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倫斯·雷席格(英語:Lawrence Lessig;1961年6月3日),暱稱拉里(Larry),是一位美國學者暨學術與政治的行動主義者,以提倡減少版權商標無線射頻頻譜上,特別是在科技應用方面的法律限制而出名。他也在號召以國家為基礎的行動主義該藉由第二次制憲會議以促進政府的實質改革[1]

Quick Facts 勞倫斯·雷席格Lawrence Lessig, 出生 ...
勞倫斯·雷席格
Lawrence Less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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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1961-06-03) 1961年6月3日63歲)
 美國 南達科他州拉皮德城
職業共享創意創立者
史丹福大學網絡與社會研究中心創立者
哈佛法學院教授
配偶貝蒂納·紐埃芬德
Bettina Neuefeind
網站www.lessig.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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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時與雷席格的訪談

勞倫斯·雷席格是位於哈佛大學埃德蒙·薩夫拉基金會倫理學中心的主管,也是哈佛法學院的法學教授。而在重返哈佛之前,他曾是史丹佛法學院的法學教授與史丹福大學網絡與社會研究中心英語Stanford Center for Internet and Society的創立者。此外他還是共享創意發起委員、軟件自由法律中心(SFLC)委員、陽光基金會諮詢委員[2]電子前哨基金會前任委員[3]。他曾籌款100萬美元參與2016年民主黨總統初選,最終於11月2日退選。

學術生涯

勞倫斯·雷席格出生於美國南達科他州拉皮德城,成長於賓夕法尼亞州威廉斯波特,並於賓夕法尼亞大學華頓商學院取得經濟學的文學士學位與管理學的理學士學位,於英國劍橋大學三一學院取得哲學的文科碩士學位,之後在1989年於耶魯法學院取得法律博士學位。而從法學院畢業後,他為身為位在美國伊利諾州芝加哥的聯邦第七巡迴區上訴法院之一員的理查德·A·波斯納法官工作長達一年,而又有一年為美國最高法院安東寧·斯卡利亞大法官工作[4]

雷席格的學術生涯始於芝加哥大學法學院,他在1991年到1997年期間擔任該處的教授。而從1997年到2000年期間,他則在哈佛法學院,有長達一年的時間擔任貝克曼的法學教授一職,成為貝克曼網絡與社會中心的一員[4]。他隨後進入史丹佛法學院,在那裏建立了該院的網絡與社會研究中心英語Stanford Center for Internet and Society[5]

雷席格在2008年12月回到哈佛任職教授以及愛德蒙·薩夫拉基金會倫理學中心的主管[6]

政治活動

雷席格目前被認為是政治上的自由主義者(自由派)。然而作為一名法官助理,他也曾為理察·A·波斯納法官與安東寧·斯卡利亞大法官這兩位具影響力的保守派法官工作過。

自由文化

著名案件

參考書目

參見

參考來源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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