐漸自治。二戰結束後,印度獨立成功,不過英國人留了心眼,因採取分而治之各個擊破的手法,故隨後還發生穆斯林和印度教徒之間的印巴分治。[4][5]至今,不合作運動的形式還受到討論,有些人認為非暴力不應該影響到別人,但也有人認為要取得更大的成效才能獲得成功[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