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因五果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六因論,佛教理論,對於因果論的一種解說,最早源自迦多衍尼子《發智論》,屬於說一切有部。六因論把一切事物之因,分為六種:即能作因、俱有因、同類因、相應因、遍行因與異熟因[1]。六因能產生的結果,分為五果,即異熟果、等流果、增上果、士用果、離繫果。兩者合稱六因五果。
六因論,佛教理論,對於因果論的一種解說,最早源自迦多衍尼子《發智論》,屬於說一切有部。六因論把一切事物之因,分為六種:即能作因、俱有因、同類因、相應因、遍行因與異熟因[1]。六因能產生的結果,分為五果,即異熟果、等流果、增上果、士用果、離繫果。兩者合稱六因五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