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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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英語、法語:Canada,讀音:/ˈkænədə/(英)/kanada/(法))是一個位於北美洲最北部的國家,屬於西半球及北半球,其領土西臨太平洋,東瀕大西洋,北接北冰洋,有部分領土位於北極圈內。加拿大東北方與丹麥領地格陵蘭相望,並以漢斯島為界接壤,北方與俄羅斯隔海相望,南方及西北方與美國本土及阿拉斯加州接壤,法國屬地聖皮埃爾和密克隆群島位於其東部的島嶼之中。加拿大的領土面積達998萬4670平方公里,為全球面積第二大國家,亦是發達國家之中的領土面積最大者,加拿大的海岸線是全世界最長。該國首都為渥太華,全國五大城市2016年都會區人口排序;多倫多、滿地可、溫哥華、卡加利、愛民頓。[9]十個省和三個地區組成加拿大聯邦。加拿大被《福布斯》列於2020年退休宜居國的名單中[10]。
加拿大 Canad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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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言: 「從大海到大海」 "A Mari Usque Ad Mare" | |
首都 | 渥太華 45°25′29″N 75°41′42″W 45°24′N 75°40′W |
最大城市 | 多倫多 |
官方語言 | |
認可的地方語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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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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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 聯邦議會制 君主立憲制[2] |
• 君主 | 查理斯三世 |
• 總督 | 瑪麗·施蒙 |
• 總理 | 賈斯汀·杜魯多 |
• 首席大法官 | 李察·華格納 |
立法機構 | 加拿大國會 |
• 上議院 | 加拿大上議院 |
• 下議院 | 加拿大下議院 |
現役軍人 | 67,492人 36,381(預備役) |
歷史 | |
• 聯邦化 | 1867年7月1日 |
• 西敏法令 | 1931年12月11日 |
• 憲法本國化(英語:Patriation) | 1982年4月17日 |
面積 | |
• 總計 | 9,984,670平方公里(第2名) |
• 水域率 | 8.92(891,163平方公里 / 344,080平方哩)% |
人口 | |
• 2023 Q3估計 | 40,097,761[3] |
• 2022年普查 | 38,929,902(第38名) |
• 密度 | 3.92/平方公里(第228名) |
GDP(PPP) | 2023年估計 |
• 總計 | 2.385萬億美元[4](第15名) |
• 人均 | 60,176美元[4](第26名) |
GDP(國際匯率) | 2023年估計 |
• 總計 | 2.089萬億美元[4](第9名) |
• 人均 | 52,722美元[4](第18名) |
堅尼系數 | 0.31[5](2017年) 中 · 第110名[6] |
人類發展指數 | ▼ 0.922[7](2018年) 極高 · 第13名 |
貨幣 | 加拿大元($)(CAD) |
時區 | UTC−3:30至−8 |
• 夏令時 | UTC−2:30至−7 |
日期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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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駛方位 | 靠右行駛[8] |
電話區號 | +1(英語:Telephone numbers in Canada) |
ISO 3166碼 | CA |
互聯網頂級域 | .ca |
加拿大在1400年前即有原住民在此生活。15世紀末,英國和法國殖民者開始探索北美洲的東岸,並在此建立殖民地。1763年,當七年戰爭結束後,法國將其幾乎所有的北美殖民地讓予英國。在隨後的幾十年中,英國人向西探索至太平洋地區,並建立了數個新的殖民地。1867年7月1日,《1867年憲法法令》通過,加拿大省拆分為安大略和魁北克兩省,與紐賓士域、諾華斯高沙三個英屬北美殖民地組成加拿大聯邦。在隨後100多年裏,其它幾塊英屬北美殖民地陸續加入聯邦,組成現代加拿大。1931年12月11日,英國通過西敏法令,令加拿大成為獨立國家,此時國家元首依舊是當時的英國國王佐治五世,且英國國會依舊掌握有加拿大的修憲權。1933年和1949年,加拿大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終審權分別從英國樞密院司法委員會移交至加拿大最高法院。1982年3月29日,加拿大女皇伊利沙伯二世御准法律,將加拿大憲法修憲權移交加拿大國會,自此結束加拿大與英國之間特殊的立法關係。
加拿大是實行聯邦制、君主立憲制及議會制的國家,國王查理斯三世為國家元首及加拿大君主,而加拿大總督為其及政府的代表。加拿大是雙語國家,英語和法語為官方語言,原住民的語言被認定為第一語言。由於地處高緯度及地廣人稀,該國一直奉行積極吸納外來移民的政策,以至人口亦以移民為主,有近五分之一的國民於國外出生,是世界上擁有多種族及文化最為多元的國家之一。[11]
得益於豐富的天然資源,加拿大是經濟發達、國民富裕的國家。以國際匯率計算,加拿大的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在全世界排名第十六,人類發展指數排名第十。2021年,加拿大國內生產總值為20900億加元,它在教育、政府透明度、自由度、生活品質及經濟自由的國際排名(英語:International rankings of Canada)都名列前茅,被《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雜誌評為2021年最佳國家。[12]加拿大積極參與國際事務,是聯合國、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北美空防司令部、七大工業國組織、二十國集團、亞太經濟合作組織、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英聯邦和法語圈的成員國及太平洋島國論壇的對話夥伴。
「Canada」來自於聖羅倫斯易洛魁語(英語:St. Lawrence Iroquoian)中的「Kanata」一詞,意思解作「村」或「聚居地」[13]。1535年,居住在現今魁北克市的原住民將法國探險者雅克·卡蒂埃帶到斯塔達科納(英語:Stadacona),並稱該地為Kanata[14]。後來雅克·卡蒂埃便用Canada指多納科納(英語:Donnacona)(即斯塔達科納的首領)統治的地區。1545年,歐洲的書籍和地圖都開始用Canada代表這片區域[14]。
在17世紀和18世紀早期,Canada指新法蘭西的聖羅倫斯河流域的地區。為了應對十三個殖民地居民的反英活動,英國政府在1774年頒佈魁北克法令,這法案把加拿大的範圍擴展至五大湖南部的地區,遠及俄亥俄河。這些土地大部分在1783年被移交給新生的美國,但五大湖以北的土地,即現今安大略省的大部分地區,被英國保留下來。在新法蘭西被英國佔領後,加拿大被分為兩部份,即上加拿大和下加拿大。1841年,上下加拿大又合併為加拿大省[15]。
1867年,加拿大省與紐賓士域和諾華斯高沙組成加拿大自治領[16]。隨着加拿大逐漸脫離英國,其政府也逐漸在官方文件和條約中使用加拿大這一簡稱。1982年,加拿大國慶日的官方名稱從自治領日改為加拿大日[17]。
根據考古研究(英語:Archaeology of the Americas)及遺傳學分析(英語:Genetic history of indigenous peoples of the Americas),至少在24,500年前育空北部即有人類活動,而南安大略的人類活動可以追溯到公元前7,500年[18][19]。舊克羅平地(英語:Old Crow Flats)和藍魚洞穴(英語:Bluefish Caves)遺蹟是加拿大境內最古老的人類居住地[20]。原住民社會的特點包括有永久居住點、農業耕種、複雜的社會等級和貿易網絡[21][22]。一部分原住民文明在歐洲殖民者抵達加拿大前已瓦解,如今只能通過考古發掘研究那些文明[23]。
在第一批歐洲殖民者定居加拿大時,原住民的人口總數估計為20萬[24]至200萬[25]。加拿大皇家原住民健康委員會的數據顯示,現時約有50萬名原居民居住在加拿大[26]。由於缺乏相應免疫能力,原住民被殖民者帶來的流感、麻疹、天花等傳染病感染,人口銳減40%至80%不等[24]。現今居住在加拿大的原住民為第一民族、因紐特人和梅蒂人,其中梅蒂人是原住民與法裔加拿大人的混血後代[27]。而與其他原住民相比,因紐特人與歐洲殖民者的交流較少[28]。
公元1000年左右,歐洲人首次踏足於加拿大。紅鬍子艾力曾在紐芬蘭島的蘭塞奧茲牧草地建立短暫的居住點[29]。自北歐殖民者之後加拿大有一段時間沒有與歐洲接觸,直到1497年意大利人喬瓦尼·卡博托(John Cabot)為英格蘭探索加拿大大西洋沿岸[30]。在16世紀早期,巴斯克及葡萄牙海員在大西洋沿岸建立季節性的捕鯨及捕魚點[31]。1534年,法國探險家雅克·卡蒂埃(Jacques Cartier)探索聖羅倫斯灣,並在7月24日以法國國王法蘭索瓦一世的名義佔領了那片土地[32]。
1583年,英國人漢弗萊·吉爾伯特爵士在如今紐芬蘭的聖約翰斯建立定居點,並表示這是英國在北美的第一塊殖民地[33]。之後法國探險家薩繆爾·德·尚普蘭分別在1605年於諾華斯高沙省的皇家港(英語:Port Royal, Annapolis County, Nova Scotia)和在1608年於魁北克省魁北克市建立北美最早的歐洲人永久定居點[34]。在新法蘭西的範圍內,法裔加拿大人開始沿着聖羅倫斯河一帶擴張,阿卡迪亞人也開始在大西洋省份定居,而傳教士和皮毛商人(英語:Coureur des bois)開始探索五大湖、哈德遜灣及密西西比河流域一帶。後來在17世紀中葉,為了爭奪皮毛交易(英語:North American fur trade)的控制權,阿爾岡金部落和易洛魁部落分別在英國、荷蘭和法國的支持下發生河狸戰爭(英語:Beaver Wars)[35]。
1610年,英國在紐芬蘭島建立更多殖民地[36],不久之後十三殖民地也在南方成立[31]。但在1689年至1763年北美洲爆發北美殖民地戰爭,而後來在北美洲所爆發的一連串戰爭更為七年戰爭鋪路[37]。諾華斯高沙省因烏德勒支和約在1713年讓予英國,之後巴黎和約法國將幾乎所有在北美洲的殖民地讓予英國[38]。
在1763年頒佈的皇家宣言將魁北克省分離於新法蘭西,並將布雷頓角島合併到諾華斯高沙[17],聖約翰斯島(即如今的愛德華王子島)更在1769年獨立成為單獨的殖民地[39]。而為了避免魁北克境內的法裔加拿大人不滿,英國於1774年頒佈魁北克法案,將魁北克地區延伸至五大湖和俄亥俄河,並在魁北克地區重新確立法語、天主教信仰和法國市民法的地位[17]。
1783年簽署的巴黎條約承認美國獨立,並將五大湖以南的地方割讓予美國[40]。紐賓士域從諾華斯高沙劃分出來成為皇室置地。為了安撫魁北克境內的英裔加拿大人,英國政府在1791年頒佈新的憲法法案將魁北克分為以英語作母語的上加拿大和以法語作母語的下加拿大兩部分,並賦予兩者各自的選舉立法權,上下加拿大分別演變成如今的安大略和魁北克[41]。
1812年戰爭,英國與美國交戰,加拿大成為主要戰場。戰爭結束之後,大量英國人和愛爾蘭人移民至加拿大[25]。在1825年到1846年間,有626,628名歐洲移民進入加拿大[43]。其中包括愛爾蘭移民以及蘇格蘭人[44][24]。
出於對問責政府的渴求,加拿大人發動1837年起義。叛亂被平息之後到加調查的達勒姆勳爵建立一篇報告,《英屬北美事務分析(英語:Report on the Affairs of British North America)》。報告建議把現任政府改為問責制政府[17]。英國政府接納達勒姆勳爵在報告中的建議,並頒佈1840年聯合法案(英語:Act of Union 1840),重新將上下加拿大合併成立加拿大省。 1849年,代表所有英屬北美的責任政府建立[45]。1846年,英美簽定俄勒岡條約,確定美國和英屬北美在西部以北緯49度為界。這一條約解決長久以來英屬北美與美國的邊境爭端,也為英國建立溫哥華島殖民地和卑詩殖民地鋪平道路[46]。
經過數次立憲會議之後,《1867年憲法法令》於1867年7月1日通過,加拿大省、紐賓士域省、諾華斯高沙省三個英屬北美殖民地組成加拿大聯邦[47][48]。加拿大獲得羅拔領地和西北部地區(英語:North-Western Territory)的控制權,並將兩者合併成西北地區,這一舉動促使該地區的原住民梅蒂人在1870年7月發動紅河起義,加拿大建立從西北地區分離出的緬尼吐巴省[49]。
1871年,卑詩省(卑詩殖民地與溫哥華島殖民地已在1866年合併)加入聯邦。兩年後,愛德華王子島也加入聯邦[50]。
首任總理約翰·亞歷山大·麥當勞及他的保守黨政府設立關稅以保護加拿大新生的製造業[48]。為了開發西部,加拿大政府資助三項橫加鐵路項目(包括加拿大太平洋鐵路),並配合自治領土地法(英語:Dominion Lands Act) ,開始對大平原的開發。為了維護這片新開發區域的治安,加拿大政府設立西北山地警察局[51][52]。1898年掀起的克朗代克淘金熱為加拿大西北領地帶來大批移民,這一事件直接促使這片區域從西北領地分離並建立育空地區。在加拿大自由黨的總理威爾弗里德·洛里埃的領導下,歐洲移民開始在大平原地區定居,因此促成亞伯達省和沙斯卡寸旺省在1905年建立[50]。
20世紀早期,作為自治領地的加拿大外交事務由英國控制,所以當英國在一戰對德宣戰時加拿大也自動參戰(英語:Military history of Canada during World War I),被派往西方戰線的加拿大志願兵後來更組成加拿大軍團。這支軍隊在維米嶺戰役和其它主要戰役中都擔當相當重要的角色[53]。參與一戰的650,000名加拿大人中,約60,000人戰死,173,000人負傷[54]。1917年,保守黨總理羅拔·萊爾德·博登對法裔魁北克人實行強制徵兵,徵兵危機(英語:Conscription Crisis of 1917)爆發。之後在1917年羅拔所領導的聯合黨贏出大選。1919年,加拿大獨立於英國加入國際聯盟[53],隨後的1931年西敏法案更肯定加拿大的獨立性[2]。
1930年代的大蕭條給加拿大經濟帶來沉重打擊[55]。為了應對大蕭條,合作社聯邦聯合會(英語:Co-operative Commonwealth Federation)在40年代至50年代於沙斯卡寸旺省推出多項社會福利政策[56]。二戰期間,在自由黨總理威廉·萊昂·麥肯齊·金帶領之下加拿大對德宣戰。第一支加拿大軍隊於1939年12月抵達英國[53]。
加拿大軍隊參與許多重要戰役,其中包括迪耶普戰役、入侵意大利、諾曼第戰役、霸王行動和斯海爾德河戰役[53]。在荷蘭被德國佔領期間,加拿大為流亡的荷蘭皇室(英語:Monarchy of the Netherlands)提供庇護,之後加拿大更把荷蘭從納粹德國解放出來[57]。二戰期間,加拿大為該國軍隊以及英國、中華民國和蘇聯製造許多軍事裝備,使加拿大經濟飛速發展[53]。儘管在1944年魁北克再次爆發徵兵危機(英語:Conscription Crisis of 1944),但在戰後加拿大成為一個強大的經濟體並擁有一支龐大的軍隊[58]。
1949年,紐芬蘭自治領(現在是紐芬蘭與拉布拉多)加入加拿大聯邦[59]。加拿大的經濟快速增長,與逐漸親近的北美土地感情,隨之帶來加拿大人更強烈的自我認同,標誌事件為1965年楓葉旗的採用[60],加拿大獨有的英法融合移民文化,也開始了1969年的雙語政策[61]以及1971年多元文化政策的實施[62]。
社會福利政策也被重新提起,例如醫療保險、退休金計劃以及學生貸款等,但在其他省政府,尤其是魁北克和亞伯達的省政府都十分反對這些政策,他們認為聯邦政府推行這些政策會侵犯到他們的管轄範圍[63]。
在1982年前,英屬北美法令一直承擔着加拿大實質憲法的角色,而再經過數次修憲會議之後,1982年加拿大憲法正式制定施行,加拿大終於擁有自己的一套憲法,並同時見證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的誕生[64]。
1999年,在因紐特人與聯邦政府爭取之下,努拿烏特從西北地區獨立,成為加拿大第三個地區[65]。
與此同時,20世紀60年代在魁北克掀起的寂靜革命深深影響了該省的社會和經濟,並掀起了魁北克民族主義運動(英語:Quebec nationalism)。信仰馬克思主義的極左翼恐怖組織魁北克解放陣線策劃了多次恐怖襲擊,其中最嚴重的事件為在1970年發生的十月危機[66]。1976年,主張魁北克獨立的魁北克人黨贏出大選,並在1980年就魁北克應否獨立而進行全民公投,但以失敗收場。1990年,各省為了安撫魁北克民族主義而嘗試通過米奇湖協定(英語:Meech Lake Accord)修改憲法,但未能通過[67]。作為回應,魁北克成立聯邦政黨魁人政團,西加拿大成立加拿大改革黨[68][69]。1995年,魁北克人黨再次進行全民公投,但以只有49.4%的得票率失敗。1997年,加拿大最高法院裁定省單方面宣佈脫離聯邦是違憲,隨後,加拿大國會通過清晰法案,規定在魁北克全民公決中所提出的問題足夠明確且得到明顯多數的支持時,魁北克便可以與加拿大政府進行脫離聯邦的協商程序[67]。
除了魁北克主權問題之外,在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也發生一些震撼加拿大社會的事件。其中包括在加拿大歷史上最大的一場屠殺,印度航空182號班機空難[70];1989年的滿地可工程學院大屠殺[71];還有在1990年的奧卡危機(英語:Oka Crisis)[72],加拿大政府第一次與原住民團體發生衝突的事件[73]。加拿大也參加1990年的波斯灣戰爭,並積極參與維和任務,包括在前南斯拉夫的維和行動[74][75]。加拿大在2001年支持出兵阿富汗,但當美國邀請加拿大加入伊拉克戰爭時,加拿大拒絕[76]。2009年,加拿大的經濟遭受經濟大衰退影響,但現已開始恢復[77]。2011年,加拿大軍隊參加由北約領導的武裝干涉利比亞內戰[78]。
加拿大佔據着北美洲北部的大部分地區,其領土從西部的太平洋地區一直延伸到東部的大西洋地區,北部延伸至北冰洋[79]。格陵蘭在該國的東北部,聖皮埃爾和密克隆群島群島在紐芬蘭的南部。按總面積來算(包括陸地面積與水域面積),加拿大是全世界第二大的國家,僅次於俄羅斯;僅按陸地面積計算,它則為全世界第四大[79]。雖然如此,加拿大過去多年只有與美國陸地接壤,但自2022年漢斯島分治開始,丹麥隨之成為第二個與加拿大陸地接壤的國家。
自1925年起,加拿大宣稱西經60度至141度的北極地區為其領土[80],但是一直沒有得到廣泛承認。它擁有世界上最北的人類定居點,駐紮在艾斯美島的加拿大軍隊警報站(英語:CFS Alert),緯度高達北緯82.5度,距北極點僅有800公里[81]。加拿大擁有世界上最長的海岸線,總共長202,080公里(125,570哩)[79],而與美國之間的邊境更是世界上最長的不駐防邊界,共8,891公里(5,525哩)長[82]。
自上一次冰期開始,加拿大境內有多達八種不同類型的森林,其中包括佈滿整個加拿大盾地的針葉林[83]。與美國共有的蘇必略湖是世界上第一大淡水湖(以面積計算),約82,100平方公里(31,700平方哩)[84],而在該國境內有大量淡水資源[85]。同時在洛磯山脈和海岸山脈也有淡水以冰川的狀態儲存在那些山脈。加拿大的地質活動相當活躍,有着頻繁的地震以及許多活火山[86]。1775年發生在卑詩省北部的思艾克斯火山(英語:Tseax Cone)爆發是加國歷史上最嚴重的一場自然災害,造成大約2000尼斯迦人遇難並摧毀他們在納斯河(英語:Nass river)谷的村莊。火山爆發帶來約22.5公里(14.0哩)的岩漿流,而根據尼斯迦人的傳說,那些岩漿甚至堵塞納斯河[87]。加拿大的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里3.41人(每平方哩8.83人),是全世界人口密度最低的國家之一。而人口最密集的區域為魁北克市-溫莎走廊,位於魁北克省南部和南安大略並分佈在聖羅倫斯河和五大湖沿岸[88]。
由於幅員遼闊且地形多樣,加拿大的氣候在不同地區會有明顯差別。冬季時多數地區會非常寒冷,尤其是在內陸和大平原地區,日間氣溫通常為−15 °C(5 °F),最冷可達−40 °C(−40 °F),風寒指數並經常處於嚴重水平[89]。在內陸地區積雪可覆蓋着地面長達半年,而在北部大雪可以持續整年。在卑詩省的海岸,例如溫哥華都是溫帶氣候。在東部的海岸,平均氣溫最高大約是20 °C(68 °F)。而在內陸,夏季的平均氣溫為25—30 °C(77—86 °F),而偶爾氣溫會升至40 °C(104 °F)[90]。
加拿大的政治體制為君主立憲下的議會制,並採用三權分立,而立法權、司法權及行政權均源於加拿大君主[91][92][93]。現任君主為查理斯三世,他同時也是其它15個獨立的英聯邦國家的君主。由於加拿大君主居住在英國,所以他通常會指派總督來代表他行使權力[94]。皇室成員在政府內的權力十分有限[93][95][96],實際上國家的行政權是在內閣身上,一個成員全是國家部長和一些下議院議員並由總理帶領的委員會[97],但是總督或君主依然會保留着一些實權以在危機時使用[95]。而為了保持政府的穩定,總督通常會由總理提名[98]。總理辦公室是政府中最具實權的一個機構,其可以發起立法提案,提名總督、省督、上議院議員、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國營企業以及政府機構的負責人[95]。
加拿大的下議院議員是由選民在多個單議席選區中選出,而全民大選是在總理的「建議」下由總督發起,通常為四年一次,或在國會通過不信任動議後自動發起[99]。在上議院中的105位議員是從不同地區中選出,退休年齡為75歲[100]。獲得次多下議院席位的黨派的黨魁會獲得加拿大官方反對黨主席的職位,該職位是議會系統的一部分,以防止政府不受制約[101]。
在2015年的下議院選舉中有五個政黨被選入下議院,分別為:
- 加拿大自由黨(英語:Liberal Party of Canada;法語:Parti libéral du Canada,中間派政黨,執政黨)
- 加拿大保守黨(英語:Conservative Party of Canada;法語:Parti conservateur du Canada,中間偏右政黨,官方反對黨)
- 新民主黨(英語:New Democratic Party;法語:Nouveau Parti démocratique,社會民主主義的左翼政黨)
- 魁人政團(法語:Bloc Québécois,主張魁北克獨立的政黨)
- 加拿大綠黨(英語:Green Party of Canada;法語:Parti vert du Canada,環保主義政黨)
政府的責任被分為聯邦政府部分和十個省的省政府部分。省議會實行一院制,運作方式與聯邦議會相似[96]。加拿大的三個地區也有各自的立法機構,但是相對於省,地區擁有的憲法權利較少,它們的結構也有不同[102]。
加拿大的法律體系以普通法為主,部分地區如魁北克繼承了法國的成文法傳統。加拿大憲法為該國的最高法律,由成文法以及不成文慣例組成。在1867年通過的憲法法令劃分聯邦政府與省政府的權力。在1931年的《西敏法令》使其在立法上有進一步的自主權,而在1982年通過的另一套憲法法令(英語:Constitution Act,1982)更令它在立法上完全獨立,脫離英國的控制。那套法令同時修改原有的憲法,並加入《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這憲章保障加國公民的基本權利。通常政府不能凌駕這憲章,但是因《加拿大人權利與自由憲章》第三十三條(英語:Section Thirty-three of the Canadian C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令聯邦議會以及省議會有權利去推翻憲章的某些部分[103]。
雖然不是完全沒有衝突,但早期歐洲人與原住民的交往都相對比較和平[104]。在歐洲殖民時期初英國政府才開始正式與原住民進行外交。期後政府與原住民簽署一系列條約和法律,例如印第安法令(英語:Indian Act),令雙方在爭議上有規矩可言[105]。其中最著名的11項條約(英語:Numbered Treaties),是由加拿大君主(維多利亞女皇、愛德華七世以及佐治五世三位)與原住民在1871年至1921年之間所簽署的一系列條約[106]。這些條約是女皇會同行政局與原住民制訂,為加拿大原住民法律的基礎,由加拿大官方與原住民關係及北方事務部監督實施。而1982年憲法法令第三十五條(英語:Section Thirty-five of the Constitution Act, 1982)為這些條約提供進一步的保障[105]。原住民也受到這些條約保障,例如醫療保健,免稅等優惠[107]。
加拿大的司法機關有權解釋法律和推翻議會的法案。加拿大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是由總理和司法部推薦後由總督委任,並由首席大法官領導[108]。所有高等法院和上訴法院的法官都是由聯邦政府任命[109]。
加拿大大部分省份都實施普通法,除了魁北克省,在那裏是實施歐陸法。聯邦政府唯一一個能凌駕於其他省政府的法律是加拿大刑事法律(英語:Criminal law of Canada)[110]。皇家加拿大騎警可以在其他省份執法,雖然每個省都有自己的刑事法院和執法部門[111][112]。
加拿大法院包括聯邦法院和省法院兩套體系。聯邦最高法院是最高審判機關。
加拿大現有75,000名常規自願軍以及約51,000名後備軍人[113]。加拿大軍隊是由加拿大陸軍、加拿大皇家海軍和加拿大皇家空軍組成。2011年,該國的軍費開支大約為245億加拿大元[114]。
加拿大與美國之間有着全世界最長的不設防邊境,而互相在軍事方面也有着廣泛的合作,且互為對方最大的貿易夥伴[115]。儘管如此,加拿大一直堅持着獨立的外交政策,最顯著的事件是堅持與古巴保持外交關係以及拒絕出兵伊拉克。作為英聯邦及法語圈國際組織成員,它與英國、法國以及前英法殖民地保持着密切的關係[116]。由於在二戰中對解放荷蘭作出重大貢獻,它至今仍然與荷蘭保持着良好的關係[57]。
由於與大英帝國及英聯邦的緊密聯繫,加拿大參與許多由英國領導的軍事行動,包括第二次布爾戰爭及兩次世界大戰。自此以後,它便奉行多邊主義,與其它國家合力解決世界問題[117][118]。它也是聯合國和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的創始國之一。在冷戰期間,加拿大是參與韓戰的聯合國成員之一,同時也與美國合作建立了北美空防司令部以防止蘇聯的空中襲擊[119]。
在1956年的第二次中東戰爭中當時的對外事務國務部部長萊斯特·皮爾遜(1963年當選加拿大總理)通過協調聯合國維和部隊介入戰事以緩解緊張局面,因此他獲得1957的諾貝爾和平獎[120]。因為這是聯合國第一次執行維和行動,所以皮爾遜被經常認為是這種行動的開創人。由當時開始直到1989年,加拿大參與聯合國的每一次維和行動,共50次[53]。加拿大也有在盧旺達和前南斯拉夫危機事件中派遣軍事力量。但在向其它國家派遣軍事力量時也會無法避免地引起一些爭議,其中最大的一場爭議為1993年的索馬里醜聞(英語:Somalia Affair)[121]。
1990年,加拿大加入了美洲國家組織,2000年7月在安大略溫莎市舉辦了該組織的常務會議,2001年4月在魁北克市舉行了第三次美洲國家峰會[122]。而為了與環太平洋地區的經濟體有更緊密的關係,它也加入了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組織[123]。
加拿大在聯合國授權下派遣軍隊參與阿富汗戰爭,2011年7月開始撤軍。在這場戰爭中,加國犧牲158名士兵、一名外交官、兩名救助工作者和一名戰地記者[124],並花費113億加元[125]。
2007年,該國與意大利、英國、挪威和俄羅斯一起宣佈一項共十五億美元的計劃以支持發展中國家開發疫苗,並同時呼籲其它國家參與這項計劃[126]。2007年8月,加國對北極點的主權(英語:Territorial claims in the Arctic)受到俄羅斯的挑戰,起因是俄羅斯在北極進行了一次深海考察(英語:Arktika 2007),而加拿大自1925年起便打算將那一片地區納入國土範圍[127]。2011年3月至10月,在聯合國的授權下,加拿大介入利比亞內戰[128]。從2014年開始,加拿大也在伊拉克部署了空軍和特種部隊向伊斯蘭國發動戰爭。
加拿大因其在國際事務上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力,而被國際公認為中等強國[129]。除了是聯合國,世界貿易組織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等國際性組織的成員之外,它也是多個經濟和文化組織的成員[130]。1976年,加拿大簽署並加入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