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他国人员或实体的制裁措施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華人民共和國除履行聯合國安理會通過的多邊制裁決定外,也曾對美國、英國、歐盟等國家或地區的人員和實體實施單邊制裁,並對中華民國(台灣)的若干人員和實體實施懲戒[註 1],列舉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