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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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煉一般指修心煉身。《高級漢語大詞典》解釋為「道教的修道、鍊氣、煉丹等活動」。道教貴生惡死,因而道教不但有修心的方法,還特別強調煉身的方法,強調心身並煉。「修」有整治、改正、修理之意。「煉」原指用加熱等方法使物質溶化並趨於純淨或堅韌,道家用來指煉丹等活動,如通過煉內丹使人「養形煉精,積精化氣,鍊氣合神」,「肌肉若一」,「積精全神」而使身體更堅韌、健康。「修煉」兩字合用,多見於道家典籍, 如《黃帝陰符經》:「 知之修煉,謂之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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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人用「修練」。「練」字本義為把生絲煮熟,亦指把麻或織品煮得柔而潔白,有加工、精練、練習之意,但通常無「煉」字高溫加熱使物質變化之意。道家認為通過「煉」可使精神氣三種物質高度合一而使人心身高度健康,「精合其神,神合其氣,氣合其真,不得其真,皆是強名。」(心印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