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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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外交是指中華民國的外交關係,其與邦交國的外交關係在過去是建立在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的基礎上[1],自1988年李登輝繼任總統之後則改採務實外交而不再強求中國代表權[2]。目前中華民國與世界十二個主權國家擁有正式外交關係,其中有十一個國家是聯合國成員國以及一個觀察員國,其他國家則因一個中國政策而不承認中華民國,使得中華民國成為不受國際廣泛承認的國家;雖然如此,中華民國仍與多數無邦交國家維持往來,並視情形互設代表機構。
由於各國政府普遍接受一個中國政策,對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採行雙重承認,目前世界上沒有主權國家同時與兩方政府建立邦交;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參與的國際組織當中(世界貿易組織、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會議、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等),中華民國則使用「臺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中華臺北」等權宜名稱名義加入[3]。此外,中華民國雖自1971年10月以來無聯合國會籍,但是仍然積極試圖參與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4]、世界衛生組織、國際民航組織等國際組織與機構[5][6]。
在與中華民國保持正式外交關係的十二個國家中,危地馬拉與教廷兩國的建交時間在中華民國政府遷臺之前,其餘十國的時間在遷臺之後。
1917年,中華民國北洋政府與德國斷交,並對德、奧宣戰,從而加入第一次世界大戰。戰後中國作為戰勝國出席巴黎和會,但因五四運動,拒絕在《凡爾賽和約》上簽字[7]。1928年6月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外交部長王正廷發動了一場以修訂不平等條約為中心的「革命外交」,包括恢復關稅自主權、取消治外法權、收回租界、收回租借地,以及收回鐵路利權、內河航行權、沿海貿易權等。1929年7月,張學良收回蘇聯控制的中東路時[8],引發了中東路事件,導致蘇聯政府與南京國民政府斷交。蘇軍沿中東路一線向中國進攻。中國軍隊損失巨大,被迫請求停戰,並簽訂了《中蘇伯力會議議定書》,恢復了蘇聯在1929年7月10日以前在中東鐵路的一切權益。1941年12月9日,中國政府對德、意、日宣戰,加入同盟國參加第二次世界大戰。1942年,中華民國與英國和美國的不平等條約廢除,英美放棄在華的租界、領事裁判權、駐兵權、內河航行權[9]。二戰結束後,中華民國作為戰勝國,收復了被日本佔領的東北,並開始統治臺灣,也參與創建了聯合國並成為聯合國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10]。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往臺灣。1950年代之後,以蘇聯為首的社會主義國家和新加入聯合國的第三世界國家普遍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大會與安理會的中國席次。1952年,中華民國向聯合國控告蘇聯。1961年,中華民國默認蒙古加入聯合國。1971年,中華民國宣佈退出聯合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據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取得原由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中國席位」。之後自1993年起,中華民國試圖重返聯合國皆未成功[11]。目前絕大部分國家和中華民國沒有正式外交關係,但部分國家有在臺灣設立代表機構,與臺灣保持經貿、文化乃至政治上的往來。由於此種交流模式在1972年與日本斷交、雙方透過交流協會等變通形式維持兩者間關係後,成為多國發展對臺關係時加以援用的藍本,因此又得名「日本模式」(Japan Formula)[12][13]。
2016年5月,蔡英文政府上任採用「踏實外交」政策,在其兩岸政策上不承認九二共識,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開啟新一輪的外交攻防。自2016年5月蔡英文就任中華民國總統至2024年1月,先後有10個國家同中華民國斷交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或恢復外交關係。
截至2022年10月,全世界有134個國家或地區給予持中華民國護照的中華民國國民免簽證、落地簽證或電子簽證待遇[14],這其中包含了目前中華民國的所有邦交國。
自1971年以後,大多數曾經承認中華民國代表中國的國家都依據聯合國2758號決議陸續轉為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中國唯一合法代表」,但仍然有少數國家承認中華民國代表中國[註 1]。截至目前,中華民國共有12個邦交國,包括歐洲一國(梵蒂岡)、非洲一國(斯威士蘭)和大洋洲三國(馬紹爾群島、帕勞、圖瓦盧),以及中美洲兩國(伯利茲、危地馬拉)、加勒比海地區四國(海地、聖基茨和尼維斯、聖盧西亞、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和南美洲一國(巴拉圭)。中華民國於每一邦交國均設大使館。
自從馬其頓於2001年6月18日終止與中華民國的兩年多的外交關係[註 2]後,中華民國在歐洲友邦恢復僅剩梵蒂岡一國,雙方於1942年6月17日建交。由於梵蒂岡國土面積極小,包括意大利在內的各國駐梵蒂岡大使館均設在意大利境內的羅馬市區,因此駐梵蒂岡使館是中華民國唯一在非邦交國領土所設大使館。梵蒂岡在臺北市設有大使館,但在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之後,梵蒂岡召回末代駐華大使並改為兼使,先派任公使銜、1979年後由參贊銜臨時代辦常駐臺北至今。梵蒂岡作為國際組織的觀察員,大致上不涉入個別國家的世俗議題;在中華民國邦交國聯合遞函時,教廷通常會依例派員陪同而未參與連署或發言。
因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政治壓力,中華民國總統在2000年以前都未踏足梵蒂岡領土,當時最高訪問層級官員是在1997年1月13日中華民國副總統兼行政院院長連戰訪問梵蒂岡[15]。 首次現任元首出訪是在2005年4月8日,總統陳水扁出席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的葬禮,其次是在2013年3月17日,總統馬英九出席教宗方濟各就職典禮。
自從布基納法索於2018年5月24日第二次與中華民國斷交後,中華民國在非洲友邦僅剩斯威士蘭一國,雙方於1968年9月6日建交。
序號 | 國家 | 面積(平方公里) | 人口 |
外交關係 | 雙方關係簡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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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馬紹爾群島 | 181 | 78,831 | 雙邊關係 | 1998年11月20日大使級。 |
2 | 帕勞 | 459 | 21,613 | 雙邊關係 | 1999年12月29日大使級。 |
3 | 圖瓦盧 | 26 | 11,448 | 雙邊關係 | 1979年9月19日大使級。 |
中華民國在大洋洲有三個邦交國,分別是馬紹爾群島、帕勞、圖瓦盧三國。其中馬紹爾群島(1990-1998)曾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其餘均未曾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
太平洋區域國家傳統是美國、澳洲、新西蘭等區域大國勢力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該地區的影響力日益增大,已成為此區域第二大資金捐助國[16],也成為中華民國和南太友邦國家邦誼的挑戰,例如曾與中華民國政府簽訂相互承認的兩個大洋洲國家斐濟及巴布亞新畿內亞,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在當地影響力遽增及施壓下,要求中華民國駐當地代表處更名,並關閉駐臺北的代表處[17];其影響力也深入至中華民國在太平洋邦交國,在帕勞,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藉由頒佈旅遊禁令想促使帕勞政府轉向[18];馬紹爾群島因中資朗格拉普環礁開發案而引起該國政治動盪[19];並影響太平洋島國轉向,曾維持36年邦交的所羅門群島除藉由投資該國發展外[20]、並邀請官員及國會議員訪問北京支助其資金[21],擴大支持轉向勢力,讓梅納西·索加瓦雷第四度當選總理所組織的聯合政府表態斷交[22],雙方於2019年9月16日斷交。9月20日,基里巴斯也以援助項目不滿意為由與中華民國斷交[23]。2024年1月15日,瑙魯政府宣佈斷絕同中華民國的外交關係[24]。
大洋洲的區域性國際組織是太平洋島國論壇(PIF),會員國包含澳洲、新西蘭及其他太平洋島國共計16國,另有副會員、觀察員,以及包括美國、日本、加拿大以及歐盟等國在內之論壇「對話夥伴(Dialogue Partners)」,中華民國係以論壇「發展夥伴(Development Partner)」身分自1993年起組團與會,並經PIF秘書處安排每年參加「臺灣/中華民國與PIF國家對話會議(Taiwan/ROC-Forum Countries Dialogue)」,主要出席者為中華民國太平洋邦交國、PIF秘書處及論壇轄下組織。中華民國與PIF秘書處主要合作領域,包括提供「臺灣/中華民國PIF獎學金」協助提升PIF成員國教育水準與能力建構,以及協助與PIF有關之區域組織之永續發展[25][26]。
序號 | 國家 | 面積(平方公里) | 人口 |
外交關係 | 雙方關係簡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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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伯利茲 | 22,966 | 405,633 | 雙邊關係 | 1989年10月13日大使級。 |
2 | 危地馬拉 | 108,889 | 17,576,000 | 雙邊關係 | 1933年6月15日領事關係、1954年12月22日公使級、1960年9月1日大使級。 |
中美地峽包含了危地馬拉、伯利茲、洪都拉斯、薩爾瓦多、尼加拉瓜、哥斯達黎加、巴拿馬七個國家。其中危地馬拉是目前中華民國邦交國中人口最多的國家。伯利茲曾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1987-1989)。1990年與尼加拉瓜復交後,中美洲七國皆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曾為中華民國外交區域重鎮。不過,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全球經濟影響力提升並利用基礎建設及資金投資等經濟優勢吸引有開發需求的中美地峽國家,中美地峽國家方面也急需擴大貿易市場,因此在2007年哥斯達黎加成為2000年以後首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的中美地峽國家,2008年至2016年馬英九政府採取「外交休兵」政策而未導致後續骨牌效應。2016年蔡英文政府上任採用「踏實外交」政策,巴拿馬(2017)、薩爾瓦多(2018)、尼加拉瓜(2021)[27]、洪都拉斯(2023)[28] 陸續轉向,現今只剩危地馬拉與伯利茲有外交關係[29][30]。
中美洲國家在1991年12月成立區域性國際組織中美洲統合體(SICA),該組織是聯合國觀察員。其成員國為中美洲七國與位於加勒比海的多米尼加[31];中華民國在2002年成為該組織的區域外觀察員,參與協助該組織成員國各項活動,並以此架構下成立中華民國與中美洲國家元首高峰會議及混合委員會外交部長會議,但元首高峰會2007年之後未再舉辦,混合委員會外交部長會議(第18次)2023年[32]剩兩成員國參與,顯示中華民國政府在參與中美洲統合體系事務方面挑戰越來越多。[33]
序號 | 國家 | 面積(平方公里) | 人口 |
外交關係 | 雙方關係簡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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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地 | 27,750 | 11,198,240 | 雙邊關係 | 1956年4月25日公使級、1965年9月7日升格大使級。 |
2 | 聖基茨和尼維斯 | 261 | 54,149 | 雙邊關係 | 1983年10月9日大使級。 |
3 | 聖盧西亞 | 616 | 166,637 | 雙邊關係 | 1984年5月7日大使級、1997年8月29日斷交、2007年4月30日復交。 |
4 | 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 | 389 | 101,145 | 雙邊關係 | 1981年8月15日大使級。 |
中華民國在加勒比海地區有四個邦交國,分別是海地、聖基茨和尼維斯、聖盧西亞、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聖盧西亞曾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建交(1997-2007),近年來因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經濟影響力不斷增強,中華民國與加勒比海區域邦交國邦誼也受到挑戰,2018年5月多米尼加與中華民國斷交,2016年聖盧西亞時任總理查士納為了該國旅遊商機而親自去北京招商[34]、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原支持中華民國的新民主黨改變立場支持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建交[35]、海地為了2010年和2018年發生的兩次地震的地震重建計劃及基礎建設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36]。
自從烏拉圭於1988年2月4日與中華民國斷交後,中華民國在南美洲邦交國僅剩巴拉圭。雙方於1957年7月8日建交,巴拉圭是目前中華民國邦交國中領土面積最大的國家。1988年7月中華民國政府在東方市設立總領事館。2018年8月,阿布鐸政府上任,在該年年底雙方簽署金額1.5億美元5年合作瞭解備忘錄,其範圍包括人道及社會救助、教育、住宅、基礎設施等項目[37],2023年傳出巴拉圭總統要求中華民國政府投資10億美元[38]。
近十年中華民國友邦支持中華民國參與聯合國組織的狀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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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當時具有聯合國會員資格中華民國邦交國數 | 總辯論發言提及或致函支持國家數 | 未發言提及和未致函國家 |
2014 | 21 | 16 | 危地馬拉、薩爾瓦多、洪都拉斯、巴拿馬、多米尼加。 |
2015 | 21 | 16 | 薩爾瓦多、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巴拿馬、多米尼加。 |
2016 | 21 | 16 | 危地馬拉、洪都拉斯、巴拿馬、多米尼加、聖盧西亞。 |
2017 | 19 | 15 | 危地馬拉、薩爾瓦多、洪都拉斯、多米尼加。 |
2018 | 16 | 15 | 危地馬拉。 |
2019 | 15 | 14 | 尼加拉瓜。 |
2020 | 14 | 14 | 無 |
2021 | 14 | 13 | 洪都拉斯。 |
2022 | 13 | 13 | 無 |
2023 | 12 | 11 | 海地。 |
前邦交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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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 | 期間 |
阿富汗 | 1944-1950 |
阿根廷 | 1945-1972 |
澳洲 | 1941-1972 |
奧地利 | 1913-1917、1919-1938、1946-1971 |
巴哈馬 | 1989-1997 |
比利時 | 1913-1971 |
玻利維亞 | 1919-1985 |
博茨瓦納 | 1966-1974 |
巴西 | 1913-1974[註 3] |
布基納法索 | 1961-1973、1994-2018[39] |
緬甸 | 1947-1950 |
柬埔寨 | 1953-1958、1970-1975 |
喀麥隆 | 1960-1971 |
加拿大 | 1913-1970 |
中非 | 1962-1964、1968-1976、1991-1998 |
科特迪瓦 | 1963-1983 |
乍得 | 1962-1972、1997-2006 |
智利 | 1915-1970 |
哥倫比亞 | 1941-1980[40] |
剛果共和國 | 1960-1964 |
剛果民主共和國 | 1960-1972[41] |
哥斯達黎加 | 1941-2007[42] |
古巴 | 1913-1960 |
捷克斯洛伐克 | 1931-1949 |
達荷美 | 1962-1964、1966-1973 |
丹麥 | 1913-1950 |
多米尼克 | 1983-2004 |
多米尼加 | 1941-2018[43] |
厄瓜多爾 | 1946-1971 |
埃及 | 1935-1956 |
薩爾瓦多 | 1941-2018[44] |
愛沙尼亞 | 1937-1940 |
芬蘭 | 1926-1932[45] |
法國 | 1913-1964 |
加蓬 | 1960-1974 |
岡比亞 | 1968-1974、1995-2013[46] |
德國 | 1913-1917、1921-1941 |
希臘 | 1929-1972 |
格林納達 | 1989-2005 |
畿內亞比紹 | 1990-1998 |
洪都拉斯 | 1941-2023 |
印度 | 1942-1949 |
伊朗 | 1920-1971 |
伊拉克 | 1942-1958 |
意大利 | 1913-1941、1944-1970 |
牙買加 | 1962-1972 |
日本 | 1930-1937、1952-1972 |
約旦 | 1957-1977 |
基里巴斯 | 2003-2019 |
科威特 | 1963-1971 |
老撾 | 1958-1962 |
拉脫維亞 | 1933-1940 |
黎巴嫩 | 1954-1971 |
萊索托 | 1966-1983、1990-1994 |
利比里亞 | 1957-1977、1989-1993、1997-2003 |
利比亞 | 1959-1971 |
立陶宛 | 1921-1940 |
盧森堡 | 1949-1972 |
馬其頓 | 1999-2001 |
馬達加斯加 | 1960-1972 |
馬拉維 | 1966-2008[47] |
馬來西亞 | 1964-1974 |
墨西哥 | 1913-1972 |
蒙古 | 1946-1949 |
緬甸 | 1947-1949 |
瑙魯 | 1980-2002、2005-2024 |
荷蘭 | 1913-1950 |
新西蘭 | 1961-1972 |
尼加拉瓜 | 1930-1985、1990-2021 |
尼日爾 | 1963-1974、1992-1996 |
挪威 | 1913-1950 |
巴基斯坦 | 1947-1950 |
巴拿馬 | 1912-2017[48] |
秘魯 | 1913-1971 |
菲律賓 | 1946-1975 |
波蘭 | 1929-1949 |
葡萄牙 | 1913-1975 |
巴布亞新畿內亞 | 1999年7月5日-1999年7月21日 |
聖多美和普林西比 | 1997-2016[49] |
羅馬尼亞 | 1939-1941 |
沙地阿拉伯 | 1946-1990 |
塞內加爾 | 1969-1972、1996-2005 |
塞拉利昂 | 1963-1971 |
所羅門群島 | 1983-2019 |
南非 | 1976-1998[50] |
南韓 | 1949-1992 |
越南共和國 | 1955-1975[註 4] |
蘇聯 | 1913-1949[註 5] |
西班牙 | 1913-1973 |
斯里蘭卡 | 1948-1950 |
瑞典 | 1913-1950 |
瑞士 | 1913-1950 |
泰國 | 1946-1975 |
多哥 | 1960-1972 |
湯加 | 1972-1998 |
土耳其 | 1934-1971[51] |
英國 | 1913-1950[註 6] |
美國 | 1913-1979 |
烏拉圭 | 1957-1988 |
瓦努阿圖 | 2004年11月3日-2004年11月10日[註 7] |
委內瑞拉 | 1941-1974 |
為維持與非邦交國和地區間的各項往來,中華民國在不少無邦交國設立非官方名義的代表處。特別着重於對美國、日本、歐盟成員國等大國的關係。
儘管美國在1979年與中華民國斷交,中華民國政府仍將美國視為外交的重點。雙邊關係受到美國的《台灣關係法》、《台灣旅行法》、六項保證以及美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的三個聯合公報影響。
美國政府的官方立場是:
“ | 美國歡迎並鼓勵海峽兩岸對話以降低緊張關係,並建立一個最終導致和平解決雙方分歧的環境。美國相信北京與臺北之間的分歧可以由海峽兩岸人民自己解決。美國不斷重申和平解決分歧符合美國的利益。 | ” |
美國政府在表述其有關臺灣問題的立場上用詞必須十分謹慎以避免觸發外交風波。明確表態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武力統一臺灣,但也警告貿然宣佈「臺灣獨立」將會導致立即的危險。由於在美國國內有一股很強的同情中華民國的政治勢力。所以美國在該問題上的立場表述往往是含糊其詞的,美國國會一直要求美國政府說明台灣關係法及三個聯合公報的適用優先順序,兩黨皆支持加強和臺灣的關係。
中華民國和美國都同意維持現狀,其中包括不明確解釋「現狀」爲何。民進黨的陳水扁政府上任時曾提出「四不一沒有」,美國經常對其任內兩岸政策的發言表示「嚴重關切」,陳水扁總統則會再次重申自己的立場沒有改變;其後民主進步黨提案以臺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公民投票,美國副國務卿在2007年8月下旬時對入聯公投重申反對立場。[52]
美國政府支持臺灣加入非以主權國家為資格的國際組織,也支持臺灣有意義參與須以主權國家為資格的國際組織。[53][5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