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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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是可以在中國大陸使用的身份證件之一,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縣級行政區或不設區的地級市的公安機關頒發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士:
Quick Facts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簽發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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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背、正面 | |
簽發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縣級行政區或不設區的地級市的公安機關 |
有效地區 | 中國大陸 |
證件類型 | 個人身份證件 |
簽發對象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包括中國大陸戶籍居民、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現役官兵) |
有效期 | 長期(46歲及以上人士) 20年(26-45歲人士) 10年(16-25歲人士) 5年(16歲以下人士) 3個月(臨時居民身份證) |
費用 | 免費(首次申領) 人民幣20元/張(換發) 人民幣40元/張(補發) 人民幣10元/張(臨時居民身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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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證的簽發對象均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但反之則未必,例如已經定居國外且註銷了戶籍的華僑和中國大陸境內的無戶籍人員(包含屬於境外地區的港澳台居民)就無法辦理居民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