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立陶宛關係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國—立陶宛關係(立陶宛語:Kinijos–Lietuvos santykiai)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立陶宛共和國的雙邊關係,兩國自1991年建交後關係雖有波瀾,但相對平穩發展,雙方互有合作。
Quick Facts 中華人民共和國, 立陶宛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立陶宛 |
---|---|
代表機構 | |
中國駐立陶宛代辦處 | 立陶宛駐華大使館(已關閉) |
代表 | |
臨時代辦 翟延平 | 臨時代辦 曼特維達斯·貝克舒斯(德語:Mantvydas Bekešius)[1][2] |
Close
但自2019年後兩國關係急轉直下,立陶宛先後在國安報告、香港反修例事件、新疆種族滅絕等事件上指控中國,並於2021年3月同意台灣開設駐立陶宛台灣代表處。8月,中國宣佈召回駐立陶宛大使,而立陶宛政府(英語:Government of Lithuania)應中方要求於9月3日召回駐華大使,兩國的外交事務由臨時代辦署理。同年11月21日,中方不滿立陶宛允許台灣設立「駐立陶宛台灣代表處」,表示一中原則受到侵犯,決定將中立兩國外交關係降為代辦級,中國駐立陶宛「大使館」更名為「代辦處」[3],並要求立方也撤銷其大使館稱謂。12月15日,立陶宛召回包括臨時代辦在內的19名立陶宛駐中國外交人員及其眷屬,因此其駐北京的大使館實質上暫停辦公,駐處業務改以遠距方式運作[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