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宣誓制度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宣誓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實行的縣級以上國家機構選出或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就任時應當公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宣誓的政治制度。2018年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李克強被任命為國務院總理後,公開對憲法宣誓。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宣誓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實行的縣級以上國家機構選出或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就任時應當公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宣誓的政治制度。2018年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李克強被任命為國務院總理後,公開對憲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