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副省級城市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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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級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行政級別相當於副省部級的城市,1994年2月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報經中共中央、國務院設立。至1997年,這類城市共有16個,後因重慶升格為直轄市而減至15個,其中10個為省會城市,即廣州、杭州、南京、武漢、成都、西安、濟南、瀋陽、長春和哈爾濱;兩個為中國的經濟特區,即深圳與廈門;而大連、深圳、青島、寧波和廈門5個市還同時是中國的計劃單列市[3]。除副省級市外,中國還有另外兩類副省級行政區,即副省級自治州和副省級市轄區,分別是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新疆)和浦東新區(上海)、濱海新區(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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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各個城市的人口、人口密度、GDP、區劃等需要更新。 (2019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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