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質礦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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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質礦產部,簡稱地礦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曾存在的組成部門,負責地質和研業探勘等工作,其前身為全國地質工作計劃指導委員會和礦產地質勘探局。1952年根據《關於調整中央人民政府機構的決議》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地質部。1954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改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質部,屬國務院。1970年,改設國家計劃委員會地質局。1979年,將國家地質總局改為地質部。1982年,再改為地質礦產部。
Quick Facts 部長, 上級機構 ...
主要領導 | |
部長 | 1. 孫大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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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概況 | |
上級機構 | 國務院 |
機構類型 | 國務院組成部門 |
行政級別 | 正部級 |
聯絡方式 | |
總部 | |
實際地址 | 北京市 |
機構沿革 | |
前身 | 中央人民政府地質部(1952年-1954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質部(1954年-1970年;1979年-1982年) |
成立時間 | 1982年5月4日 |
撤銷時間 | 1998年3月10日 |
接替者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
對應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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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3月10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根據這個決定,由地質礦產部、國家土地管理局、國家海洋局和國家測繪局共同組建國土資源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