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親相容隱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的一项规定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親親相容隱,亦稱為同居相容隱、親親得相首匿等,是中國古代中華法律體系中一項規定,指「禁止親屬之間互相控訴或者作證,以保護傳統的倫理秩序」的規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