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宗法性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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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傳統宗法性宗教,或稱中國傳統原生性宗教,所謂「宗法性」即指中國古代的「國教」整體系統,自上古君權神授的「天子」受封到民間巫覡等宗教禮儀規範,指商、周朝時期的主要宗教信仰,主要有巫覡文化、崇拜上帝、崇拜祖先、崇拜鬼神與甲骨占卜等。溯及殷人崇神尚鬼凡事占卜,祭祀的對象眾多以天為核心[1]遍及大自然的各方面、人鬼的崇拜階級體系,形成社稷祭祀制度,是華人精神源流;是宗教學家[2][3]研究、解釋、應用於中國固有宗教傳統時所定義的名稱,因為這個宗教本身自始沒有名稱,但卻有遺跡例如天壇、地壇、日壇、月壇、太廟、社稷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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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其擴散為東方民族的性格特徵和文化特徵,了解這個基礎才有客觀立場評析眾多外來宗教混合先後的影響,而不帶後來的儒、釋、道偏頗色彩。透過此一宗教人類學的方法來準確描述「中國宗教思想」起源、分析、比較及應用。
君權是唯一可祭天者。
「禮不王不禘. 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 以其祖配之. 諸侯及其大祖. 大夫士有大事. 省於其君. 干祫及其高祖. 牧之野. 武王之大事也. 既事而退. 柴於上帝. 祈於社.」——《禮記》
天子,意天選之人,君權天授。統治階級架構(也是儒教思想中的統治階級架構),為此宗法性宗教作形而上學的論證,所形成教育制度為科舉制度藉以控制人文思想。
本宗教與中國社會制度結合,演變成「宗法制度」,屬於男性社會、父系專制體系,法律制度,天子以下受法律拘束。
武漢大學哲學學院院長郭齊勇和西安交通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教授龔建平等人認為,「漢儒多聽天意譴告,而宋儒專注心性之論」[4]、「在宋學中,讖緯一類的迷信似沒有了,但上帝的神性依然存在,只是在尊奉上帝之時使用的具體方法不再是聽從天意譴告,而堅持道德主體的心性修養。」[5]
華東師範大學社會學系教授李向平等人認為,「整個社會共同體就能被視為一個宗教性整合結構;言其為現實世界,它正好是一個孔孟倫理的教化對象,聖人為其意義的終極,皇權則是它們的制度依賴。」[6]
中央民族大學教授牟鍾鑒等人認為,除人們想到的道教和佛教之外,還有「一種大的宗教一直作為正宗信仰而為社會上下普遍接受並綿延數千而不絕」。[7]
宗教與人文主義在西方歷史中的矛盾與對立狀況在中國周朝已經解決,在周以後不存在宗教對人文主義的壓制,也不存在復興古代人文主義的問題,但近代許多西方人文主義對宗教的抗拒態度卻傳入中國。
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研究員,郭沂:「倒不是宗教壓制了人文主義傳統,而是科學至上、理性至上的思潮壓制了人文主義傳統。這一點,也是和西方很不一樣的。」[8]
因着對中國傳統宗法性宗教架構的忽略,「西方論述中國宗教的許多著作,似乎亦忽略了儒教的這些關係特徵,通常只注重關於「神、鬼和祖先」等廣為流傳的信仰。在偶爾注意「精英宗教」的時候,也只是關注宇宙論及其抽象哲學,而非儒家從事自我修養的內在精神生活。」[9]
- 《中國傳統原生性宗教」的產生和特點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張瑾 楊春鵬
- 《中國宗法性傳統宗教試探》 牟鍾鑒
- 郭齊勇, 龔建平. 儒家、儒教,宗教性、超越性-以李申《中國儒教史》為中心的評論[J]. 中國學術, 2002, 3(1):18.
- 評李申著《中國儒教史》(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郭齊勇(武漢大學哲學學院院長)、龔建平
- 儒教宗教論的再討論——中國宗教社會學的視角--李向平-《齊魯學刊》2006年05期
- 《人文主義宗教與宗教人文主義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郭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