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等條約不對等條約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不平等條約是一個政治概念,意指簽訂條約的國家多方中,一方(或多方)以武力或政治施壓等手段,脅迫另外一方(或多方)簽署的條約,由於締約雙方的談判地位不對等,導致最後締結的條約不平等,因此條約通常都會對某一方的國家主權和國家利益產生侵害。不平等條約通常是停戰的條件和結果,為了結束戰爭而簽訂的條約即為和平條約。[1] 本條目存在以下問題,請協助改善本條目或在討論頁針對議題發表看法。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13年9月13日) 此條目應避免有陳列雜項、瑣碎資料的部分。 (2020年6月8日)
不平等條約是一個政治概念,意指簽訂條約的國家多方中,一方(或多方)以武力或政治施壓等手段,脅迫另外一方(或多方)簽署的條約,由於締約雙方的談判地位不對等,導致最後締結的條約不平等,因此條約通常都會對某一方的國家主權和國家利益產生侵害。不平等條約通常是停戰的條件和結果,為了結束戰爭而簽訂的條約即為和平條約。[1] 本條目存在以下問題,請協助改善本條目或在討論頁針對議題發表看法。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13年9月13日) 此條目應避免有陳列雜項、瑣碎資料的部分。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