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代表機構
代表派遣國駐至外國之外交人員組成的機關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外交代表機構,通常稱為使領館或領使館等,是一個國家駐外外交人員居住與工作的地方,可分為大使館、公使館、高級專員公署、領事館等種類,外交代表機構通常設在另一國的首都或重要城市。在國際法的規範下,外交代表機構應享有治外法權,雖然外交代表機構的所在地實際上仍屬駐在國領土,但其內部空間則被視為當事國領土的一部份。此外,屬於外交代表機構之外交人員依照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享有免受派駐在國法律制裁之保障,外交人員亦只須交付等同於本國稅率的相關稅金予駐在國。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7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