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救國團
台湾青年组织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國青年救國團,簡稱救國團,為中華民國的社團法人組織。1952年成立,最初名為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隸屬於中華民國國防部總政治部,由蔣經國為首位主任。1969年12月23日行政院解除救國團與國防部隸屬關係,相關業務改由行政院督導,12月24日內政部准予救國團變更為「社會運動機構」,屬於非法人團體,1989年11月24日向台北地方法院辦妥社團法人登記,領執法人登記證書。2000年10月8日,救國團團員大會臨時會議決議其名稱調整為中國青年救國團,俟報經內政部核准之後,於該年10月31日正式更名[1]。2018年,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救國團為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2],作出行政處分,救國團不服處分提起上訴,於2019年2月先行強制執行敗訴確定[3],救國團認為,在「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以及「財產是否為不當取得?」等二項訴訟都尚未有法院判決之際,嚴重違反憲法中的禁止侵害過當原則,理由是即使將來黨產會敗訴,政府賠得起。黨產會不顧仍在停止執行的救濟程序中,便將原處分移送行政執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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