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負責社會行政事務的組成部門。民政部成立於1978年5月,前身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務部。現任部長是陸治原

Quick Facts 格言或口號, 主要領導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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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規定國務院組成部門公章直徑5厘米,中央刊國徽,由國務院製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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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政標誌
格言口號
民政為民 民政愛民[1]
主要領導
部長陸治原
副部長(4)唐承沛 張春生 李保俊 胡海峰
紀檢監察組長劉春雷
機構概況
上級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機構類型國務院組成部門
行政級別正部級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11000000000131433在維基數據編輯
本級中共組織中國共產黨民政部黨組
本級紀檢監察機構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民政部紀檢監察組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南大街6號
 郵政編碼100721
對外官網www.mca.gov.cn
影像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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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址後的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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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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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仍在北河沿大街147號辦公的民政部

1949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成立。1954年9月,更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務部。1969年12月,內務部被撤消。

1978年2月,程子華負責籌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民政部黨組成員、副部長由中央調配,司局長及以下幹部由中央組織部、國務院政工小組調配;中央組織部、國務院政工小組推薦一部分青年幹部,並準備吸收一批當年畢業的大學生;民政部人員編制200人(不包括中國盲人聾啞人協會);原第八機械工業部辦公地點分配給民政部使用[2]。程子華出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首任部長兼黨組書記。1978年5月20日,民政部召開第一次黨組會,並正式開始辦公。1978年9月16日至27日,第七次全國民政會議在北京召開。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根據此方案,民政部代管的中國老齡協會改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代管,民政部的退役軍人優撫安置職責移交至新建的退役軍人事務部,民政部的救災職責移交至新建的應急管理部,民政部的醫療救助職責移交至新建的國家醫療保障局,民政部的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職責移交至新建的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3][4][5]

2020年8月31日,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全面推開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鈎改革的實施意見》(發改體改〔2019〕1063號)、《關於做好全面推開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鈎改革工作的通知》(聯組辦〔2019〕2號),原由民政部主管的中國職業經理人協會等18家行業協會(商會)與民政部分離,依法直接登記、獨立運行,剝離行政職能,不再設置業務主管單位。取消對其的直接財政撥款,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其發展[6][7]

2021年1月1日起,民政部機關由北京市東城區北河沿大街147號(今最高檢所在地)搬遷至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南大街6號(北京市人大常委會辦公舊址)。民政部信訪接待場所地址暫時仍為北京市東城區北池子大街箭杆胡同18號[8]

2023年3月11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方案規定:「完善老齡工作體制。為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更好發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推動實現全體老年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把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的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承擔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等職責劃入民政部。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改設在民政部,強化其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職責。中國老齡協會改由民政部代管。」[9]

職責

根據《民政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民政部承擔下列職能[10]

  1. 擬訂民政事業發展法律法規草案、政策、規劃,制定部門規章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2. 擬訂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3. 擬訂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4. 擬訂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標準,組織研究行政區劃總體規劃思路建議,按照管理權限牽頭負責行政區劃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等審核工作。確定、公佈行政區劃代碼,組織指導省縣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國地名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負責重要自然地理實體以及各國管轄範圍外區域的地理實體、天體地理實體的命名和更名審核工作。
  5. 擬訂婚姻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婚俗改革。
  6. 擬訂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7. 擬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8. 承擔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組織擬訂老年人社會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
  9. 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促進養老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10. 擬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和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11. 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 代管中國老齡協會。
  13. 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置

根據《民政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民政部設置下列機構[10][11]

內設機構

  • 辦公廳(國際合作司)
  • 政策法規司
  • 規劃財務司
  • 社會組織管理局(社會組織執法監督局)
  • 社會救助司
  • 區劃地名司
  • 社會事務司
  • 老齡工作司
  • 養老服務司
  • 兒童福利司
  • 慈善事業促進司
  • 機關黨委(人事司)
  • 離退休幹部局

民政部管理的事業單位

直屬事業單位

  • 民政部機關服務中心(機關服務局)
  • 民政部社會福利與社會進步研究所(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
  • 中國社會報社
  • 中國社會出版社
  • 鄉鎮論壇雜誌社
  • 中國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
  • 民政部地名研究所
  • 中國兒童福利和收養中心
  • 民政部社會福利中心
  • 民政部社會組織服務中心
  • 中國老年報社
  • 民政部信息中心
  • 國家康復輔具研究中心
  • 民政部檔案資料館
  • 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
  • 海峽兩岸婚姻家庭服務中心
  • 民政部低收入家庭認定指導中心
直屬高等學校
  • 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民政部培訓中心)

歷任領導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務部部長
  1. 謝覺哉(1949年10月19日-1959年4月28日)
  2. 錢瑛(1959年4月28日-1960年11月19日)
  3. 曾山(1960年11月19日-1970年6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部長
  1. 程子華(1978年3月5日-1982年5月4日)
  2. 崔乃夫(1982年5月4日-1993年3月29日)
  3. 多吉才讓(1993年3月29日-2003年3月17日)
  4. 李學舉(2003年3月17日-2010年6月25日)
  5. 李立國(2010年6月25日-2016年11月6日)
  6. 黃樹賢(2016年11月6日-2019年10月26日)
  7. 李紀恆(2019年10月26日-2022年2月28日)
  8. 唐登傑(2022年2月28日-2023年12月29日)
  9. 陸治原(2023年12月29日至今)

參考文獻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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