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性虐待
虐待形式,成年人或年長的青少年使用兒童進行性刺激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兒童性虐待(child sexual abuse),又稱兒童性騷擾(called child molestation),是一種虐待兒童的形式,為成人或更年長的青少年利用兒童來實施性刺激的一種行為[1][2]。兒童性虐待的形式包括:與兒童發生性行為(無論是否是對方同意還是強行要求,或者是通過其他方式);猥褻(惡意接觸兒童陰部、女孩乳頭等);兒童性誘拐;或是利用兒童製造兒童色情影片等。[1][3]兒童性虐待的倫理問題有沒有有效同意、潛在傷害、剝削問題、違反道德義務[4]。
兒童性虐待可發生在多種場合,其中包括家庭、學校或工廠(在使用童工較多的地區)。童婚是兒童性虐待最常見的一種形式。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指出,「童婚可能是發生在女孩身上兒童性虐待的最常見的形式。」[5]兒童性虐待的影響因情況而異[6]。有受害者會經歷抑鬱症、創傷後應激障礙、焦慮、複雜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等問題[7],且有進一步在成年期受害的傾向, 但一些乃至可能很多有相關經歷的人沒有遭受任何嚴重傷害[7][8]。家庭成員造成的性虐待主要形式是亂倫,除了對孩子身體上的傷害,並且可能會導致更嚴重和長期的心理創傷,特別是在近親亂倫的情況下。[9]
據估計,兒童性虐待的全球發生率對男童為7.9%、對女童為19.7%。[10]大多數性虐待罪犯與受害者熟悉:約30%是孩子的親戚,最經常的是兄弟、父親、叔叔或堂兄弟;60%左右是其他熟人,如家庭保姆或者鄰居。大約10%的兒童性虐待案件的罪犯是陌生人。[11]且大多數兒童性虐待由男人所為。[11][12][13]
此類性虐待發生的家庭往往缺乏凝聚力和穩定性,溝通質量差,情感親密度低,暴力、酗酒或吸毒等問題頻發。性虐待的施虐者通常具有社會技能不足、衝動控制障礙、學習困難、抑鬱等特點,而且有相當一部分施虐者自己也有童年期的性虐待或身體虐待的經歷。性虐待的施虐者往往通過威脅或賄賂的方式強迫兒童保守秘密,而且隨着時間的推移,性虐待的頻率和強度往往會增加,使得揭露更加困難。性虐待的受害者在面對親密關係的同時,也面臨着傷害和恐懼,這給他們帶來了特別困難的經歷和衝突的情感。[14]
戀童癖這個詞一般是套用在那些性侵兒童的人,[15]但是針對兒童的性犯罪者不一定都是戀童癖,除非他們對青春期前的孩子有強烈的性慾。[16]根據法律,「兒童性虐待」經常被用作為描述成人與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或是與未成年人發生「兩情相悅」的行為而觸犯刑事或民事法律的總稱。[17][18]美國心理學會指出,「在同意與成人發生性行為這件事上,兒童還不具有足夠的認知能力」,並譴責任何一個這樣做的成年人:「一個成年人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是違反道德甚至犯罪的行為,亦是永遠不能被社會認同的行為。」[19]
1995年9月20日聯合國第五十次會議A/50/150備忘錄之第112項對《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進行解釋和強調,兒童色情(未滿十八歲)和雛妓都是違反公約第34條和36條精神的、非法的兒童性剝削:「凡使兒童從事任何非法的性活動,不論以誘惑、脅迫或其他方式,國家皆應基於兒童福利的觀點,實行適當措施,以防止兒童受到任何形式的性剝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