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圻統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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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圻統使(越南語:Thống sứ Bắc Kỳ/統使北圻),正式名稱為東京駐紮長官(法語:Résident supérieur du Tonkin)[註 1],是法屬印度支那殖民政府的一個官職名。
北圻統使 越南語:Thống sứ Bắc Kỳ 法語:Résident supérieur du Tonk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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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圻統使徽章 | |
官邸 | 北部府 |
任命者 | 法屬印度支那總督 |
先前職位 | 北圻與中圻統使、 北圻經略使 |
設立 | 1884年 |
首任 | 黎那 |
末任 | Camille Auphelle |
廢止 | 1945年 |
後繼職位 | 法國駐越南北部、中部高級專員 |
1883年,法國與越南阮朝簽訂《第一次順化條約》。條約規定,法國在越南設置「北圻與中圻統使」一職,以管理越南的內政。黎那(Pierre Paul Rheinart)被法國任命為首任「北圻與中圻統使」,管理越南北圻、中圻的一切政治事務。[1]此外,法國還在北圻設立「北圻統帥」之職,由軍人波滑(Alexandre-Eugène Bouët)擔任。
1886年,法屬印度支那聯邦成立,法國廢止北圻統帥一職,改設北圻統使,以管理北圻事務。北圻統使與中圻欽使、南圻統督地位相當,隸屬於法屬印度支那總督。
1897年7月26日,受法國殖民當局壓迫,順化朝廷罷設北圻經略使,獨以北圻統使為朝廷代表,總制北圻。
最初在北圻統使之下,分設海防、山西和南定三公使(résident)[註 2]。三公使之下各有副使(Résident adjoint)[註 3]從屬:海防公使監海陽與先安;山西公使監宣光與老街;南定公使監寧平。另北寧、諒山和七溪(越南語:Thất Khê)三地副使直屬統使節制。其後,各省皆設公使和副使。
1899年11月法國脅迫清廷簽訂不平等《中法互訂廣州灣租界條約》,將遂溪、吳川兩縣屬部分陸地、島嶼以及兩縣間麻斜海灣(今湛江港)劃為法國租借地,統稱「廣州灣」,納入法屬印度支那聯邦範圍,設廣州灣行政總公使署,派專員(Commissaire)管治,受北圻統使節制。
北圻統使公署被稱為統使府(越南語:Bắc Bộ phủ)(法語:Palais du Résident Supérieur),位於今日河內市吳權路12號(當時稱為Boulevard Henri Rivière街),在還劍湖湖畔,現為越南國賓館(Nhà khách Chính phủ)。
1945年3月,駐越日軍發動三九政變推翻法屬印度支那政府,北圻統使一職廢設。惟當年8月15日日本宣佈戰敗投降後,法國重返越南,重新設立駐越北部、中部高級專員為代表。該高級專員職權與過往北圻統使幾無差異,統轄範圍更擴展至原中圻地區。至1955年,法國根據日內瓦協議退出越南,駐越北部、中部高級專員一職被裁撤。