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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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包含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體和政體。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國家。香港特別行政區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按照「一國兩制」方針,實行不同於中國內地的政治制度。
依照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體為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1];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是世界上少數由共產黨執政、且宣揚共產主義的國家[2],而且中國共產黨在馬克思列寧主義基礎上提出了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等指導思想[3],遵循人民民主專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方針[4]。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體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5][6],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閉會時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行大部分職權,實行民主集中制[1][7]。政府重大施政由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所主導[註 1],閉會期間則由中央政治局及常務委員會的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主導及行使職權[10]。在實踐中,中國共產黨領導各級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監察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與宗教團體等組織[11][12]。國家主席是象徵性和禮儀性的虛位國家元首,主席沒有獨大決定權力,全國人大常委會集體行使國家元首的職權[13]。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設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選舉產生並監督行政機關(國務院)、監察機關(國家監察委員會)、審判機關(最高人民法院)、檢察機關(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軍事機關(中央軍事委員會)等機構。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是中國最高領導層,目前由七人組成,包括習近平、李強、趙樂際、王滬寧、蔡奇、丁薛祥、李希。與此同時,習近平出任中共中央總書記後削弱了中共中央政治局的集體決策職能[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