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歷史文件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是中華民國在訓政時期的憲制性法律,為中華民國第2部憲制性法律,1931年5月由國民政府制定,至1947年《中華民國憲法》實施後自然廢止[1],但未有主管機關公告。 《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正本,國史館典藏 1931年5月,國民會議在國立中央大學大禮堂召開 1931年5月5日,國民會議開幕禮 訓政時期約法的主要法源基礎——《建國大綱》
《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是中華民國在訓政時期的憲制性法律,為中華民國第2部憲制性法律,1931年5月由國民政府制定,至1947年《中華民國憲法》實施後自然廢止[1],但未有主管機關公告。 《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正本,國史館典藏 1931年5月,國民會議在國立中央大學大禮堂召開 1931年5月5日,國民會議開幕禮 訓政時期約法的主要法源基礎——《建國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