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尼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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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尼條約》是一份在1826年6月20日暹羅王國和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在曼谷的條約。英方派出來自英國東印度公司的代表亨利·伯尼(英語:Henry Burney),而暹羅方的代表則是拉瑪三世。此條約依照之前一個已經在1826年2月24日生效的條約,暹羅成為了英國的盟友,在第一次英緬戰爭之中一同對付緬甸的阿瓦王朝。暹羅軍隊實際上是有出兵支援的,但因為1821年的暹羅入侵吉打州事件所產生的惡感和懷疑讓暹羅軍並未積極應戰。
《伯尼條約》是一份在1826年6月20日暹羅王國和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在曼谷的條約。英方派出來自英國東印度公司的代表亨利·伯尼(英語:Henry Burney),而暹羅方的代表則是拉瑪三世。此條約依照之前一個已經在1826年2月24日生效的條約,暹羅成為了英國的盟友,在第一次英緬戰爭之中一同對付緬甸的阿瓦王朝。暹羅軍隊實際上是有出兵支援的,但因為1821年的暹羅入侵吉打州事件所產生的惡感和懷疑讓暹羅軍並未積極應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