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歷史文化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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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確定及公佈,是於1982年根據北京大學侯仁之、建設部鄭孝燮和故宮博物院單士元提議而建立的一種文物保護機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規定:保存文物特別豐富並且具有重大歷史價值或者革命紀念意義的城市,由國務院核定公佈為歷史文化名城。
目前中國公佈了143個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其中瓊山市已劃為海口市瓊山區,雖然根據國務院相關批覆文件「海口歷史文化名城」不是「瓊山歷史文化名城」的擴展,但是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文物局在做統計報告及海口市政府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或者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時通常會把二者合併為一處。最新的相似案例則為「蓬萊區」之於「煙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